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川辦發〔2013〕17號印發《四川省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管理辦法》。該《辦法》共16條,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管理辦法》
- 印發部門: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編號:川辦發〔2013〕17號
2013年4月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川辦發〔2013〕17號印發《四川省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管理辦法》。該《辦法》共16條,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2013年4月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川辦發〔2013〕17號印發《四川省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管理辦法》。該《辦法》共16條,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檔案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對外勞務...
第二條 四川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對外勞務經營活動,適用本辦法。對外勞務合作經營企業是指依法登記註冊、具有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從事與國(境)外允許招收和僱傭外籍勞務人員的公司、中介機構或者私人僱主(以下稱境外用工單位)簽訂契約,並按照契約約定條件有組織地招聘、選拔、派遣我國公民到國(境)外為外方僱主提供...
《四川省《對外勞務合作管理條例》實施辦法》是2017年3月1日施行的辦法。四川省《對外勞務合作管理條例》實施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對外勞務合作管理,規範對外勞務合作企業的經營行為,保護勞務人員的合法權益,根據《對外勞務合作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20號),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對外勞務合作企業接受國外僱主或者中介...
三、採取積極措施,促進我省對外經濟合作快速發展 (一)根據《四川省外經貿促進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重點支持:外經企業對外工程承包和設計諮詢項目的可行性論證、參加投(議)標等前期調研活動;外派勞務縣及外派勞務專業基地建設;境外加工貿易及境外投資項目的可行性論證等前期工作;宣傳培訓、組織參加培訓...
《四川省建築勞務實行基地化管理實施辦法》是由四川省建設委員會1993年3月6日發布的地方法規。檔案來源 四川省建築勞務實行基地化管理實施辦法 (1993年3月6日四川省建設委員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建築勞務基礎化管理,根據建設部建施〔1992〕342號《建築勞務實行基礎化管理暫行辦法》和省政府有關規定,...
第二條 四川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對外勞務經營活動,適用本辦法。從事對外勞務經營活動的企業應當是具備相應資格的對外勞務經營企業,包括對外勞務合作經營企業和境外就業中介機構。對外勞務合作經營企業是指依法登記註冊、具有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從事與國(境)外允許招收和僱傭外籍勞務人員的公司、中介機構或者私人僱主(以下...
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負責市內企業對外投資設立企業(金融企業除外)、對外經濟合作企業經營資格的審核上報;指導和協調外派勞務和赴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管理全市承擔的國家對外援助有關業務,負責多雙邊對我市無償援助和贈款(不含財政合作項目下外國政府對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