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固定損失
- 依據:固定資產
- 學科:會計
- 對象:企業房屋建築物、機器設備
認定,說明編寫要求,
認定
(一)固定資產盤點表;
(二)使用保管人對於盤盈情況說明材料;
對盤虧的固定資產,將其賬面淨值扣除責任人賠償後的差額部分,依據下列證據,認定為損失:
(一)固定資產盤點表;
(三)社會中介機構的經濟鑑證證明;
(四)企業內部有關責任認定和內部核准檔案等。
(一)企業內部有關部門出具的鑑定證明;
(三)不可抗力原因(自然災害、意外事故)造成固定資產毀損、報廢的,應當有相關職能部門出具的鑑定報告。如消防部門出具的受災證明;公安部門出具的事故現場處理報告、車輛報損證明;房管部門的房屋拆除證明;鍋爐、電梯等安檢部門的檢驗報告等;
(一)向公安機關的報案記錄;公安機關立案、破案和結案的證明材料;
(二)企業內部有關責任認定、責任人賠償說明和內部核批檔案;
說明編寫要求
(一)盤虧的固定資產
1.說明盤虧固定資產的原因;
3.責任認定賠償情況驗算;
4.審批核准情況介紹;
5.殘值確認結果驗算過程;
6.盤虧固定資產損失認定情況的鑑證過程。
(二)報廢、毀損的固定資產
2.技術鑑定證明合法性、有效性的情況;
3.責任人賠償情況驗算;
4.保險公司索賠情況驗算;
5.內部審批核准情況介紹;
6.殘值確認結果驗算過程;
7.損失認定情況的鑑證過程。
(三)被盜的固定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