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有關問題的批覆是國務院於2004年10月26日發布,自2004年10月26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國務院
- 發布日期:2004年10月26日
- 實施日期:2004年10月26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對外開放與鼓勵外商投資
你們《關於修訂<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的請示》(發改外資[2004]1877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同意廢止2002年3月經國務院批准,由原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外經貿部聯合發布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新修訂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由你們發布,自發布之日起30日後施行。為保證工作銜接,原目錄自新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施行之日起停止執行。
國務院
二00四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