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縣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工作方案

根據《河南省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工作方案》的要求,為有序推進我縣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特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固始縣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工作方案
  • 主管機關:固始縣人民政府
  • 區域:固始縣
  • 時間:二○一二年五月八日
基本信息,詳細內容,

基本信息

關於印發固始縣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
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有關部門:
《固始縣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工作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二○一二年五月八日

詳細內容

固始縣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工作
一、總體要求
以確保建設進度、確保工程質量、確保分配公平為重點,以建立健全工作機制為抓手,以完善和落實政策為保障,切實把我縣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號、分配好、管理好。
二、工作目標
(一)總體目標。今年我縣開工建設公共租賃住房和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3926套,竣工2200套,項目計畫投資4.65億元。其中公共租賃住房新開工1000套,竣工700套;各類棚戶區改造開工2926套,竣工1500套。
(二)時間節點。
1、2012年3月底前,協調發展改革委、財政、國土資源、住建等相關部門,將1000套公共租賃住房項目落實到具體地塊,完成規劃選址工作。
2、2012年4月底前,落實各類棚戶區改造項目,完成項目實施方案制定、立項、公布徵收補償安置方案、發布徵收公告等前期工作,完成徵收補償安置協定簽訂工作,組織實施徵收。
3、2012年5月底前,按年度需求計畫完成資金籌措工作,完成前期工作,項目實現100%開工建設。
4、2012年9月底前,國土資源部門加大協調力度,完善土地報批手續。
5、2012年11月底前,新開工項目實現三個三分之一(進入地基結構施工的1/3,主體施工的1/3,基本建成的1/3)的目標,12月底前完成全年竣工任務。
三、主要任務
(一)加快推進各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結合產業集聚區建設,重點發展公共租賃住房,適度建設廉租住房,推進各類棚戶區改造的同時,啟動零星棚戶區改造工作,加強對2011年開工項目的監管,保證施工質量,加快施工進度,確保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二)最佳化保障性安居工程布局。強化規劃的引導作用,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產業集聚區發展規劃,編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用地布局規劃,實現“四規”合一。對選址距離中心城區過遠,缺少配套基礎設施的項目,不予立項、不予審批;對配套基礎設施不能滿足基本入住條件的限期整改,不達標的不組織驗收;對不按要求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商品房開發項目,不予辦理規劃部門相關手續。
(三)落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用地。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部分轉2013年),約需20公頃。國土資源部門要全面落實國家保障性住建建設用地供應政策,新增建設用地全部實行計畫單列,單獨組卷上報,用地計畫直接下達。要進一步最佳化用地手續辦理程式,提高用地審批效率,加快土地供應節奏,確保項目及時開工。
(四)暢通項目審批“綠色”通道。進一步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聯席會議制度,建立聯審聯批工作機制。定期召集項目審批會,按照“集中審批、限期辦結、協調推進”的原則,推動項目前期手續辦理工作。對分交有關部門辦理的審批事項跟蹤落實、抓好督辦。
(五)切實加強資金保障工作。縣發展改革委、財政局要積極爭取中央補助資金,切實增加公共預算安排用於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規模。確保土地出讓收入和公積金增值收益按規定用於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地方債券資金要優先安排用於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確保資金落實到位。同時,要利用投融資平台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融資工作。
(六)確保保障性安居工程質量和分配公平。認真落實質量終身負責制和永久性標識制度。進一步落實參建責任主體的質量意識和質量行為,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完善保障性住房申請,準入和退出機制。把好保障對象準入關,實現陽關操作,公平分配。要加強動態監管,實現不再符合保障條件者及時退出。
四、保障措施
(一)落實責任。政府主要領導為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各相關部門要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切實健全住房保障管理結構和實施機構,完善制度,落實責任,住建局負責督促規劃,建設手續辦理和工程建設進度,強化質量管理。發展改革委要積極爭取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補助資金支持,監督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優惠政策落實,;財政局負責爭取中央、省財政將補資金,落實地方政府配套資金;縣國土資源局負責落實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計畫,加快項目用地審查報批;縣環境保護局要及時做好項目環境評級報告,縣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要加強對資金使用情況的稽查和監管。
(二)強化監管。要加強對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全過程監管。監察、審計部門要全過程參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嚴肅查處違規改變保障性安居工程土地用途、騙購騙租,變相福利分房等行為。加強對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監督和跟蹤審計,發現問題督促整改。通過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視察等方式,吸引社會各界人士廣泛參與,促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順利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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