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政務大廳

國土資源部政務大廳是承擔部行政審批事項申請材料接收、形式審查、過程督辦、結果送達和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等工作的綜合辦事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土資源部政務大廳
  • 外文名:The ministry of land and resources administrative hall
  • 實質:形式審查、過程督辦
  • 位置國土資源部政務大廳
職能
〈一〉負責部政務大廳工作規則和行政審批細則等基礎建設,組織起草並監督執行進入部行政審批事項的工作細則和各類審批事項辦事規則等具體工作制度;
〈二〉負責部行政審批事項各類材料的接收;負責對行政審批事項的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與核對,對符合申報材料目錄要求的報件進行登記接收;
〈三〉及時向主辦司局轉送相關報件,經主辦司局同意後告知申請人受理、不予受理或需要補正的全部資料,並出具相關文書;
〈四〉負責部行政審批事項辦理過程的跟蹤,督促主辦及協辦司局的辦理;通過部入口網站、滾動屏和觸控螢幕等多種形式及時公布辦理情況;
〈五〉負責部行政審批事項辦理結果等材料的通知與送達,並及時公布辦理結果;
〈六〉及時對部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辦理情況進行匯總分析,開展部行政審批工作相關研究,為部領導決策提供依據及參考;
〈七〉負責會同有關司局對部行政審批報件的歸檔工作;
〈八〉受理國土資源部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申請事項;
〈九〉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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