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關於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設中原經濟區的指導意見》(國發【2011】32號)精神,按照財政部《關於進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做好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工作的通知》(財金【2012】2號)和省財政廳有關檔案要求,結合中央有關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政策和“政府引導、市場運作、自主自願、協同推進”的原則,提高農業災後恢復生產的能力,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固始縣2012年水稻保險實施方案
- 主管機關:固始縣人民政府
- 區域:固始縣
- 時間:二○一二年五月七日
基本信息,詳細內容,
基本信息
固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印發固始縣2012年水稻保險實施方案的
通知
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有關部門:
《固始縣2012年水稻保險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研究同意,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固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
詳細內容
固始縣2012年水稻保險實施方案
根據國務院《關於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設中原經濟區的指導意見》(國發【2011】32號)精神,按照財政部《關於進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做好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工作的通知》(財金【2012】2號)和省財政廳有關檔案要求,結合中央有關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政策和“政府引導、市場運作、自主自願、協同推進”的原則,提高農業災後恢復生產的能力,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固始縣開展水稻保險試點工作應遵循“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協同推進、保費共擔”的原則。
(一)政府引導。財政部門通過保費補貼等調控手段,協同人保財險固始支公司、中華聯合財險公司、農業、水利、氣象、宣傳等部門,引導和鼓勵農戶、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參加保險,積極推動水稻保險業務的開展,調動多方力量共同投入,增強水稻種植抗風險能力。
(二)市場運作。水稻種植保險要充分發揮市場激勵和制約機製作用,以經辦機構的市場化經營為依託,積極運用市場化手段防範和化解水稻種植風險。保費補貼主要起引導作用。
(三)協同推進。保費補貼政策要同農業信貸和其它惠農支農政策有機結合,以發揮政策的綜合效應。財政、農業、水利、氣象、宣傳等有關各方應對財險公司的收費、承保、查勘、定損、理賠、防災防損等各項工作給予積極支持。
(四)保費共擔。水稻種植保險的保費由中央、省、縣財政部門和參保農戶共同負擔。
二、保險內容
(一)險種。水稻保險。
(二)保險責任。保險責任為因人力無法抗拒的自然災害,包括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內澇、風災、雹災、冰災、旱災、病蟲草鼠害等,對投保水稻造成的損失。
(三)承保機構。中國人保財險固始支公司、中華聯合財險公司。
三、保費承擔比例
每畝保險費16元。中央、省、縣財政分別承擔40%、30%和10%保費補貼,其餘20%由農戶負擔。
四、資金管理
(一)保費收入管理。承保公司對財政補貼的水稻保險保費設立專用帳戶,單獨核算、專帳管理保費收支。
(二)財政補貼資金管理。縣財政部門要認真審核承保公司保費收取情況,計算按比例應補貼的保費金額,中央、省財政配套資金到位後一次性撥付到承保公司專用帳戶,並積極落實縣財政配套資金。
五、巨災風險管理
(一)實行最高賠付總額封頂。單個保險品種全省最高賠付總額以當年該保險品種保費總收入3倍以內封頂。當全省核定賠付總額在當年保費總收入2倍以內(含兩倍)時,超過部分應由承保機構首先通過再保險解決。再保險仍彌補不了的由財政部門和承保機構按1:1的比例分擔,其中財政部門負擔部分由省、市、縣按1:0.5:0.5的比例分擔。巨災風險發生時應調整對農戶賠付金額,巨災保險賠付辦法應在保險條款中載明。
(二)建立巨災風險準備。省級承保機構應按種植業補貼險種當年全省保費收入25%的比例計提巨災風險準備金,專帳管理,逐年滾存,逐步建立應對巨災風險的長效機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水稻保險技術性強、參與面廣、難度大,需要加強組織領導工作。縣政府成立固始縣農業保險工作領導小組,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要相應成立領導小組,切實加強領導,組織農戶繳費,確保政策性水稻保險工作在我縣順利開展。
(二)明確部門責任。縣財政部門要做好縣級保費補貼資金的籌集、撥付、管理、結算等項工作;縣農業部門要做好農業災害鑑定技術服務和農險查勘定損工作;縣氣象部門要及時分析天氣形勢,預報可能出現的農業災情,以便及早防範,減少農業損失;承保公司對全縣水稻種植情況要逐一摸底、逐戶登記並收取保險費,印製保費收繳收據(註明:鄉(鎮)、村、隊、姓名、種植畝數、詳細座落地、收繳保費金額並附有水稻種植保險條款)統一匯總、造冊,簽定保險單。履行保險條款和應盡義務,準確及時合理地做好查勘定損理賠工作,確保受災農戶及時獲得賠償。
(三)加大宣傳力度。承保公司要會同縣財政局、農業局等單位,充分利用廣播、電視、標語等各種形式,採取民眾喜聞樂見的方式做好水稻保險宣傳發動工作,使農戶深入了解開展水稻保險工作的意義、政策、條款和具體舉措,增強廣大農民民眾的保險意識、風險防範意識,引導農戶積極參加保險,保證保費補貼支農惠農政策發揮效用。
(四)強化理賠服務。承保公司作為縣政府指定承保單位,要切實兌現對縣政府及廣大農戶的莊嚴承諾,在理賠服務過程中,通過張榜公示、媒體宣傳等方式,自覺接受各級政府及廣大農戶的監督,以專業、快捷、高效的工作,發揮保險業社會“穩定器”的作用,把政府的支農、惠農政策落實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