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調整菸葉和捲菸價格及稅收政策的緊急通知是國務院於1998年07月31日發布,自1998年07月3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關於調整菸葉和捲菸價格及稅收政策的緊急通知
- 發布部門:國務院
- 發布日期:1998年07月31日
- 實施日期:1998年07月31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稅收征管綜合規定
國務院關於調整菸葉和捲菸價格及稅收政策的緊急通知是國務院於1998年07月31日發布,自1998年07月3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國務院關於調整菸葉和捲菸價格及稅收政策的緊急通知是國務院於1998年07月31日發布,自1998年07月3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為了加強菸草行業的巨觀管理,妥善處理國家、企業和農民三者之間的利益關係,促進菸葉供求總量平衡...
關於調整菸葉收購價格、菸葉產品稅稅率、納稅環節和放開調撥價格等問題,由國務院經貿辦會同國家計委和財政、物價、稅務、菸草等部門,在一九九三年新煙上市以前提出具體實施方案,報國務院批准後實行。四、切實加強捲菸市場管理。開辦捲菸批發...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巨觀調控有關規定的通知》是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1993年08月16日。發布信息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當前經濟情況和加強巨觀調控的意見》...
為引導農民合理安排菸葉生產,保持菸葉供求總量平衡,最佳化菸葉等級結構,促進菸草行業健康發展,現就2013年菸葉收購價格政策通知如下: 一、全國烤菸收購價格平均提高10%。各價區普通品種烤菸中準級(X2F)每50公斤收購價格分別為:一價區1005元,...
《關於2009年菸葉收購價格及補貼政策的通知》是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發布的檔案。檔案全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物價局、財政廳(局)、菸草專賣局:為保持菸葉生產的穩定發展,合理制定菸葉收購價格,規範菸葉生產投入補貼,...
對基地按分級標準所收購的菸葉,由菸草公司按初烤菸“調撥基準價”加有關費用,原等級調給捲菸廠,捲菸廠委託菸葉復烤廠代復烤。具體辦法由自治區菸草專賣局另行制定。八、加強領導。烤菸生產縣(市)人民政府,要把烤菸生產收購工作列入...
1999年,將菸葉特產農業稅的稅率下調為20%。2004 年6月,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農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見》(中發[2004]1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下發《關於取消除菸葉外的農業特產農業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4]120號...
一、根據新稅法規定,收購菸葉環節改徵農業特產稅。現將《緊急通知》第一條中“對從事捲菸和菸葉生產的單位,減半徵收”的規定,修改為“對從事生產捲菸的單位,減半徵收”。二、根據《國務院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適用增值稅、消費稅...
加大菸草產業結構調整力度,嚴格控制新增投資,減少捲菸企業和品牌數量,防止盲目生產和過度競爭。認真執行菸草專賣法律法規,菸葉種植和捲菸生產嚴格執行國家指令性計畫,禁止超計畫生產。依法加強捲菸價格管理,嚴格限制“天價煙”上市銷售。菸草...
2009年6月,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了《關於調整煙產品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84號),對捲菸產品消費稅政策進行了調整。2015年5月8日,經國務院的批准,自2015年5月10日起,捲菸批發環節從價稅稅率由5%提高到11%,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