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救災應急預案

固原市救災應急預案

為了有效應對地震、洪水、山體滑坡和風暴等突發性自然災害,進一步規範救災工作,提高救災工作應急反應能力,迅速、準確、有序、高效地開展救災工作,充分發揮各部門救災工作的整體合力,提高救災工作整體水平和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減輕自然災害給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造成的損失,維護災區的社會穩定,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背景,總則,災害等級劃分,救災應急反應機構組成和職能,應急準備,災情的蒐集、報告和災害預警,應急預案啟動,應急反應行動,救災捐贈和申請救災資金,附則,

背景

為了有效應對地震、洪水、山體滑坡和風暴等突發性自然災害,進一步規範救災工作,提高救災工作應急反應能力,迅速、準確、有序、高效地開展救災工作,充分發揮各部門救災工作的整體合力,提高救災工作整體水平和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減輕自然災害給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造成的損失,維護災區的社會穩定,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總則

救災應急工作原則:(一)政府統一領導、決策,行政首長指揮;(二)分級分部門負責,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具體實施;(三)以地方政府為主,按行政區域統一指揮,對救災的人力、器械、物資與資金以及上級和外地的支援物資等統一調配。

災害等級劃分

(一)一次性災害造成以下後果之一的為特大災:
1、倒塌房屋0.2萬間以上;
2、人員死亡15人以上;
3、大家畜死亡0.1萬頭以上;
4、緊急轉移安置災民0.2萬人以上;
5、6級和6級以上嚴重破壞性地震。
(二)一次性災害造成以下後果之一的為大災:
1、倒塌房屋0.1—0.2萬間;
2、人員死亡10—15人;
3、大家畜死亡0.05—0.1萬頭;
4、緊急轉移安置災民0.1—0.2萬人;
5、5.5—6級嚴重破壞性地震。
(三)一次性災害造成以下後果之一的為中災:
1、倒塌房屋0.05—0.1萬間;
2、人員死亡5—10人;
3、大家畜死亡0.02—0.05萬頭;
4、緊急轉移安置災民0.05—0.1萬人;
5、5—5.5級地震。
(四)一次性災害未造成中災後果的為輕災。

救災應急反應機構組成和職能

(一)救災應急指揮部及辦公室。救災應急指揮部負責整個救災應急行動的指揮和決策。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民政局,負責整個應急行動的綜合協調。
(二)指揮部人員組成
總 指 揮:由市人民政府市長擔任。
副總指揮: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和固原軍分區副司令員擔任。
秘 書 長:由市人民政府秘書長擔任。
成 員: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民政局、水務局、財政局、交通運輸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國土資源局、農牧局、衛生局、公安局、林業局、商務局、地震局、氣象局、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局、糧食局、電信公司、電力公司、銀川鐵路分局固原車務段、固原軍分區、固原武警支隊等部門領導組成。
辦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局長擔任。
(三)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市政府辦公室:負責救災應急總指揮、副總指揮和指揮部辦公室的聯絡及各成員單位的協調。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救災倉儲建設等重大救災基建項目,協調有關部門落實項目建設資金(含以工代賑資金);
市民政局:承辦救災應急總指揮、副總指揮和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整個應急行動的綜合協調;組織核查、報告災情;會同市財政局申請、管理、分配救災資金;組織指導救災捐贈和管理、分配救災捐贈款物;組織轉移安置災民,安排受災民眾的生活;負責因災倒塌、損壞房屋的恢復重建;負責救災物資的採購和儲備工作。
市水務局:承辦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全市防汛、搶險工作;調度主要河流、水庫;負責災後水利設施的修復和供水。
市財政局:負責救災資金和救災倉儲建設資金、救災應急物資、救災裝備建設資金及救災工作經費的預算、安排和撥付;監督救災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因災毀壞的國道、省道、縣級公路等交通設施的修復,保障抗災救災人員、物資的運輸和鄉村房屋搶修排險。
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負責災區重建的規劃、選址、建設管理,指導城區房屋搶修排險,解決城市飲水困難。
市國土資源局:負責地質災害的監測、預報及防治規劃;協助搶險救災;協調重大地質災害防治的監督和管理。
市農牧局:負責幫助、扶持災民農業方面的生產自救;負責受災牲畜的救治和疫病預防。
市林業局:負責森林火災和林木病蟲害的監測、預報;協調重大森林火災撲救及突發性病蟲害防治的監督和管理。
商務局:負責救災方便食品和飲用水等物資調撥、供應的組織和協調。
市衛生局:負責傷病員的救治;對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和災害造成的生活飲用水源污染實施監督處理;防止疫情、疾病的傳播和蔓延。
市公安局:負責維護災區社會治安和交通秩序;查證死亡人員身份。
市地震局:承辦市抗震減災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地震監測預報、震情和災情速報,組織地震災害調查,配合地震災害損失評估的科學考察工作。
市氣象局:負責氣象災害的天氣預測、預報、警報發布。
市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局:承辦搶險救災和救災捐贈的宣傳報導。
市糧食局:負責救災糧的調撥、組織和協調。
市電力公司:負責供電設施的搶修和臨時搶險用電線路的架設。
市電信公司:負責本公司經營業務範圍內通信設施的搶修和臨時搶險指揮通訊設備的開通。
銀川鐵路分局固原車務段:負責救災物資的鐵路運輸工作和因災毀壞鐵路的修復工作。
固原軍分區:負責協調駐固部隊和民兵參加搶險救災工作。
武警固原支隊:負責協調駐固武警部隊參加搶險救災工作。
(四)應急工作組。應急指揮部下設若干工作組,分別負責有關具體工作。
災害信息組:負責災害的預測、預報、監測和災情的收集、上報、發布和評估。由市民政局、氣象局、水務局、農牧局、林業局、地震局、國土資源局派員參加。
搶險救災組:負責人員的緊急搶救和搶險及人員的搜救工作。由固原軍分區、武警固原支隊、市民政局、公安局派員參加。
轉移安置組:負責災民和財產的轉移安置、傷病員的救治、災區衛生防疫和救災物資、人員的運輸工作。由市民政局、衛生局、公安局、交通運輸局、銀川鐵路分局固原車務段派員參加。
設施搶修組:負責鐵路、公路、橋樑、水利、電力、通訊等設施的安全和搶修。由市交通局、水務局、電力公司、電信公司、銀川鐵路分局固原車務段派員參加。
交通治安組:負責災區的交通秩序和社會治安,由市公安局、固原軍分區、武警固原支隊、交通局派員參加。
對外聯絡組:負責轉移安置的動員、搶險救災和救災捐贈的宣傳報導、指揮部與各工作組之間的聯繫及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事宜。由市政府辦公室、民政局、水務局、交通運輸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局、衛生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地震局、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局派員參加。

應急準備

(一)救援物資的儲備和籌集。市各有關部門要做好緊急救援物資的儲備及籌集工作。
緊急搶險物資。主要包括搶修水利設施、道路、電力、通訊和搶救傷員及其它緊急搶險所需的物資。由水務、交通運輸、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電信、電力、鐵路等部門儲備和籌集。
緊急救助物資。主要包括糧食、方便食品、飲用水、藥品及器械、帳篷、衣被等生活和醫療必需品。由民政、財政、衛生、糧食等部門儲備和籌集。
(二)宣傳教育。市民政、水務、農牧、地震、氣象、國土資源、文化體育廣播電視等有關部門應通過報紙、電台、電視台、網際網路和發放手冊及科普宣傳資料等形式定期開展防災、抗災、減災、救災知識的宣傳和教育,提高全民防災救災意識。
(三)制定應急預案。市各有關部門和各縣(區)及突出性災害多發的鄉(鎮)應根據此預案,結合部門和當地災害特點,制定更為詳細的應急預案,周密安排,明確轉移安置地點、路線和搶險隊伍等,責任到人,確保救災應急工作順利進行。
(四)應急演練。市各有關部門和各縣(區),特別是災害多發區應根據制定的應急預案,適時開展救災應急演練,提高應急反應能力。

災情的蒐集、報告和災害預警

(一)災情蒐集和報告。自然災害發生後,當地人民政府應立即向上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及時報告災害種類、發生時間、地點、影響範圍、程度、後果和採取的應急措施及存在困難等方面的情況,並組織有關部門詳細核查災情。
(二)災害預警。氣象、水務、地震和國土資源等有關部門必須做好災害監測工作,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報告可能發生的災害對人民民眾生命財產造成威脅和損失的預測情況。如有重大災害可能發生,由當地人民政府報請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告知當地人民民眾,做好緊急轉移和防災準備。

應急預案啟動

(一)啟動條件。大災、特大災由市和受災縣(區)同時啟動應急預案;中災由縣(區)啟動應急預案。
(二)啟動方式。由市、縣(區)人民政府根據災害預警情況或受災地區的災情報告和災害等級,確定應急預案是否啟動和啟動時機。

應急反應行動

(一)緊急轉移安置
基本原則和方式。緊急轉移安置一般遵循就近安置的原則;採取投靠親友、藉助公房、搭建臨時住所、對口安置等方式。
實施條件。當有突發性災害即將或已經發生,對人民民眾的生命和財產形成或造成嚴重威脅時,經市人民政府批准後,由當地人民政府實施轉移安置工作。
工作程式:由當地人民政府發出轉移安置通知,廣泛動員被安置民眾,安排人力和物力,按照確定的路線進行轉移。
實施主體:在農村轉移安置工作由鄉級人民政府具體組織實施;在城市轉移安置工作由縣級人民政府組織實施。
安置保障:保障轉移安置後災民的飲水、食品、衣物等基本生活物資應及時發放到位;防止轉移安置地和災區的社會治安出現混亂;防止火災、疫情等次生災害的發生。同時,逐戶、逐人做好登記工作,並及時上報轉移安置的有關工作情況。
(二)緊急救援
搶險:協調武警部隊並組織民眾進行緊急搶救和搶險工作。
救治:組織衛生、醫療部門和醫護人員對傷員進行緊急救治。
搶修:組織交通運輸、水務、電力、鐵路、通訊等有關部門對道路、橋樑、電力、通訊等設施進行搶修。
搜救:協調武警部隊並組織公安等有關部門對失蹤和被困人員進行緊急搜救。

救災捐贈和申請救災資金

(一)救災捐贈。在發生大災或特大自然災害後,根據災情在市內開展集中救災捐贈活動。同時,充分發揮新聞媒介的作用,通過宣傳和報導災情、救災工作成效及典型事跡,積極爭取市外援助。
(二)申請救災資金。在發生大災和特大自然災害後,救災資金和物資出現短缺,由市人民政府或市民政局、財政局向自治區政府或民政廳、財政廳提出書面申請,請求資金和物資上的支持。

附則

(一)本預案適用於地震、洪澇、滑坡、風暴等各種突發性地質和氣象災害發生後的救災應急反應行動;其它種類的大災和特大自然災害可參照本預案執行。
(二)緊急情況下,救災應急指揮部可就近調用或徵用社會上各種救災物資。
(三)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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