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國務院發布通知決定成立國家行政學院,加強對高、中級國家公務員的培訓。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關於成立國家行政學院的通知
- 發文單位:國務院
- 文 號:國發[1993]73號
- 發布日期:1993-10-16
發布信息
通知全文
(一)掌握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堅持貫徹黨的基本路線,增強全局觀念,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與國家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和政令暢通。
(二)提高新形勢下駕馭經濟、社會發展和處理政府事務的政策水平及行政能力,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創造性地開展工作。
(三)學習掌握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知識、現代管理知識、法律知識和現代科技文化知識,善於總結實踐經驗並使之系統化、理論化,運用所掌握的理論和知識指導實踐。
(四)牢固樹立馬克思主義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勤政廉政,艱苦創業,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密切聯繫民眾,模範地遵守國家公務員行為準則和道德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