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互不回互

回互不回互,佛教用語。佛教禪宗石頭禪的主要主張。“回互”,指事物間相互涉入,無所區別;“不回互”,指事物各有分位,各住自性。主要在禪理基礎上糅合華嚴宗十玄緣起之說。唐代希遷著《參同契》:“靈源明皎澈, 支派暗流注,執事原是迷,契理亦非悟。”這裡的“靈源”指先天清淨心, 亦即佛性, 亦稱“理”;“支派”指由“靈源”派生的各種事相,亦簡稱“事”。以“事”為真實的認識叫做“迷”;僅僅契合“性”、“理”的認識也不算最高覺悟。還必須看到:“‘門門’一切境, 回互不回互,回而更相涉,不爾依位住。”即在“理”所派生並貫徹於其中的一切事相上, 事物之間還表現為“回互不回互”的關係:既看到“事”的差別,又看到由“理”統一的無差別,把二者結合起來,才是最高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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