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加強企業生產中安全工作幾項規定

國務院關於加強企業生產中安全工作幾項規定,是指1963年3月30日國務院發布。主要內容有:為了進一步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加強企業生產中安全工作的領導和管理,以保證職工的安全與健康,促進生產,各企業單位必須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在編制生產、技術、財務計畫的同時,必須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關於加強企業生產中安全工作幾項規定
  • 頒布時間:1963年3月30日
  • 發布單位:國務院
各企業單位必須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對生產中的安全工作,除進行經常的檢查外,每年還應該定期地進行二至四次民眾性檢查。傷亡事故發生後,企業單位要及時組織調查,找出原因、查明責任,根據具體情況予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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