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乙類乙管”工作指南

四川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乙類乙管”工作指南

2023年1月,四川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應急指揮部制定並印發《四川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乙類乙管”工作指南(第七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乙類乙管”工作指南
  • 發布單位:四川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應急指揮部
出台背景,全文內容,

出台背景

2023年1月,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指導各地做好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後的疫情防控工作,四川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應急指揮部制定並印發《四川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乙類乙管”工作指南(第七版)》。

全文內容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指導各地做好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後的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壓實“四方責任”。各地要守土有責、守土盡責,壓實主體責任,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緊緊圍繞“保健康、防重症、降病亡”目標,統籌各有關部門(單位)分工負責、協調配合,平穩有序實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乙類乙管”各項措施。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及時調整相關政策,加強督促指導,確保“乙類乙管”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要強化培訓指導,督促員工嚴格遵守新冠病毒感染“乙類乙管”各項規定。個人要履行疫情防控義務,樹立“每個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責任人”的理念,自覺遵守防疫基本行為準則。
二、規範傳染源管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者不再實行隔離措施,實施分級分類收治;不再判定密切接觸者;不再劃定高低風險區。未合併嚴重基礎疾病的無症狀感染者、輕型病例可採取居家自我照護,其他病例應及時到醫療機構就診。感染者居家期間,儘可能待在通風較好、相對獨立的房間,減少與同住人員近距離接觸。感染者非必要不外出,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場所,不參加聚集性活動;如需外出,應全程佩戴N95或KN95口罩。感染者要做好居室台面、門把手、電燈開關等接觸頻繁部位及浴室、衛生間等共用區域的清潔和消毒;自覺收集、消毒、包裝、封存和投放生活垃圾,加強轉運、處置過程中的消殺和防護。
三、強化多點監測預警。各地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的要求,依法、及時、規範、準確開展病例診斷報告。衛生健康、民政、教育、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水利等部門要加強協同,對哨點醫院就診患者,哨點社區人群,入境人員,養老機構、社會福利機構、學校等重點機構人群,污水處理廠進水等人、物、環境開展定期採樣檢測,及時動態掌握人群感染髮病水平和變化趨勢,科學研判和預測疫情規模、強度和流行時間,動態分析病毒株變異情況,為平穩實施“乙類乙管”、有效調整疫情防控措施,提供強有力的數據支撐和技術保障。
四、規範核酸和抗原檢測。各地科學規範設定便民核酸採樣點,滿足居民“願檢盡檢”需求,不再開展全員核酸篩查。65歲及以上老年人、長期血液透析患者、嚴重糖尿病患者等重症高風險人群和孕產婦、3歲及以下嬰幼兒等重點人群,一旦出現發熱、呼吸道感染等症狀,要及時自行開展抗原檢測,或前往便民核酸檢測點進行核酸檢測,確保早發現、早治療。保障零售藥店、藥品網路銷售電商等抗原檢測試劑充足供應。對醫療機構收治的有發熱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相關症狀的患者開展抗原或核酸檢測。疫情流行期間,對養老機構、社會福利機構等脆弱人群集中場所的工作人員和被照護人員定期開展抗原或核酸檢測;外來人員進入脆弱人群集中場所,查驗48小時核心酸檢測陰性證明並現場開展抗原檢測。
五、加強重點人群防控。各地要落實包保責任制,建立幹部聯包、子女聯絡、專群聯合、縱向聯接“四聯”機制。發揮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網底”作用,實現65歲及以上老年人、殘疾人等重點人群的家庭醫生“願簽盡簽”;根據65歲及以上老年人合併基礎疾病及其新冠病毒疫苗接種情況進行分級,提供疫苗接種、健康教育、健康諮詢、用藥指導、協助轉診等分類分級健康服務。社區(村)協助做好重點人群健康服務工作,村(居)民委員會配合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圍繞老年人、孕產婦及其他高風險人群,提供藥品、抗原檢測、聯繫上級醫院等服務,為特困人員、空巢老年人等發放“愛心防疫健康包”,為65歲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免費上門健康服務。
六、加強重點機構(場所)防控。養老機構、社會福利機構等脆弱人群集中場所結合設施條件採取內部分區管理。疫情嚴重時,經當地黨委政府或領導小組(指揮部)科學評估,適時採取封閉管理,並報上級主管部門,防範疫情引入和擴散風險,及時發現、救治和管理感染者。建立完善感染者轉運機制、醫療機構救治綠色通道機制,及時轉運、優先救治機構內感染人員,有效控制場所內聚集性疫情。醫療機構應加強醫務人員和就診患者個人防護指導,強化場所內日常消毒和通風,降低場所內病毒傳播風險。學校、學前教育機構、大型企業等人員聚集的重點機構,應做好人員健康監測,發生疫情後及時採取措施減少人際接觸。疫情嚴重時,對保障生活和社會基本運行的水、電、燃油、燃氣、通訊、環衛、糧油肉菜供應等公共服務類機構工作人員,應實行“兩點一線”軌跡管理,並建立人員輪轉機制。對客運場站、市場商超、展銷場所、會議中心、體育場館、文化場館等人員密集、空間密閉的大型場所,在疫情嚴重期間,當地黨委政府或領導小組(指揮部)經科學評估,可採取延緩大型活動舉辦、縮短營業時間等措施減少人群聚集和降低人員流動。
七、加強基層防控。強化基層健康服務工作,農業農村、衛生健康、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要加強對鄉鎮(街道)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員會及其公共衛生委員會、格線員、志願者、家庭醫生的指導,做好農村居民和返鄉人員的疫情防控宣傳,及時關注掌握返鄉人員信息,做好健康提示。加強基層醫務人員(含村醫)培訓,提高對高風險重點人群的篩查識別、早診早治防重症等醫療服務能力。各地以社區格線為單位,組織轄區醫務人員(村醫)加入村(社區)居民微信群,積極開展線上健康指導與答疑解惑。充分發揮縣、鄉、村三級醫療衛生網作用,建立村—鄉—縣重症患者就醫轉介便捷渠道。暢通市縣兩級轉診機制,提升農村地區重症救治能力。根據區域疫情形勢和居民意願,適當控制農村集市、廟會、文藝演出等聚集性活動規模和頻次。
八、推進新型冠狀病毒疫苗接種。堅持“應接盡接”原則,政府牽頭、部門聯動、村組動員,落實屬地管理責任,以感染高風險人群、老年人群、有嚴重基礎性疾病人群和免疫低下人群等4類人群為重點,引導民眾及早接種、主動接種新型冠狀病毒疫苗第二劑加強針。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為有需求的老年人接種流感、肺炎等預防性疫苗。進一步最佳化前期行之有效的各項便民措施,承擔接種任務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通過設立老年人綠色通道、臨時接種點和安排流動接種車進村入戶等方式,最大程度提供接種便利,提升預防接種服務的溫度,保障接種安全。
九、最佳化出入境人員服務管理。入境人員在行前48小時內進行核酸檢測,結果陰性者可入境,檢測結果填入海關健康申明卡;如呈陽性,相關人員應在轉陰後再入境。不再對入境人員實施全員核酸檢測,對健康申報正常且海關口岸常規檢疫無異常者,可放行進入社會面。對申報其他異常或出現發熱等症狀的入境人員,由成都海關在口岸進行新冠病毒抗原和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者,成都海關將人員信息通報成都市指定接收單位配合地方進行後續處置工作,若屬於未合併嚴重基礎疾病的無症狀感染者或輕型病例,可採取居家、居所自我照護,其他情況提倡儘快前往醫療機構診治;結果為陰性者,由成都海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等法律法規實施常規檢疫。繼續做好機上防疫,乘客乘機時須佩戴口罩。進一步最佳化復工復產、商務、留學、探親、團聚等外籍人士入境安排,提供相應簽證便利,有序恢復公民出境旅遊。
十、提升公眾健康意識。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全面動員、全民參與、全域覆蓋,推進人居環境整治,加大健康科普宣傳教育力度,引導公眾加強自我防護,堅持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衛生習慣,在公共場所保持社交距離,及時完成疫苗接種和加強接種。充分發揮農村地區廣播“村村響”作用,宣感測染防治、居家康復、個人防護、藥物及抗原試劑使用等知識,引導民眾科學理性認識新冠病毒,做好防護、合理就醫、減少焦慮,儲備適量日常藥物和抗原檢測試劑,做好自我健康監測。
本指南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此前發布的第六版工作指南同時廢止。國家有新政策要求的,按照國家要求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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