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司法考試南通考區服務承諾制度

國家司法考試南通考區服務承諾制度

市局機關各部門、南通公證處:

現將《國家司法考試南通考區服務承諾制度》印發給你們,望認真執行。進一步提高國家司法考試南通考區工作的效率和文明服務的水平,結合本考區實際,制定本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司法考試南通考區服務承諾制度
  • 對象:市局機關各部門、南通公證處
  • 頒布時間: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
  • 類型:法律法規
國家司法考試南通考區服務承諾制度
第一條 為進一步提高國家司法考試南通考區工作的效率和文明服務的水平,結合本考區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國家司法考試南通考區辦公室及其工作人員。
第三條 服務對象:國家司法考試報名人員及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
第四條 服務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司法考試工作的有關政策規定,對南通考區工作進行有效組織、實施、管理、監督。
(二)依照法務部、省司法廳的要求,及時發布有關通知、信息,為國家司法考試報名人員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並及時將相關材料報送省司法廳。
(三)確定並按規範要求布置國家司法考試南通考區考場,為考生提供較好的考試環境;確定考區工作人員和監考人員,明確責任,嚴格要求、嚴肅管理;做好試卷運送、交接、保管、收發、保密等工作,確保考務工作萬無一失。
(四)初審、報送通過國家司法考試人員申領《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有關材料,及時發放《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並為未從事法律職業的該證書持有人及時辦理備案手續。
第五條 服務承諾:
(一)接待熱情,用語文明。接待考生,做到文明禮貌、熱情大方。實行首問負責制,由最初接待的工作人員負責解答、辦理或指引。
(二)耐心細緻,告知明確。耐心解答國家司法考試有關政策及規定,明確告知網上預報名、現場報名確認、參加考試時間及有關注意事項。對於現場報名確認手續不完備或者資料不齊全的,一次性書面告知需補正的全部內容。
(三)手續簡便,服務快捷。實行現場諮詢、現場拍照、現場審核、現場確認、現場收費、現場發放准考證的“一站式”服務,方便廣大考生報名;對本考區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及時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四)貼心服務,提升品質。及時公布考點地址、周邊賓館和乘車路線;辦理報名確認手續期間,實行中午加時服務;在報名確認現場配備心理諮詢師,提供諮詢服務;報名確認現場和考點為考生提供飲水、醫藥等服務;對經濟困難的考生根據有關規定減免考試費用。
(五)廉潔自律,秉公執法。嚴格執行考場紀律,嚴格監督、嚴格管理。對考生一視同仁,對考生的違紀違規行為秉公處理,不循私情。
第六條 違諾責任:
(一)當事人對國家司法考試南通考區的服務不滿意時,可撥打電話進行投訴。
(二)違諾行為經查證屬實的,按照《南通市司法局服務承諾制度》等有關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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