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改革外商投資企業外匯資本金結匯管理方式的通知
- 印發機關:國家外匯管理局
- 文號:匯發〔2015〕19號
- 印發時間:2015年3月30日
2015年3月30日,國家外匯管理局以匯發〔2015〕19號印發《關於改革外商投資企業外匯資本金結匯管理方式的通知》。該《通知》分外商投資企業外匯資本金實行意願結匯;外商投資企業外匯資本金意願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納入結匯待支付賬戶管理;便利...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對部分非銀行機構內保外貸業務實行集中登記 管理的通知 匯發〔2015〕15號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改革外商投資企業外匯資本金結匯管理方式的通知 匯發〔2015〕19號 附:外匯局改革資本金結匯管理方式進一步便利企業資金運營 (...
以下簡稱外匯局)以及經授權的外匯指定銀行在辦理外商投資企業資本金結匯時,除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完善外商直接投資外匯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03]30號)和《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改革外商投資項下資本金結匯管理方式的通知》(...
121.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改革外商投資企業外匯資本金結匯管理方式的通知 匯發〔2015〕19號 2015年3月30日 122.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銀行辦理結售匯業務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 匯發〔2014〕53號 2014年12月25日 123. 國家外匯...
為進一步深化資本項目外匯管理改革,簡化行政審批程式,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及相關規定,國家外匯管理局決定進一步改進資本項目外匯管理方式,並調整部分資本項目外匯管理措施。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在部分地區開展外商投資企業外匯資本金結匯管理方式改革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 海關總署公告2015年第29號[關於執行《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5年修訂)》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14年第85號(關於調整進口環節消費稅政策的...
第三十一條 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匯資本金的增加、轉讓或者以其他方式處置,持董事會決議,經外匯局核准後,從其外匯帳戶中支付或者持外匯局核發的售匯通知單到外匯指定銀行兌付;投資性外商投資企業外匯資本金在境內投資及外方所得利潤在境內...
第九條 外商投資企業資本金結匯及使用應符合外匯管理相關規定。外商投資企業外匯資本金及其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應在企業經營範圍內使用,並符合真實自用原則。前期費用賬戶等其他境內直接投資賬戶資金結匯參照資本金結匯有關規定辦理。第十條...
關於外國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的規定商務部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 外匯管理局令2006年第10號 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於完善外商投資企業外匯資本金支付結匯管理有關業務操作...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有關外匯管理問題的通知 匯發[2016]12號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改革和規範資本項目結匯管理政策的通知 匯發[2016]16號 附:改革規範資本項目結匯管理進一步便利跨境投融資 (國家外匯管理局...
從事境外承包工程業務的,除提供上述檔案和資料外,還應當提供有關項目契約;外商投資企業在境外開立外匯賬戶的,除提供上述檔案和資料外,還應當提供《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證》和註冊會計師事務所驗證的註冊資本金已全部到位的驗資證明。第...
上款所稱自有外匯資金包括:經常項目外匯賬戶、外商投資企業資本金賬戶等賬戶內的外匯資金。第五條 國家外匯管理局可以根據我國國際收支形勢和境外直接投資情況,對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外匯資金來源範圍、管理方式及其境外直接投資所得利潤留存...
直接投資所涉外匯業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532號令)、《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發布〈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規定〉的通知》(匯發[2009]30號),現將境內銀行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寧波市分局;各中資外匯指定銀行: 為進一步簡化行政審批程式,促進投資貿易便利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及相關外匯管理規定,國家外匯管理局(以下簡稱“總局”)決定對部分資本項目外匯業務審批許可權...
1、境內成員企業向境外的經常項目支出;2、向境內成員企業經常項目外匯賬戶、資本金賬戶、資產變現賬戶、再投資專用賬戶、外債賬戶劃出;3、規定額度內向國際外匯資金主賬戶劃出的對外放款和償還的外債本息;4、結匯;5、理財產品本金劃出...
20.36號文第二十二條規定,成員企業歸集至主辦企業國內外匯資金主賬戶內的外商直接投資項下外匯資金(包括外匯資本金、資產變現賬戶資金和境內再投資賬戶資金),以及來源於國際外匯資金主賬戶的外債資金,是否可在審核真實性後直接支付?還是...
為引導和規範利用外資改組國有企業的行為,促進國有經濟的戰略性改組,加快國有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步伐,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和國家有關外商投資及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規定,制定...
支出範圍是:向境內上級債權人償還轉貸款本金、利息、費用、罰息、退款等,向境內下級債務人劃撥轉貸款資金,按照轉貸款契約約定的用途、用款進度及外匯管理規定辦理結匯,按照轉貸款契約約定用途辦理經常項目支出和經批准的其他資本項目支出等。
為規範和完善境內企業境外上市外匯管理,便利市場操作,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境外上市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取消境外募集資金調回結匯審批,簡化登記和數據報送。《通知》突出簡政放權、簡化管理,進一步便利境內企業...
2015年,將資本金意願結匯政策推廣至全國,大幅簡化外商直接投資外匯管理,實現外商直接投資基本可兌換。2016-2017年,完善全口徑跨境融資巨觀審慎管理,推動銀行間債券市場雙向開放,建立健全開放有競爭力的境內外匯市場。2018年,進一步增加...
(四)資本項目-外匯資本金賬戶(2102);(五)資本項目-境內資產變現賬戶(2103);(六)資本項目-境外匯入保證金專用賬戶(2104);(七)資本項目-境內劃入保證金專用賬戶(2105);(八)資本項目-境內再投資專用賬戶(2106);(...
境外個人在境內直接投資,經外匯局核准,可以開立外國投資者專用外匯賬戶。賬戶內資金經外匯局核准可以結匯。直接投資項目獲得國家主管部門批准後,境外個人可以將外國投資者專用外匯賬戶內的外匯資金劃入外商投資企業資本金賬戶。第三十二條 個...
(一)境內機構提供對外擔保,應當符合國家擔保法律、法規以及行業監管部門與擔保業務有關的管理規定,並加強相關風險控制。(二)境內機構提供對外擔保,如被擔保人為在境內、外設立的合資企業,其提供對外擔保不受境內、外機構股權投資比例...
國家外匯管理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局、外匯管理部,深圳、大連、青島、廈門、寧波市分局;各中資外匯指定銀行:為進一步完善個人結售匯管理,遏制個人以分拆等方式規避限額監管,規範個人手持外幣現鈔結匯行為,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二十六號)、《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105〕號)、《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改革和規範資本項目結匯管理政策的通知》(匯發〔2016〕16號)和《關於加強私募投資基金...
(十)外方投資者作為投資匯入或者攜入的外匯資金從其臨時外匯帳戶中轉入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匯資本金帳戶的,持《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證》、經貿部門的批准檔案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營業執照;第七條 下列情況,境內機構應當持規定的資料向...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改革外商投資企業外匯資本金結匯管理方式的通知(節錄) 288 第六編租賃業促進 292 第16章 產業政策 293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融資租賃業發展的指導意見 293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金融租賃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 2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