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加強氣象工作的通知

國務院關於加強氣象工作的通知是國務院於1959年07月31日發布,自1959年07月3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國務院
  • 發布日期:1959年07月31日
  • 實施日期:1959年07月31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氣象綜合規定
  我國是一個幅員廣大、氣候覆雜多變的國家,每年都有不同程度的災害性的天氣發生。氣象工作是我們同自然災害作鬥爭的重要武器之一,各地區和各部門必須善於掌握,很好地發揮它的作用。
幾年以來,我國氣象事業有了很大的發展。氣象台、站已經從解放初期的七十二個發展到一九五八年的二千七百五十五個;絕大部分省和專區建立了氣象台,各縣建立了氣象(候)站,各級氣象管理機構也基本上建立起來了。各種專業性(如農業氣象、航空氣象、海洋水文氣象等)的氣象服務機構,也已經建立或正在建立。氣象預報的準確率也在不斷提高。這樣,不僅對於保證戰勝自然災害起了重要的作用,並且也為氣象工作的進一步開展打下了基礎。
但是,目前氣象工作中還存在著一些問題,主要的是:有些地區、部門和生產建設單位對氣象工作的作用認識不足,不善於掌握和運用氣象工作同自然災害作鬥爭;某些氣象工作人員為生產建設、為民眾服務的觀念還不夠強;氣象預報的準確程度還不能滿足需要;氣象部門為生產建設服務的組織工作還有缺陷,同生產建設部門的聯繫也不夠密切。這樣,就使某些地區遭受到一些本來可以避免或者減輕的災害和損失。為了加強氣象工作,提高氣象工作的服務質量,保障我國社會主義建設的順利進行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特作如下通知:
(一)各級人民委員會應當加強對氣象工作的領導。各級人民委員會在抓生產建設的同時,也要對氣象工作進行適當安排,使氣象工作緊密地為生產建設服務。應當指派適當人員經常督促檢查氣象部門的工作,加強對氣象工作人員為生產、為民眾服務的思想教育。對邊遠地區、高山和海島的氣象台、站工作人員的生活和安全等方面,應當給以必要的照顧。專區和縣級的氣象管理機構還不健全的,應當逐步健全起來。
(二)氣象部門應當不斷地改進氣象預報方法和提高氣象預報質量。應當加強對天氣演變規律的研究,加強中期和長期預報工作,力求氣象預報和警報準確及時。氣象預報應當實事求是,即要反對麻痹大意、不負責任的態度,又要防止由於怕負責任而有意誇大的傾向。氣象預報的傳遞工作必須搞好,災害性的天氣警報必須以最快的方法通知生產建設部門。為了提高氣象預報質量,還必須解決當前由於氣象台、站的迅速增加而引起的氣象技術幹部不能滿足需要的矛盾。除了氣象部門根據目前條件採取有效措施在工作中培訓幹部並提高工作質量外,有關的教育部門還應當加強對氣象技術幹部,特別是中、高級氣象技術幹部的培養和訓練。
(三)氣象部門和生產建設部門應當密切聯繫,加強協作。生產建設部門應當根據自己的需要,主動地向氣象部門提出具體要求;氣象部門應當積極地向生產建設部門提供氣象情報、氣象資料和氣象預報,並做好為生產建設服務的組織工作。對於災害性的天氣變化,生產建設部門應當與氣象部門共同研究,加強預防措施。由於天氣的變化有大範圍的,也有局部地區的,有時不僅一省之內天氣變化不
同,甚至一縣之內也有差異,因此各地區、各部門在布置預防工作時必須注意把氣象台大範圍的天氣預報同有關縣的補充預報結合起來,以便採取正確的具體措施。
(四)各級氣象部門和科學技術協會應當加強氣象科學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宣傳方式要多種多樣,宣傳內容應力求通俗易懂,在幹部和民眾中逐步普及氣象科學知識,使幹部和民眾了解氣象工作同安全生產的關係、氣象工作的特點,經常收聽氣象預報和懂得運用氣象預報來防止和減輕自然災害。在宣傳中,還應當使幹部和民眾了解,在我國當前的科學技術條件下,氣象預報還難以完全準確,必須有應付天氣突然變化的必要準備,以免遭受意外的損失。
(五)製造氣象儀器的工業部門應當抓緊氣象儀器的生產和新氣象儀器的設計和試製工作。第一機械工業部和有關省市應當加強對氣象儀器製造的領導,幫助生產單位解決原料、材料、工藝技術等方面的困難,努力提高產品質量,並且應當組識技術力量著手進行目前急需的高空探測儀器(如雷達)的設計和試製工作,以適應氣象和航空事業不斷發展的需要。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