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河南省農村公路條例》、交通部《路政管理規定》、《河南省公路路政管理規定》、《全國車輛超限超載長效治理實施意見》,為進一步強化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有效遏制超限超載車輛對公路的危害,維護路產路權,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預防減少交通事故發生,結合我縣實際,決定在全縣幹線公路和農村公路開展超限超載車輛集中治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固始縣治理車輛超限超載工作方案
- 發布單位:固始縣人民政府
- 發布時間: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 地區:固始縣
基本信息
關於印發固始縣治理車輛超限超載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固始縣治理車輛超限超載工作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固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詳細內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河南省農村公路條例》、交通部《路政管理規定》、《河南省公路路政管理規定》、《全國車輛超限超載長效治理實施意見》,為進一步強化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有效遏制超限超載車輛對公路的危害,維護路產路權,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預防減少交通事故發生,結合我縣實際,決定在全縣幹線公路和農村公路開展超限超載車輛集中治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保護公路、保障道路完好暢通、確保道路交通安全、規範道路運輸市場秩序為目的,按照“依法嚴管、標本兼治、立足源頭、長效治理”的總體要求,堅持政府統一領導、各職能部門各司其職、全面綜合治理的工作機制,切實加強全縣治超工作。
二、工作目標
超限超載車輛得到有效控制,超限超載運輸對公路的危害明顯減少,公路超限超載動態治理網路和長效運行機制基本建立,公路治超工作依法規範開展。
三、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治理車輛超限超載工作的領導,成立固始縣治理車輛超限超載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領導全縣治超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交通運輸局,負責日常工作。
四、治理重點
治理工作重點為在縣行政轄區公路通行的國、省、縣、鄉、村公路超限超載車輛。第一階段重點治理縣道沙陳線、沙泉線、省道339公路及沿線縣、鄉、村道。
五、工作措施
(一)治超工作建立政府主導,政府職能部門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實行綜合治理的治超機制。
1、縣政府負責治超工作的領導、組織、監督。
2、公安交警部門負責攔截超限超載車輛,引導違章超限超載車輛到治超站(點),負責治超站(點)的治安秩序。
3、交通路政部門負責對超限超載車輛進行檢測稱重、卸載和處罰。
4、交通運政部門負責貨站、碼頭、配載場及工程建材源頭等貨物集散地,進行運輸裝載行為監管和檢查,防止車輛超限超載。建立貨運企業及從業人員信息系統及信譽檔案,登記、抄告超限超載運輸車輛和企業等信息,並結合道路運輸企業質量信譽考核制度,進行源頭處罰。
5、工商車管部門負責查處非法拼裝、改裝汽車及非法買賣拼裝、改裝汽車行為,依法取締非法拼裝、改裝汽車企業。加強和規範公路沿線煤場、沙石料場等貨物集散場所的監督和管理。
6、質監部門負責對治超工作所需的檢測設備依法實施計量檢定;實施缺陷汽車召回制度;檢查從事改裝、拼裝車輛生產企業的生產場所及標準執行情況,杜絕無標生產行為;實施車輛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查處不符合認證要求的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
7、發展改革部門加強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管理,查處違規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指導和監督超限超載治理相關收費政策的執行,制定超限超載車輛卸載、貨物保管、停車管理等收費標準。
8、財政部門加強對罰款、收費等票據的監管;根據工作實際,將治超工作經費列入年度部門預算,保障經費及時足額到位。
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切實提高認識,加強對車輛超限超載運輸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認真研究制訂工作方案,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實行工作目標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確保治超工作紮實開展,落到實處。
(二)源頭監管。
一是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縣電視台、縣廣播電台、《固始早報》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治超工作的重要性和車輛超限超載引發的社會危害性,讓治超政策法規家喻戶曉、人人皆知,提高全縣民眾守法護路意識,調動廣大人民民眾參與治超的積極性,為依法治超創造良好的環境。二是組織交通運政、工商部門對轄區內道路運輸和物流企業、東部山區採石場、沙場和經營企業、貨源場站等加強監督,確保車輛按國家規定裝載、配載,堅決禁止非法超限超載車輛上路行駛。三是公安交警部門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規章,認真做好貨運汽車的登記、檢驗工作,發現不符合國家標準強制性規定的車輛,不予登記、檢驗,並將有關信息通報同級發展改革、工商、質量技術監督等部門。四是落實交通運政部門對道路貨運源頭單位的派駐制,進行現場監督管理。對違反規定進行車輛裝載、配載貨物的企業或貨運站經營者,要責令改正並依法予以處罰。要建立健全合法運輸信譽檔案,加強對運輸企業、人員從業資格的考核管理。
(三)路面治理
1、治理超限超載採取固定和流動方式進行,充分利用超限運輸檢測站(點)對超限超載進行治理,在未設超限運輸檢測點的路段,特別是超限運輸車輛嚴重的公路,要積極開展流動巡查治超。
2、檢測、卸載、處罰相結合。治理車輛超限超載,交通、公安部門應使用檢測設備對超限車輛進行檢測、確認,嚴禁以目測確認車輛超限超載。對違法超限車輛符合卸載條件的,堅決卸載。對主動配合卸載的車主可依法從輕處罰,對拒不配合卸載的依法從重處罰。超限車輛檢測認定標準應按照交通部《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及交通部、公安部、發改委《關於進一步加強車輛超限超載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發〔2004〕455號)檔案規定執行。攔截超限車輛應選擇路面寬闊、視線良好的路段,嚴禁雙向攔截車輛和違反規定多輛攔截,保證公路安全暢通。嚴格執行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規定。
3、強制處理非法改、拼裝車輛。對非法改裝車輛(含罐體車輛)要強制消除違法狀態,對非法拼裝車輛依法予以扣留。辦理《超限運輸通行證》及《運載超限物品車輛通行證》的,對所載貨物、路線、時間與證件登記不相符以及塗改、偽造、租借、轉讓證件的車輛,要責令改正並依法予以處罰。
4、加強幹支線聯動,形成治超合力。在治超網路布局中,根據重點治理需求,可打破乾、支線管理界線,將重要農村公路路段與幹線公路路段治超納入聯動治理,特別是在幹線和農村公路交叉的超限超載運輸重災區,要整合統籌全縣幹線、農村公路治超執法力量、設備,共同做好農村公路治超工作。
5、加強區域聯動,形成對超限超載車輛的合圍攻勢。加強和安徽霍丘、葉集、阜南、本省的商城、淮濱、潢川間的協調溝通,根據周邊超限超載情況,共同研究制訂聯動治超方案,確定布控位置、管控措施,統一步調、統一行動,並定期召開治超通氣會,通報各自治理情況,動態適時調整治理措施,形成對超限超載車輛的合圍攻勢。
(四)嚴肅整治治超執法環境。
對糾集聚眾、蓄意占道、惡意堵車、強行闖關、破壞治超站點設施、以威脅恐嚇手段迫使治超人員放行超限超載車輛的暴力抗法者以及黑惡勢力,公安機關要依法嚴厲打擊。對參與上述活動的國家機關幹部職工,以及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部門和個人,對利用職務便利“包車”、“養車”、收受賄賂、干擾治超執法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紀檢監察及法律部門要予以查處,嚴肅追究責任。各級執法機構和執法人員要自覺遵守有關工作規章制度,做到嚴格執法、規範執法、文明執法,嚴禁公路“三亂”;要認真落實治超工作五不準的規定(即:沒有執法資格的人員,不準上路執法;上路執法人員,不準亂收費、亂罰款;車輛沒有稱重檢測的,不準認定超限超載;車輛沒有卸載消除違章行為的,不準放行;同一違章行為已被處理的,不準重複處罰);要積極主動接受社會和民眾的監督,公開舉報電話,設立舉報信箱和電子信箱。對舉報的問題,必須調查核實;情況屬實的,嚴格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五)加強經費保障。
政府和相關部門要撥出專項經費用於治超工作,滿足治超工作需要。財政部門要加強對罰款、收費等票據的監管,保障經費足額及時到位。
固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0年12月29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