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設重點工作方案(2016—2017年)的通知
川辦函〔2016〕2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四川省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設重點工作方案(2016—2017年)》已經省政府領導同志同意,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1月4日
工作方案
四川省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設重點工作方案(2016—2017年)
一、總體目標
2017年底前,全省基本完成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建立工作,建立覆蓋全面、穩定且唯一的統一代碼制度,實現管理從多頭到統一轉變、資源從分散到統籌轉變、流程從脫節到銜接轉變。
二、工作任務
(一)改造註冊登記系統。省登記管理部門及相關部門負責組織全省現有註冊登記系統和業務系統升級改造。及時做好本部門註冊登記系統和業務系統的改造升級,實現內部管理業務的有序銜接。(承辦單位:省工商局、省編辦、民政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省質監局及其他登記管理部門)
(二)回傳共享代碼信息。省登記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各級登記管理部門在辦理註冊登記時向法人和其他組織實時賦統一代碼,將基本登記信息及其後續的變更情況及時傳送給國家行業主管部門、省質監局統一代碼資料庫和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台,並及時向社會公開,與其他部門共享。(承辦單位:省工商局、省編辦、民政廳、省質監局及其他登記管理部門)
(三)分類管理信息傳送周期。具備網路條件的登記管理部門傳送信息周期為1個工作日,不具備網路條件的登記管理部門傳送周期為7個或10個工作日,具體由省登記管理部門與國家行業主管部門及省質監局商定。省登記管理部門應向省質監局提供具備網路條件的各級登記管理部門名錄並及時更新。(承辦單位:省工商局、省編辦、民政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省質監局及其他登記管理部門)
(四)最佳化管理代碼資料庫。建立統一的社會信用代碼資料庫,牽頭建立數據回傳制度和數據考評機制,負責制定四川省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系列套用標準。(承辦單位:省質監局、省發展改革委)
(五)加強重錯碼核查。省質監局會同省登記管理部門負責統一代碼重錯碼核查工作。(承辦單位:省質監局、省工商局、省編辦、民政廳及其他登記管理部門)
(六)建立代碼映射關係。省登記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建立統一代碼與舊註冊登記碼的映射關係;組織對本方案實施前已設立的法人和其他組織換髮統一代碼,逐步完成存量代碼和登記證(照)轉換。(承辦單位:省工商局、省編辦、民政廳及其他登記管理部門)
(七)指導建立代碼制度。省直相關部門積極指導市縣政府建立統一代碼制度,幫助解決統一代碼制度建設過程中的問題。(承辦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質監局、省工商局、省編辦、民政廳)
(八)保障落實工作經費。保障省本級統一代碼制度建設所需經費。(承辦單位:財政廳及省直有關部門)
三、工作要求
統一代碼制度是一項由國家頂層設計、有關部門協同推進的制度,需要機構編制、工商、民政、質監、稅務等多個部門上下齊動、協同推進,各有關部門既要縱向聯通,更要橫向配合。縱向由部門對口溝通,橫向由發展改革部門協調,確保按國家部署按時完成建立我省統一代碼制度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