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關於做好中國小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改革實驗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確定全國30個地區為國家中國小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改革實驗區。
日前,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關於做好中國小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改革實驗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確定全國30個地區為國家中國小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改革實驗區。其中包括上海市、浙江省、北京市東城區、北京市海淀區、石家莊市、瀋陽市、大連市、常州市、安慶市、撫州市、青島市、濰坊市、鄭州市、新鄉市、武漢市、孝感市、宜昌市、長沙市、株洲市、廣州市、深圳市、玉林市、重慶市北碚區、成都市、瀘州市、貴陽市、玉溪市、西安市、銀川市、克拉瑪依市。
《通知》指出,各實驗區要根據《教育部關於推進中國小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改革的意見》要求,研究制定國小、國中和高中學校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指標體系,細化指標考查要點、評價標準和依據,開發評價工具,在區域內開展評價,進一步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