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土地管理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土地管理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曾存在的組成部門,負責全國土地、城鄉地政的統一管理工作。1986年2月,國務院第100次常務會議決定,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土地管理局,屬國務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土地管理局
  • 負責內容:全國土地、城鄉地政統一管理工作
  • 時間:1986年2月
  • 隸屬於:國務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土地管理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曾存在的組成部門,負責全國土地、城鄉地政的統一管理工作。1986年2月,國務院第100次常務會議決定,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土地管理局,屬國務院。
1998年3月10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表決通過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根據這個決定,由地質礦產部、國家土地管理局、國家海洋局國家測繪局共同組建國土資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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