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概念
基本解釋
(1)[cause and effect]∶原因和結果,合起來說,二者關係。
因果關係
(2)[preordained fate;karma][佛教]∶比喻事物的起因和結果,種什麼因,結什麼果。
引證解釋
2. 指原因和結果及其相互關係。
毛澤東《反對資本主義》:“因為他們有豐富的經驗,不但懂得現狀,而且明白因果。”
佛教
概述
因是能造作、產生一定後果的原因,果就是由一定原因產生的結果。由佛教的
緣起論產生了
因果理論,因果理論是佛教輪迴解脫理論的基礎,隨著佛教的發展而對因果理論產生了不同的看法。
因果律指出:種瓜得瓜,種豆得豆。佛教認為任何事物都可能成為因,也可能成為果,沒有絕對的因,也沒有絕對的果。佛教所講的因,有時與緣並用且有一些區分,佛教否認了世間萬物獨立演化交織的因果,而是將所有的因果與業力串聯使客觀世界依附於眾生化現。
狹義的因是指產生結果的直接原因或內在原因,而緣則主要指產生結果的助因或外在的間接條件。
廣義的因也包括緣,因果是對存在和行為的互相關係尤其是前後關係的一種認識,佛教的因果理論是其輪迴解脫理論的基礎,也是其人生現象理論的基礎,佛教中的
十二因緣和六因、四緣、五果等說法都屬於佛教因果理論範圍。
佛教因果律隨佛教的發展,也有了不同的說法:
1.
小乘佛教中的說一切有部關於因果觀念主要是六因、四緣、五果。六因是在分析三世善惡果報的各種條件或作用時提出的,包括能作因、俱有因、同類因、相應因、遍行因和異熟因。四緣是一切有為法產生時的因,是從一般的果的產生角度來進行分析時所作出的對因的分類,包括因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和增上緣。五果是因緣所生或道力所證之果,包括異熟果、等流果、士用果、增上果和離系果。
2.
大乘佛教的中觀派從其理論的“空”觀出發,否定有實在的因果關係,認為因不實在,果也不實在,從而否定了因中有果論和因中無果論,否定有真正的“生”。這也就從根本上否定了事物的因果關係。
3.大乘佛教的瑜伽派從其理論的“識”出發,提出十因、四緣、五果,認為因果關係有一定的實在性,因“識”也不是真實有,故其因果觀念與中觀派也就沒有實質的差別。
探源
因是主因;緣是助緣;機:通“積”意;果是結果。
因無緣,則不果,機不投,因不果。
因果,因機緣果之簡稱,時機不到,因緣不生,因不受緣,有緣無份,如此使然。
“機”之源來:木應天地因緣感召,得天之氣,積陽之溫,化地之水,聚土之塵,累積木幾,曲直向上,執著生“機",通天會地,修木高尚,至成機會。
故曰:“不是不報,時候未到,即是如此。”
含義
最經典的一句就是“ 有因,必有果。”直接簡單明了的闡述了因果的本質。
“因緣果報”,也可以理解為“因——緣——果”,一粒種子埋進土裡,如果沒有水分養分和陽光照耀的“緣”,也未必能夠開花結果。
這種同時互存和異時互存關係,其實也就是佛教所謂因果的關係。例如種子是因,芽就是果,因為先有種子,然後才有芽的發展,這是異時互存的因果關係。例如:以老師為主,那么老師就是因,學生就是果,相反的如以學生為主,那么學生就是因,老師就是果。這是同時互存的因果關係。這種因果關係,非常錯綜複雜,從這一角度來看,這一因會產生這一果,但是從另一角度來看,這一因會產生另一果。總之通過正面和反面來說明,事實上是沒有一個絕對的因,當然更沒有一個絕對的果。
經典
地藏王菩薩本願經
“四天王。地藏菩薩若遇殺生者說宿殃短命報。若遇竊盜者說貧窮苦楚報。若遇邪淫者說雀鴿鴛鴦報。若遇惡口者說眷屬斗諍報。若遇毀謗者說無舌瘡口報。若遇嗔恚者說醜陋癃殘報。若遇慳吝者說所求違願報。若遇飲食無度者說饑渴咽病報。若遇畋獵恣情者說驚狂喪命報。若遇悖逆父母者說天地災殺報。若遇燒山林木者說狂迷取死報。若遇前後父母惡毒者說返生鞭撻現受報。若遇網捕生雛者說骨肉分離報。若遇毀謗三寶者說盲聾喑啞報。若遇輕法慢教者說永處惡道報。若遇破用常住者說億劫輪迴地獄報。若遇污梵誣僧者。說永在畜生報。若遇湯火斬斫傷生者說輪迴遞償報。若遇破戒犯齋者說禽獸飢餓報。若遇非理毀用者說所求闕絕報。若遇吾我貢高者說卑使下賤報。若遇兩舌斗亂者說無舌百舌報。若遇邪見者說邊地受生報。如是等閻浮提眾生。身口意業惡習結果。百千報應今粗略說。如是等閻浮提眾生業感差別。
地藏菩薩百千方便而教化之。是諸眾生先受如是等報。後墮地獄動經劫數無有出期。是故汝等護人護國。無令是諸眾業迷惑眾生。”
【因果】
大寶積經卷第四十一
因緣會遇時 果報還自受
泥犁經曰:“父作不善,子不代受,子作不善,父不代受,善自獲福,惡自受殃。”
因果經曰:“欲知前世因,則今生所受者是,欲知
後世果,則今生所為者是。”
涅槃經曰:“善男子,知善因生善果,惡因生惡果,遠離惡因。”
彌勒所問經曰:“一業多果,多業一果。”(一業多果是一罪數刑,多業一果是數罪一刑,從其重也。)
彌勒所問經又謂一業漸感五果,得異熟三果,等二果。
又謂十不善業道,有三種果:一果報果,二習氣果,三增上果。生
地獄中,它是名增上果。由地獄退生人中,依殺生故有有斷命果。依偷盜故有資生果。乃至依邪見故痴心增上,以是一切名習氣果。依彼十種不善業道。有一切外物氣勢,所謂土地高下雀鼠雹棘塵土臭氣多有蛇蠍,乃至如此一切苦界名增上果。
我記得
圓瑛大師開示弟子說:“欲無煩惱須學佛,知有因緣不羨人。”我們要牢記心中,可以減少許多煩惱,心身得到自在安樂。佛教除說現世因果之外,還有
三世因果,現世、過去世,未來世因果互存的關係,經中說:“要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要知未來果,今生作者是。”佛說
四諦、
十二因緣法門,也就是具體的說明三世因果的道理。依此看來,所謂因果道理,其實就是因緣的原理。這樣因緣原理,正是佛教對於人們的
主觀世界與
客觀世界唯一正確的解釋,這就是佛教的
人生觀的基本認識。
因果規律
然而布施與成就佛道之因果與關聯,屬於因果之了知,其中原理並非等覺菩薩所能全部了知,故說因果之深細廣大,唯佛與佛方能究竟了知。而菩薩盡未來際之修行,恆以施為上首,若不先行了知施因與未來受果之關聯者,即不能了知布施與異熟果報間之關係;若不知者,欲求諸菩薩盡未來際行施而成就佛果,殆無可能;由是緣故,佛為菩薩弟子四眾宣演此經,令得知悉行施與果報間之因果關係。於此部戒經中,佛為菩薩四眾細說「布施與菩薩世世不斷之可愛異熟果間之因果關係」,解說極為深入;若能了知其義者,即可不退於菩薩六度,是故選取此經而為菩薩四眾詳解之,欲助當代丶後代菩薩四眾。
複次,此經《菩薩優婆塞戒經》亦詳說第一義諦之真義,故於業行之說明中,宣示異作異受即是自作自受之真義;如是正義,於一般經典中難得一見。若能確實了知其義.則於行施之際,既可不執著於未來世必將獲得之菩薩可愛異熟果報,亦可繼續行施,修集廣大福德,亦不致因此而壞世間法,導致家屬及世人之側目,令菩薩修施易得成功,道業因此而得助益;緣是,故選此經而為眾人宣講,冀能助益菩薩四眾,同得見道而證菩提。
此外,初機學人樂種福田,然而大多不知福田與毒田差別所在;往往正當種福田時,所種卻是破壞正法之毒田。如是求福反成助惡之因由,端在不知三乘菩提差異所致,是故聞說深不可測之如來藏妙法時,即因名師誤導之故,即等視如來藏妙法同於外道神我,由是而極力護持否定如來藏之邪師,產生了力助破法者之愚行,以冀如來藏妙法消失不傳。由是緣故,欲藉此經中佛所宣演三乘菩提異同所在之正法智慧力,令諸學人悉得了知真實福田與假名福田——毒田——之差異所在,由是而令修學菩薩行者所作布施,悉皆正得廣大福德。今此戒經之中,對於三乘菩提之差異所在,有極為詳盡之剖析;學人讀已,即能深入了知同異所在,以後修學佛道之時,庶幾有眼能判丶功不唐捐。
又:戒為修行之基本,未有不持清淨戒而能證得見道丶修道功德者。此經中對於菩薩戒戒相施設之精神,以及戒之犯重與犯輕丶性罪與戒罪,都有極為詳盡之開示;了知戒相及佛設戒之精神者,即可把握持戒之精神,以戒法之智慧來持戒,不被戒相所系縛而得身心自在丶自不犯戒;如是生起戒體而自然不犯,庶能進道,是故選取此經而說之。
又如十善業道與十惡業道,其中之因緣果報正理,亦有詳細說明。並且特別說明:有人行於少施而得解脫分,有人行於大施而不得解脫分,悉皆各有其原因。若人能細讀此經,並且深解其義趣者,則求二乘解脫之道,輕易可得;然後進求大乘菩提,易得入道,未來成佛之道歷然於心,終無疑惑。如是眾理,於此戒經悉有開示。今將講記發行於世,願我佛門四眾弟子證解佛旨,悉蒙法益。即以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