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四川省設立北川羌族自治縣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同意四川省設立北川羌族自治縣的批覆是國務院於2003年07月06日發布,自2003年07月06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關於同意四川省設立北川羌族自治縣的批覆
  • 發布部門:國務院
  • 發布日期:2003年07月06日
  • 實施日期:2003年07月06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行政區劃與地名
  四川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建立北川羌族自治縣的再次請示》(川府[2003]13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同意撤銷四川省北川縣,設立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縣,以原北川縣的行政區域為北川羌族自治縣的行政區域。縣人民政府駐曲山鎮。
北川羌族自治縣的機構要按照“精簡、效能”的原則設定,所需經費和人員編制由你省自行解決。
國務院
二00三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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