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國家減災委員會組成人員的通知》是由國務院辦公廳於2013年5月8號發布的一條關於國家減災委員會組成人員調整的通知性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國家減災委員會組成人員的通知
- 發布單位:國務院辦公廳
- 發布日期:2013年5月8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國家減災委員會組成人員的通知》是由國務院辦公廳於2013年5月8號發布的一條關於國家減災委員會組成人員調整的通知性檔案。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國家減災委員會組成人員的通知》於2020年5月9日發布。通知發布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國家減災委員會組成人員的通知索 引 號:000014349/2020-00040主題分類:國務院組織機構\其他發文...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國家減災委員會組成人員的通知》是由國務院辦公廳於2013年5月8號發布的一條關於國家減災委員會組成人員調整的通知性檔案。簡介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 國家減災委員會組成人員的通知 國辦發 〔2013〕32號 具體內容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根據國務院機構設定及...
第三屆專家委員會 第三屆國家減災委專家委員會由38位委員和若干位專家組成,分為應急回響、戰略政策、風險管理、空間科技與信息、宣傳教育和減災工程6個專家組,基本涵蓋防災減災領域的所有專業,具有廣泛的代表性。第四屆專家委員會 2022年9月,國家減災委員會調整國家減災委員會專家委員會組成人員。主 任:史培軍...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2016—2020年)的通知》是為貫徹執行《國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2016—2020年)》印發的通知。由國務院辦公廳於2016年12月29日印發並實施。中文名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2016—2020年)的通知 發布機構 國務院辦公廳 發布日期 2016年12...
國家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其前身是“中國國際減災委員會 ”。負責統籌指導全國的災害救助工作,協調開展重特大自然災害救助活動。歷史沿革 2005年,經國務院批准,中國國際減災委員會更名為國家減災委員 會。主要職責 國家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貫徹落實黨中央、...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2011-2015年)的通知:國辦發〔2011〕55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國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2011-2015年)》(以下簡稱《規劃》)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檔案發布 國務院辦公廳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綜合防災...
根據2008年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水利部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設定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如下:1、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國防汛抗旱工作。2、組織協調指導颱風、山洪等災害防禦和城市防洪工作。3、負責對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4、編制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
國務院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具體工作由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承擔。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單設辦事機構。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具體工作由財政部承擔。國家減災委員會,具體工作由民政部承擔。國家科技教育領導小組,具體工作由國務院辦公廳承擔。國務院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具體工作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承擔。國家禁毒委員...
國家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與相關部門、地方的溝通聯絡、政策協調、信息通報等,組織開展災情會商評估、災害救助等工作,協調落實相關支持政策和措施。主要職責 (1)組織開展災情會商核定、災情趨勢研判及救災需求評估;(2)協調解決災害救助重大問題,並研究提出支持措施,推動相關成員單位加強與受災地區的工作溝通...
國務院辦公廳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國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2011—2015年)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防災減災工作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提高防災減災能力,最大程度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劃。
規劃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2016—2020年)的通知 國辦發〔2016〕10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國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2016—2020年)》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辦公廳 2016年12月29日 規劃全文 國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2016...
國務院辦公廳 2016年3月10日 內容 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1.2 編制依據 1.3 適用範圍 1.4 工作原則 2 組織指揮體系 2.1 國家減災委員會 2.2 專家委員會 3 災害預警回響 4 信息報告和發布 4.1 信息報告 4.2 信息發布 5 國家應急回響 5.1 Ⅰ級回響 5.2 Ⅱ級回響 5.3 ...
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綜合減災和改革協調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內設機構。2023年10月12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風險監測和綜合減災司更名。機構沿革 2023年10月12日,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應急管理部職責機構編制的通知,應急管理部風險監測和綜合減災司更名為綜合減災和改革協調司...
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單設辦事機構。國務院殘疾人工作協調委員會,具體工作由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承擔。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單設辦事機構。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具體工作由財政部承擔。中國國際減災委員會,具體工作由民政部承擔。國家科技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國務院辦公廳。國家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
《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印發。2016年3月10日經國務院批准、由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國辦函〔2016〕25號)同時廢 止 。預案全文 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1.2 編制依據 1.3 適用範圍 1.4 工作原則 2 組織指揮體系 2.1 國家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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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31日,中國機構編制網發布了《國家消防救援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和《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應急管理部職責機構編制的通知》。規定全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國家消防救援局的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推進機構、職能、許可權、程式、責任法定化,根據《中國共產黨機構編制工作...
國務院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具體工作由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承擔。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單設辦事機構。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具體工作由財政部承擔。國家減災委員會,具體工作由民政部承擔。國家科技教育領導小組,具體工作由國務院辦公廳承擔。國務院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具體工作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承擔。國家禁毒委員...
我國是災害多發頻發的國家,為防範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健全公共安全體系,整合最佳化應急力量和資源,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中國特色應急管理體制,提高防災減災救災能力,確保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方案提出,將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的職責,國務院辦公廳的應急管理職責,...
印發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通知 國辦發〔2024〕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經國務院同意,現將修訂後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2013年10月25日經國務院同意、由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
根據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准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和《國務院關於部委管理的國家局設定的通知》(國發〔2013〕15號),設立國家海洋局(副部級),為國土資源部管理的國家局。中文名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海洋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外...
省減災委員會(以下簡稱省減災委)是省自然災害應對綜合協調機構,負責組織、領導全省自然災害應對工作,協調開展重大自然災害救災應急活動,指導各地開展減災和災害應急處置工作。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調整充實省減災委員會組成人員的通知》(黔府辦函〔2019〕23號),省減災委主任由省政府主要負責人擔任,省減災委常務...
內務部機構調整為:辦公廳、民政司、救濟司、優撫局、戶政司、地政司和社會司等7個單位。1953年10月,第二次全國民政會議確定內務部主管的業務為:政權建設、優撫、救濟、地政、戶政、國籍、行政區劃、民工動員、婚姻登記、社團登記等。1954年2月13日,政務院發出《關於民政部門與各有關部門的業務劃分問題的通知》...
國家減災委員會,具體工作由民政部承擔。國家科技教育領導小組,具體工作由國務院辦公廳承擔。國務院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具體工作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承擔。國家禁毒委員會,具體工作由公安部承擔。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民政部,與中國老齡協會合署辦公。國務院西部地區開發領導小組,撤銷其單設的辦事機構...
2023年10月12日,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調整應急管理部職責機構編制的通知》。(一)將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和森林消防局職責、教育訓練司承擔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教育訓練相關職責劃轉給國家消防救援局。(二)應急管理部管理國家消防救援局,增加擬訂消防員退出安置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地方建立健全...
馬宜明,男,漢族,1957年8月生,河南鄧州人,中共黨員,中將軍銜。現任中央軍委聯合參謀部副參謀長,國家減災委員會副主任。第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外事委員會委員。人物履歷 2004年03月至2008年02月,任陸軍第26集團軍參謀長、集團軍黨委常委(接替蔣建軍少將)。2008年02月至2012年12月,任陸軍第26集團軍軍長、...
1997年-2006年8月,任武警部隊副司令員(其間:2001年4月,任全國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成員;2005年4月,任國家減災委員會委員;2006年5月,任2008年北京奧運會首都國際機場協調委員會成員)。2025年2月10日,朱曙光同志因病醫治無效在北京逝世,享年80歲。軍銜晉升 1988年被授予大校軍銜,1990年晉升為...
救災司救災處牽頭,社會工作司綜合處、國家減災中心評估與應急部、技術裝備部配合,及時開展以下工作:(1)以國家減災委辦公室名義向受災省份下發《關於啟動國家Ⅲ級救災應急回響的通知》 (見附屬檔案 2), 抄送其他各省 (自治區、直轄市)、國家減災委各成員單位、部有關司局;(2)建議組成由部領導帶隊,國務院有...
閃淳昌教授是我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多項安全法規標準主要起草人,主持過多起特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如大連“5·7”空難、煙臺“11·24”海難等。2003年至2005年,擔任國務院辦公廳應急預案工作小組副組長,在國務院領導的直接領導下,負責完成了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25件...
1998年,日本政府在首相官邸設立國家危機管理中心,首相是國家危機管理的最高指揮官。危機管理中心成為日本國家危機管理中樞,設有對策本部會議室、辦公室、指揮室及全天候的情報集約中心等,可以使日本應對危機和自然災害等緊急事態。把防災減災工作上升到國家危機層次,建立確保國家安全和國民生活安定的日常管理、危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