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類乙管

乙類乙管

乙類乙管是指對乙類傳染病採取乙級管理措施。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傳染病按照暴發、流行情況和危害程度,可劃分為分為甲、乙、丙三類,照國家法律規定,針對不同類別傳染病採取預防、控制措施,即常說的“甲管”、“乙管”和“丙管”。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四條規定,乙類傳染病中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需採取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即“乙類甲管”。其他乙類傳染病和突發原因不明的傳染病需要“乙類甲管”的,需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及時報經國務院批准後予以公布、實施。需要解除依照前款規定採取的甲類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的,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報經國務院批准後予以公布。

2022年12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關於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的總體方案》。《總體方案》明確指出,2023年1月8日起,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乙類乙管
  • 實施時間:2023年1月8日
發展情況,區別說明,管控措施,應對措施,醫療準備,核酸檢測,疫情監測,個人防護,中外人員往來管理,

發展情況

在新冠發現早期,由於對其流行病學特徵、危害等方面認識不足,沒有建立人群免疫屏障。為了保障人群的身體健康,國家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乙類傳染病,並採取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
2022年12月26日,國家衛生健康委發布《關於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的總體方案》。《總體方案》明確指出,綜合考慮病毒特點、疫情形勢、疫苗接種、醫療資源準備和防控經驗等因素,我國已具備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由“乙類甲管”調整為“乙類乙管”的基本條件。2023年1月8日起,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依據傳染病防治法,對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實行隔離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觸者;不再劃定高低風險區;對新冠病毒感染者實施分級分類收治並適時調整醫療保障政策;檢測策略調整為“願檢盡檢”;調整疫情信息發布頻次和內容。依據國境衛生檢疫法,不再對入境人員和貨物等採取檢疫傳染病管理措施。

區別說明

2022年12月,國家疾控局傳防司司長雷正龍表明:在疫情防控方面,“乙類甲管”與“乙類乙管”的不同之處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是報告時限方面。對於“乙類甲管”傳染病,責任報告單位和責任疫情報告人應在發現後2小時內進行網路報告;對“乙類乙管”傳染病,應於24小時內進行網路報告。  
二是隔離措施方面。“乙類甲管”傳染病對疑似病人以及病人、病原攜帶者進行隔離治療,對疑似病人以及病人、病原攜帶者的密切接觸者在指定場所進行醫學觀察;“乙類乙管”傳染病根據病情需採取必要的治療和控制傳播措施。   
三是區域管理方面。對已經發生甲類(包括“乙類甲管”)傳染病病例的場所或者該場所內的特定區域的人員,可以採取隔離措施;對於甲、乙類傳染病發生暴發流行時,可以採取限制聚集性活動、停工、停業、停課、封鎖疫區等緊急措施。   
四是交通衛生檢疫方面。發生甲類(包括“乙類甲管”)傳染病時,可以實施交通衛生檢疫;“乙類乙管”傳染病不實施該措施。
2023年9月15日,國家衛生健康委發布公告稱,自9月20日起將猴痘納入乙類傳染病進行管理,採取乙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廣東省公共衛生專家王鳴認為,此時將猴痘納入“乙類乙管”,與當前我國猴痘疫情有關,目前全國20多個省份先後報告猴痘病例。但是對普通人而言,避免與有猴痘樣症狀者密切接觸以及與嚙齒類動物和靈長類動物直接接觸,保持良好衛生習慣,就能最大限度降低感染風險,無需過度緊張。
乙類傳染病、丙類傳染病的管理方式也具有區別。乙類傳染病可以採取一些強制性措施,比如說交通管制、限制聚集性活動等,所以“乙類乙管”有總體方案、實施方案,國家制定總體方案,重慶則有詳細的實施方案。

管控措施

應對措施

一、進一步提高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種率,在重症高風險人群中推動開展第二劑次加強免疫接種。
二、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治療相關藥品和檢測試劑準備,滿足患者用藥和檢測需求。
三、加大醫療資源建設投入,重點做好住院床位和重症床位準備。
四、調整人群檢測策略,社區居民根據需要“願檢盡檢”,不再開展全員核酸篩查。
五、根據疾病嚴重程度,分級分類救治患者。
六、做好社區重點人群健康調查和分級服務,摸清轄區65歲及以上老年人合併相關基礎疾病和疫苗接種情況,提供分類分級健康服務。
七、強化養老機構、社會福利機構、醫院、學校、學前教育機構、大型企業等重點機構防控,嚴防場所內聚集性疫情風險。
八、加強農村地區疫情防控,為農村老年人、基礎疾病患者等高風險人群提供就醫保障。
九、強化疫情監測與應對,研判疫情發展態勢,依法動態採取適當的限制聚集性活動和人員流動等措施壓制疫情高峰。
十、倡導堅持個人防護措施,落實每個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責任人的理念。
十一、做好信息公布和宣傳教育,全面客觀宣傳解讀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從“乙類甲管”調整為“乙類乙管”的目的和科學依據。
十二、最佳化中外人員往來管理,來華人員在行前48小時進行核酸檢測,取消入境後全員核酸檢測和集中隔離,取消“五個一”及客座率限制等國際客運航班數量管控措施。

醫療準備

中國疫情防控面臨新形勢新任務。做好醫療救治資源準備是“先手棋”、“關鍵棋”。《總體方案》要求各地加大建設投入力度,儘快完成醫療資源準備任務,重點做好住院床位和重症床位準備。
一、進一步加強發熱門診設定,二級以上醫院發熱門診“應設盡設、應開盡開”,具備條件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均開設發熱診室(門診),配備充足的醫療力量,滿足患者就醫需要。
二、要以地級市為單位,根據人口規模,迅速將符合條件的方艙醫院升級改造為亞(準)定點醫院,並保障醫療力量充足。
三、定點醫院加強重症床位設定。省會城市、發揮區域醫療中心作用的中心城市,其定點醫院還要設定獨立的血液透析中心、分娩室、兒科病房,滿足特殊患者救治需求。同時,要組建多學科醫療團隊,建立上級醫院對口指導關係,保證醫療質量與安全。
四、要求二級醫院按標準建設和改造重症監護單元,確保各重症監護單元隨時可使用,作為三級醫院重症醫療資源的有益補充。
五、要求三級醫院強化重症醫療資源準備,合理配備重症醫護力量,確保綜合ICU監護單元可隨時使用,通過建設可轉換重症監護單元確保24小時內重症監護資源增加一倍。提前組織醫護人員開展重症醫學專業培訓,迅速擴充重症醫學隊伍力量。建立重症醫學專業醫護人員和其他經培訓醫護人員混合編組工作模式,確保重症患者醫療救治工作有序開展。

核酸檢測

《總體方案》規定,社區居民根據需要“願檢盡檢”,不再開展全員核酸篩查。為保證居民檢測需求,要求社區保留一定數量的便民核酸檢測點,零售藥店、藥品網路銷售電商等要充足供應抗原檢測試劑。同時,考慮到醫療機構、養老機構、社會福利機構等脆弱人群集中的場所,有關脆弱人群發生重症風險較高,一旦傳染源引入,易發生聚集性疫情,因此提出對以下幾類人群開展抗原或核酸檢測:
一、對醫療機構收治的有發熱和呼吸道感染症狀的門急診患者、具有重症高風險的住院患者、有症狀的醫務人員開展抗原或核酸檢測;
二、疫情流行期間,對養老機構、社會福利機構等脆弱人群集中場所的工作人員和被照護人員,定期開展抗原或核酸檢測;
三、對社區65歲及以上老年人、長期血液透析患者、嚴重糖尿病患者等重症高風險的社區居民、3歲及以下嬰幼兒,出現發熱等症狀後及時指導開展抗原檢測,或前往社區設定的便民核酸檢測點進行核酸檢測;
四、外來人員進入脆弱人群聚集場所時,查驗48小時核心酸檢測陰性證明並現場開展抗原檢測。

疫情監測

按照《總體方案》要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後,在疫情監測方面應注意:
一、動態追蹤國內外病毒變異情況,評估病毒傳播力、致病力、免疫逃逸能力等特點變化,及時跟蹤研判並採取針對性措施。
二、要監測社區人群感染水平,監控重點機構暴發疫情情況,動態掌握疫情規模、範圍、強度和病毒變異情況,研判疫情發展態勢。
三、繼續依託全國傳染病網路直報系統,對法定傳染病病例個案信息實時、線上監測。
四、在疫情應對過程中要特別注意實時綜合評估疫情流行強度、醫療資源負荷和社會運行情況等,依法動態採取適當的限制聚集性活動和人員流動等措施壓制疫情高峰,最大程度保護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限度減少疫情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

個人防護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後,倡導個人繼續保持良好衛生習慣,加強個人防護:
一、繼續堅持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衛生習慣。
二、在公共場所保持人際距離。
三、及時完成疫苗和加強免疫接種。
四、疫情嚴重時,患有基礎疾病的老年人、孕婦、兒童等儘量減少前往人員密集場所。
五、無症狀感染者和輕型病例落實居家自我照護,減少與同住人接觸,按照相關指南合理使用對症治療藥物,做好健康監測,如病情加重及時前往醫療機構就診。

中外人員往來管理

按照《總體方案》要求,中外人員外來管理中應注意:
一、來華人員在行前48小時進行核酸檢測,結果陰性者可來華,無需向我駐外使領館申請健康碼,將結果填入海關健康申明卡。如呈陽性,相關人員應在轉陰後再來華。
二、取消入境後全員核酸檢測和集中隔離。健康申報正常且海關口岸常規檢疫無異常者,可放行進入社會面。
三、取消“五個一”及客座率限制等國際客運航班數量管控措施。
四、各航司繼續做好機上防疫,乘客乘機時須佩戴口罩。
五、進一步最佳化復工復產、商務、留學、探親、團聚等外籍人士來華安排,提供相應簽證便利。逐步恢復水路、陸路口岸客運出入境。根據國際疫情形勢和各方面服務保障能力,有序恢復中國公民出境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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