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電局

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固原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寧黨辦〔2014〕58號),設立固原市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電局,為固原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2018年12月,在固原是機構改革中,新組建固原市文化旅遊廣電局,將市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電局文化廣播電視職責、市旅遊發展委員會職責整合,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加掛市文物局牌子,不再保留市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電局。

職能轉變,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其他事項,附則,現任領導,

職能轉變

(一)取消和下放的職責
取消、下放國家、自治區和市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的職責
1. 增加“絲綢之路”寧夏(固原段)申報世界文化遺產職責;
2. 增加貫徹執行國家非物質遺產保護規劃,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職責;
3. 承接自治區下放的加工貿易項下光碟進出口審批職責。
(三)加強的職責
加強組織推進文化、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體育領域公共服務,大力促進城鄉公共服務一體化發展。

主要職責

(一)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化藝術、文化產業、體育、新聞出版、著作權、文物、廣播電影電視工作的方針、政策;執行國家、自治區、市委、市政府有關文化藝術、新聞出版、著作權、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監督、檢查相關部門及各縣區對有關法律法規、條例的貫徹執行。
(二)負責研究起草全市文化、體育、新聞出版、文物、廣播電影電視的地方性法規草案和管理規章。
(三)負責研究制定全市文化、體育、新聞出版、著作權、文物、廣播電影電視事業和文化、體育產業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
(四)承擔指導全市藝術創作與生產,挖掘、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項目,推動以特色文化為龍頭的各類文化藝術的發展;指導各類社會文化事業、體育事業和廣播電視事業的建設與發展;指導、協調全市民眾性社會文化、體育活動。
(五)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對全市文化、娛樂、出版、印刷市場進行行政許可;負責全市新聞出版、文化娛樂、體育、廣播影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和行業監督;查處違禁出版物和出版、打字、複印、發行單位的違法違規活動。
(六)負責組織農村廣播影視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滿足廣大農民民眾對廣播影視的需求,發揮傳播先進文化的作用,促進新農村建設。
(七)負責指導對從事演藝活動和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製作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負責電影放映工作。指導、監督廣播電影電視節目、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審查其內容和質量。
(八)指導、協調動漫、網路遊戲產業發展,並對影視動漫和網路電視中的動漫節目進行管理。
(九)協調組織全市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對外交流工作。
(十)監督管理全市文物、博物事業,制定文博發展規劃與各項工作計畫;指導、協調全市文物的搶救保護和開發利用工作。
(十一)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電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擬定本局年度工作計畫和各項規章制度;協調和督辦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保密、公文處理、人事勞資、檔案、信息、安全保衛、綜合治理和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文化、體育、廣播電視系列專業技術職稱的評審;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二)文化藝術科
負責擬定全市文化藝術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文化藝術創作與生產,協調文藝事業發展的結構和布局;研究指導藝術改革工作;協調全國性、全區性、全市性藝術比賽、展覽和非營業性演出等重大藝術活動。研究擬定全市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方案,指導各縣(區)、鄉、村、街道、社區基層文化陣地和隊伍建設;管理全市社會文化事業,研究制定民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非物質文化遺產、少年兒童文化、各類圖書館等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文化藝術普及工作;指導圖書文獻資源的建設、開發和利用;推進各類文化藝術館的標準化、現代化建設,指導圖書文獻資源的開發、利用及圖書文獻古籍的保護工作;協調、組織全市性重大社會文化活動。
(三)體育科
負責擬定全市體育工作和體育人才發展規劃和有關法規、制度,積極推動民眾體育工作的社會化;組織實施《全民健身計畫綱要》,配合有關部門指導和推動學校體育、農村體育、社區體育、民族體育等社會體育事業的發展;負責監督、檢查《國家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指導國民體質監測;培訓、審批、申報二級以上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指導行業體協和單項協會的工作;指導和開展全市業餘訓練;擬定各級教練員的培訓計畫,做好培訓、考核工作;搞好全市重點體育項目的布局;完善訓練體制,加強競技體育後備人才梯隊的建設;擬定全市競賽工作計畫;負責市級綜合性運動會、單項比賽和自治區體育局委託我市承辦的國內體育比賽的組織管理;負責裁判員隊伍的管理工作;指導我市體育產業發展,制定體育經營活動從業條件和審批程式;負責體育產業巨觀管理、市場調研、政策制定,監督和管理體育市場;負責全市性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上報和年檢。
(四)新聞出版與著作權管理科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新聞出版和著作權管理的法律、法規;落實自治區新聞出版產業規劃、有關經濟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研究擬定有關地方性發展規劃和管理措施;對新聞出版活動(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印刷、複製、發行)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印刷企業、出版物發行、零售、出租的行政許可管理。
(五)文物管理局(市申遺辦公室)
負責管理和指導全市文管所(站)文物工作;制定全市文博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全市境內文物發掘、保護、收藏、對外合作交流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保護工作,落實文物保護單位“四有”(有機構、人員、經費、檔案)建設;依法管理文物市場;協調有關部門查處文物盜掘、破壞、走私等違法犯罪活動;編報文物保護專項經費計畫並監督使用情況;負責制定申遺工作方案和計畫;協調提供申遺的各類文本資料;督促遺產點保護管理、環境整治及基礎設施建設的實施;協調開展遺產點全面調查、勘察測繪、文物考古和發掘工作;協調申報遺產點保護項目資金及申遺工作經費;開展申遺研究工作,出版相關成果。
(六)廣播電視與電影管理科
負責對全市廣播電視播出、轉播機構的監督檢查;負責鄉鎮廣播電視站、企事業單位有線電視站的設立、合併,撤銷的審查、管理;負責安裝、使用衛星地面接收設施及接收、引進衛星廣播電視節目的管理;對全市廣播電視播出節目的違規、違紀問題進行查處;對廣播電視節目、衛星電視收錄業務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全市行政區域內有線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業務的管理;負責全市行政區域內設網上播出前端的管理。
負責擬定全市電影發行、放映和農村廣播影視公共服務體系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監督農村電影放映工作和公共服務體系正常運行;監督管理電影製片、發行、放映工作;負責起草制定地方性電影、公共服務體系工作相關政策、規定。
(七)文化產業科(行政審批科)
負責擬定文化、體育、廣播電影電視產業發展規劃;指導文化、體育、廣播電影電視產業基地和區域性特色文化、體育、廣播電影電視產業建設;研究擬定文藝演出市場、文化娛樂市場、電影、美術品市場的發展規劃;扶持和促進文化產業發展和建設;負責文藝演出市場、文化娛樂市場、網際網路經營場所、音像製品零售和出租等經營活動的行政許可管理;指導、協調動漫、遊戲產業發展和文化藝術、體育、廣播電影電視成果推廣;指導文化產業協會工作。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市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電局行政編制8名,全額預算事業編制12名,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2名。
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科級領導職數7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名。

其他事項

(一)牽頭負責文化市場經營場所的管理;
(二)協同工商、公安等部門做好文化市場無證照經營場所的查處工作。

附則

(一)本規定由固原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固原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二)固原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對固原市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電局的職責履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檢查。

現任領導

局長:喜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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