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全國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以來,全國各族人民在黨中央、國務院領導下,積極投身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偉大實踐,各地區、各行業湧現出一大批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民族政策,為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促進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做出重要貢獻的模範集體和模範個人,他們是推進我國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的優秀代表。為彰顯模範集體和模範個人的先進思想和模範事跡,促進我國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的發展,進一步激勵全國各族人民為奪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勝利、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而努力奮鬥,國務院決定授予739個集體全國民族團結進步模範集體榮譽稱號,授予749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模範個人榮譽稱號。希望受到表彰的模範集體和模範個人,珍惜榮譽,再接再厲,繼續在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發揮模範表率作用,為民族團結進步事業做出新的更大貢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關於表彰全國民族團結進步模範集體和模範個人的決定
- 文號:國發〔2009〕37號
- 發布部門:國務院
- 發布時間:二○○九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