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高中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機構採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本省常住戶口的人員等四類人員被統稱為四類人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類人員
- 內容:高中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等
- 分類:四類
- 代表:人員
四類人員為以下人員:
第一類: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
第二類:高中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第三類: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機構採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第四類:本省常住戶口的人員
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高中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機構採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本省常住戶口的人員等四類人員被統稱為四類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