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外匯管理局珠海市中心支局
- 所屬部門:中國人民銀行
- 所屬地區:珠海市
- 辦公地址:珠海市吉大景山路196號中國人民銀行大廈
機構設定
主要職責
- 負責珠海市轄內國際收支和外匯收支統計、管理、預警和分析工作;
- 負責珠海市轄內外匯經常項目管理工作;
- 負責珠海市轄內外匯資本項目管理工作;
- 依法檢查珠海市轄內機構執行外匯管理法規的情況,處罰違法違規行為;
- 監督管理外匯市場的運作秩序,分析預測外匯市場的供需形勢,向上級局提供政策性的建議和依據;
- 承辦上級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國家外匯管理局珠海市中心支局於1981年設立,是珠海市的外匯業務的監管機構,行政上隸屬中國人民銀行,業務上接受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領導。機構設定國家外匯管理局珠海市中心支局機關內設4個職能科室:國際收支科、經常項目管...
二、創新管理,行業自律推動行業規範發展。珠海市貨幣兌換公會是在國家外匯管理局珠海市中心支局指導下成立的一個自律性管理組織。內部管理、組織、活動開展均由公會自行主動開展,通過行業自律管理,維護貨幣兌換市場秩序,推動行業的健康發展...
第三條珠海市外商投資股權投資類企業試點工作由市金融工作局會同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人民銀行珠海市中心支行、外匯管理局珠海市中心支局等單位建立聯合會商工作機制,各相關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各自職責,共同推進本市外商投資股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外匯管理局(State Administration of Foreign Exchange,SAFE),是中國人民銀行管理的國家局,組建於1979年3月,總局設在北京。國家外匯管理局為副部級國家局,內設綜合司、國際收支司、經常項目管理司、資本項目管理司...
中國外匯管理》雜誌社等4個事業單位。國家外匯管理局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部分副省級城市設立分局(外匯管理部),在部分地(市)設立中心支局,在部分縣(市)設立支局。國家外匯管理局分支機構與當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合署辦公。
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是廣東省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職責 (一)負責轄區內國際收支和外匯收支統計、管理、預警和分析工作;(二)負責轄區內經常項目管理工作;(三)負責轄區內資本項目管理工作;(四)依法檢查轄區內機構執行外匯管理...
國家外匯管理局各分局、管理部接到本規定後,應及時轉發轄內中心支局、支局和中外資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 海關總署關於下發的通知》(匯函〔1998〕65號)、《國家外匯管理局 海關總署關於銀行調運澳門元現鈔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
接到本通知後,國家外匯管理局各分局、外匯管理部應將通知轉發轄內中心支局(支局)、外資銀行,各中資外匯指定銀行應儘快將通知轉發至所轄分支機構。 本通知自2010年7月1日起實施。執行中如遇問題,請及時向國家外匯管理局資本項目司反饋。
2002.11-2004.09 中國人民銀行鎮江市中心支行黨委書記、行長兼國家外匯管理局鎮江市中心支局局長;2004.09-2005.04 中國人民銀行南京分行辦公室(黨委辦公室)主任;2005.4-2008.12 中國人民銀行重慶營管部黨委委員、副主任;2008.12-...
國家外匯管理局各分局、外匯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後,應及時轉發轄內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外資銀行及特許機構;各中資外匯指定銀行應及時轉發所轄分支機構。執行中如遇問題,請及時向國家外匯管理局反饋。 [1] 參考...
為進一步深化資本項目外匯管理改革,簡化行政審批程式,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及相關規定,國家外匯管理局決定進一步改進資本項目外匯管理方式,並調整部分資本項目外匯管理措施。 [1] ...
(一)政策性銀行、全國性商業銀行向國家外匯管理局直接申請,由國家外匯管理局審批。其他銀行向所在地國家外匯管理局分局、外匯管理部(以下簡稱外匯分局)申請,如處於市(地、州、區)、縣,應向所在地國家外匯管理局中心支局或支局申請...
國家外匯管理局各分局、外匯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後,應及時轉發轄內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外資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各中資銀行接到本通知後,應及時轉發所轄各分支機構。執行中如遇問題,請及時向國家外匯管理局資本...
二十一、各外匯分局接到本通知後,應儘快轉發轄內中心支局和金融機構。二十二、本通知自文發之日起施行。《辦法》第五條第一款、《細則》第二十一條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停止執行。2005年8月16日公布的《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調整境內銀行...
分管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市西部城區開發建設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市供銷合作聯社、市港澳流動漁民工作辦公室。聯繫中國人民銀行珠海市分行...
國家外匯管理局常州市中心支局是常州市外匯業務的監管機構,行政上隸屬中國人民銀行,業務上接受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國家外匯管理局江蘇省分局領導。主要職責 國家外匯管理局是經中國政府授權,對外匯收支、買賣、借貸、轉移以及國際間的結算、...
一、國家外匯管理局各分局、外匯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後,應立即轉發轄內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外國銀行分行以及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儘快完成對所轄中心支局、支局的業務操作培訓,嚴格遵照《辦法...
婁霆,曾任國家外匯管理局台州市中心支局外匯管理科科長。2020年12月,婁霆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70萬元。人物履歷 曾任國家外匯管理局台州市中心支局外匯管理科科長。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0年6月,國家外匯...
八、各分局、外匯管理部收到本通知後,請及時轉發所轄中心支局、支局和銀行,並抄送當地財政部門,應認真清理外債轉貸款業務數據,做好新舊政策的銜接工作。執行中若遇問題,請及時與國家外匯管理局資本項目管理司聯繫。
隸屬國家外匯管理局安徽省分局直接領導。中心支局機關內設國際收支科、外匯管理科等職能科室,下轄桐城市支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安慶市中心支局是國家外匯管理局在安慶市的派出機構,與中國人民銀行安慶市中心支行合署辦公,,並在樅陽、懷寧、...
(一)在全國範圍內經營業務的中資商業銀行申請代客境外理財投資購匯額度,應由總行向國家外匯管理局遞交申請材料。(二)城市和農村商業銀行申請代客境外理財投資購匯額度,應向所在地國家外匯管理局分局、外匯管理部、中心支局、支局(以下...
改為外匯局內部核查。請你分局(外匯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後,立即轉發轄內中心支局、支局認真貫徹實施。本通知自2020年2月1日起實施。以往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特此通知。國家外匯管理局 2019年12月31日 ...
國家外匯管理局東莞市中心支局,政府部門,負責東莞市轄內國際收支和外匯收支統計、管理、預警和分析工作;主要職責 負責東莞市轄內國際收支和外匯收支統計、管理、預警和分析工作;負責東莞市轄內外匯經常項目管理工作;負責東莞市轄內外匯資本...
10月26日,公司在珠海橫琴新區舉行了橫琴金租總部大廈落戶橫琴金融島的戰略合作框架協定簽約儀式,正式開業運營。2017年 7月華通金租在中國人民銀行珠海市中心支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珠海市中心支局的支持和指導下,獲批開展全口徑跨境融資業務...
——陳某訴國家外匯管理局珠海市中心支局 外匯行政處罰糾紛案 居問介紹買賣毒品行為的認定 ——田楊、匡更明販賣毒品、非法持有毒品案 量刑納入庭審,路在何方?——論我國相對獨立的量刑程式之構建 審判權、訴權、檢察權三者的博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