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旅遊業務

組織、招徠、操作外國人和中國人在國內的旅遊業務。根據2009年5月3號實施的旅行社管理實施細則定義為:國內旅遊業務,是指旅行社招徠、組織和接待中國內地居民在境內旅遊的業務。

國內旅遊業務
所稱招徠、組織、接待旅遊者提供的相關旅遊服務,主要包括:
(一)安排交通服務;
(二)安排住宿服務;
(三)安排餐飲服務;
(四)安排觀光遊覽、休閒度假等服務;
(五)導遊服務;
(六)旅遊諮詢、旅遊活動設計服務。
旅行社還可以接受委託,提供下列旅遊服務:
(一)接受旅遊者的委託,代訂交通客票、代訂住宿等;
(二)接受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委託,為其差旅、考察、會議、展覽等公務活動,代辦交通、住宿、餐飲、會務等事務;
(三)接受企業委託,為其各類商務活動、獎勵旅遊等,代辦交通、住宿、餐飲、會務、觀光遊覽、休閒度假等事務;
(四)其他旅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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