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啟用中國老齡協會印章的通知是國務院辦公廳於1996年02月06日發布,自1996年02月06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國務院辦公廳
- 發布日期:1996年02月06日
- 實施日期:1996年02月06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特種行業和危險品管理
中國老齡協會:
你會《關於刻制中國老齡協會印章的報告》(中老辦[1996]2號)收悉。現通知如下: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老齡事業機構問題的通知》(國辦發[1995]9號)和《國務院關於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印章的規定》(國發[1993]21號),現頒發中國老齡協會印章和套印各一枚。其規格為直徑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圖案,五角星外刊機關名稱,自左而右環行。新印章制發後,原“中國老齡問題全國委員會”印章和套印繳國務院辦公廳。
附:“中國老齡協會”印章和套印印模各1張。(略)
你會《關於刻制中國老齡協會印章的報告》(中老辦[1996]2號)收悉。現通知如下: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老齡事業機構問題的通知》(國辦發[1995]9號)和《國務院關於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印章的規定》(國發[1993]21號),現頒發中國老齡協會印章和套印各一枚。其規格為直徑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圖案,五角星外刊機關名稱,自左而右環行。新印章制發後,原“中國老齡問題全國委員會”印章和套印繳國務院辦公廳。
附:“中國老齡協會”印章和套印印模各1張。(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