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付款法在國內被稱為“等額本息還款法”,其主要特色就是每期支付貸款本金與利息的總和都相同。因此我們可將這些每期相同的付款看成年金,這些付給貸方的年金,其現值總和必等於貸款的現值。在貸款初期,所支付的貸款本息大部分是利息支出。
隨著還本的增加,每期所欠貸款逐月減少,因而所支付的利息也隨著減少。同樣的條件下,在貸款初期固定還本貸款的支付額大於固定付款法的每月支付總額,在末期則反之。如果貸方的所得是逐漸增加的,貸方的償債能力也會逐漸增加,那么固定付款法的付款方式比固定還本法的付款方式更能配合貸方的經濟能力變動情況,尤其在期初時固定還款法的付款遠低於固定還本法,更能吸引一些目前收入較低而以後收入增長潛力大的購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