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科學技術局

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固原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寧黨辦〔2014〕58號),設立固原市科學技術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能轉變,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職能轉變

(一)取消國家、自治區和市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下放的職責
1. 將科技成果鑑定工作下放事業單位承擔。
2. 將科技計畫項目和科技特派員創業項目的評審、論證、評估等具體事務下放事業單位承擔。

主要職責

(一)承擔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固原市有關科學技術和智慧財產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負責起草地方科學技術有關法規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全市科技發展的重大布局、優先領域政策性建議;編制和組織實施固原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全市基礎性研究,重大科技攻關、重大社會公益性和共性技術研究。
(三)負責全市科技項目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科技計畫項目。制定相關配套政策;組織科技計畫項目實施中的方案論證、評審立項、跟蹤管理、驗收工作;統籌申報和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科技計畫項目工作,協調自治區科技重大專項與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的銜接與配套。
(四)負責擬訂全市科技體制改革和科技創新的政策和措施;推進科技公益性機構和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技術創新中心等科技平台建設;指導相關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最佳化科研機構布局,推進全市創新體系建設。
(五)負責固原市各類科技園區建設規劃工作、中藥材產業發展工作。負責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農村和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推進科技惠民、科技扶貧、科技特派員工作;加強農村科技示範和先進適用技術的示範套用。
(六)負責擬訂全市智慧財產權發展規劃;負責組織協調全市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開展專利行政執法工作,承擔規範專利管理基本秩序的責任;負責全市專利信息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專利代理等中介服務機構的管理工作;承擔專利統計工作;負責全市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的宣傳、培訓工作。
(七)負責擬訂科技服務業發展的政策和規劃;指導技術市場、技術中介機構的發展。承辦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事宜;承擔科技信息管理、科技統計、科技檔案工作。
(八)負責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承擔全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科技創新團隊建設有關工作。負責全市科學技術創新獎的評審、表彰的組織工作。
(九)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局長:周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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