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成立國家行政學院的通知

2006年,國務院發布通知決定成立國家行政學院,加強對高、中級國家公務員的培訓。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關於成立國家行政學院的通知
  • 發文單位國務院
  • 文  號:國發[1993]73號
  • 發布日期:1993-10-16
發布信息,通知全文,

發布信息

發文單位國務院
文 號:國發[1993]73號
發布日期:1993-10-16
執行日期:1993-10-16

通知全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了適應推行國家公務員制度和實施《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的需要,加強對高、中級國家公務員的培訓,決定成立國家行政學院,為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
辦學方針
國家行政學院的辦學方針:以鄧小平同志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為指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和基本方針,適應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提高政策效能、加強科學管理的需要,貫徹理論聯繫實際、學用一致、按需施教、講求實效的原則,深化教學改革,實行開放辦學,為培養德才兼備的國家公務員隊伍服務。
培訓任務
國家行政學院的培訓任務根據全國幹部教育培訓規劃和總體安排,緊密結合國家公務員隊伍建設的需要和政府工作的實際加以確定和實施。學院堅持以教學為中心,教學、科研、諮詢三位一體,提高教學質量,確保培訓效果。
培訓對象
國家行政學院的培訓對象主要為國務院各部門高、中級國家公務員,地方政府高級和部分中級國家公務員。必要時,可吸收一些全國性公共機構和國有大型企業(集團)高級管理人員參加培訓。
基本目標
國家行政學院對高、中級國家公務員進行培訓的基本目標是提高其履行職責必備的素質與能力,重點是:
(一)掌握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堅持貫徹黨的基本路線,增強全局觀念,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與國家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和政令暢通。
(二)提高新形勢下駕馭經濟、社會發展和處理政府事務的政策水平及行政能力,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創造性地開展工作。
(三)學習掌握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知識、現代管理知識、法律知識和現代科技文化知識,善於總結實踐經驗並使之系統化、理論化,運用所掌握的理論和知識指導實踐。
(四)牢固樹立馬克思主義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勤政廉政,艱苦創業,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密切聯繫民眾,模範地遵守國家公務員行為準則和道德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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