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批轉國家計委關於嚴格控制燒油的報告的通知

國務院批轉國家計委關於嚴格控制燒油的報告的通知是國務院於1977年11月09日發布,自1977年11月09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批轉國家計委關於嚴格控制燒油的報告的通知
  • 發布部門:國務院
  • 發布日期:1977年11月09日
  • 實施日期:1977年11月09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節能管理
  國務院批轉國家計委
關於嚴格控制燒油的報告的通知
(一九七七年十一月九日)
國務院同意國家計畫委員會《關於嚴格控制燒油的報告》,現轉發給你們,望即研究執行。
原油是重要的戰略物資,在大力增產的同時,必須十分注意節約,合理使用。近幾年,由於:“四人幫”的干擾破壞,造成煤炭供應緊張,燒了大量的油,特別是把大量原油頂煤燒掉,不僅加劇了原油供應的緊張,而且是極大的浪費。各地區、各部門必須以揭批“四人幫”為綱,在積極增產煤炭的基礎上,認真抓好控制燒油的工作。我國煤炭儲量多,分布面廣,燃料要以煤炭為主。今後新建企業,一般不許用油做燃料。已經用油作燃料的企業,凡是不合理的,要在兩、三年內逐步改為燒煤。
關於嚴格控制燒油的報告
我國原油生產發展很快,一九七0年到一九七六年,平均每年增產近一千萬噸,但仍不能適應各方面日益增長的需要。隨著對外經濟交流的擴大,原油的供需矛盾將更加突出。解決這一矛盾,除了千方百計地增產原油外,還必須大力節約用油,特別是要嚴格控制燒油。近幾年來,由於“四人幫”的干擾破壞,煤炭供應緊張,燒油量不斷增加,一再突破計畫,重油不夠燒,還被迫燒掉大量原油。原油是重要的能源和化工原料,也是換匯率較高的重要出口商品,大量燒原油,不僅加劇了供應緊張,而且是極大的浪費。我國煤炭資源十分豐富,現有儲量多,分布面廣,因此,燃料必須以煤為主,立足於煤炭。為了嚴格控制燒油,經與有關部門共同研究,建議採取如下措施:
第一,建立嚴格的燒油項目審批制度。今後無論是新建、擴建和改建的項目,都不準採用原油、重油作燃料。如確有特殊原因必須燒油的,需經省、市、自治區計委和中央有關部門審查同意,報國家計委批准後,方能進行設計。目前正在按燒重油或原油進行設計和建設的項目,凡是未經國家批准的,都要修改設計,改為燒煤的方案。由於生產工藝上的要求必須燒油的,要補報國家計委批准後,才能繼續按原方案進行設計和建設。
第二,嚴格執行控制燒油的規定。國家計委一九七五年八月十五日《關於嚴格控制燒油的通知》,必須嚴格執行。凡未經國家批准的燒油戶,一律停止供油,煉油廠或油田不得向這些企業供應重油或原油。
第三,嚴格控制燒油鍋爐的製造和分配。從現在起,沒有國家計委批准的燒油檔案,物資部門、水電部門不分配燒油鍋爐,機械製造部門不接受燒油鍋爐的訂貨和安排生產,企業不得自行改制燒油鍋爐。
第四,分期分批把一些由燒煤改為燒油的鍋爐,重新改回來燒煤。各省、市、自治區和國務院各部門,對原來燒煤、後來改為燒油的廠礦,要一個一個進行審查,分批分期地改為燒煤、所需煤炭實行定點定量供應。計畫兩年內把原來設計燒煤後來改為燒油的一百萬千瓦發電機組改回來燒煤,請有關部門和地方大力支持。
第五,加強燒油、供油的計畫管理。國家下達燒油計畫後,由石化部統一調度,按計畫組織供應,各地區、各部門要按計畫用油。燒油指標不得隨意增加,必須增加時,要報國家物資總局審定,不得擅自向油田和煉廠調油。
第六,大力節約用油。各燒油單位,要認真抓好油料的節約工作。有關主管部門對所屬燒油單位要建立燒油卡片,實行“憑票定量供應,節約歸己”的辦法。油田和煉廠要努力減少自用油,降低損耗。
以上報告如無不妥,擬請批轉各地區、各部門研究執行,並轉知所屬企業、事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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