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室內裝飾協會

四川省室內裝飾協會

四川省室內裝飾協會是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末期,由四川省輕工廳發起,為了促進新興的室內裝飾業健康發展,加強企業間交流合作,推行行業管理,批准成立,並經四川省民政廳註冊登記,具有法人資格的行業社團組織,本協會的主管部門是四川省經濟委員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室內裝飾協會
  • 外文名:SI CHUAN INTERIOR DECORATION ASSOCIATION
  • 性質:行業社團組織
  • 主管部門:四川省經濟委員會
協會介紹,協會規章,協會行規,協會地址,

協會介紹

四川省室內裝飾協會曾下設八個專業委員會,圍繞現行行業發展,提高企業素質和協會服務質量,積極開展活動,創辦了《裝飾市場報》;編印《行業指南》;聯合四川省有線電視台開播《裝飾天地》電視欄目;成立四川省裝飾人才培訓中心,四川省室內設計中心,四川省裝飾材料及配套用品中心,開展各種專業活動;制定了《裝飾工程質量規範》和《裝飾工程預算定額》;開展裝飾裝修資質審查,推行崗位培訓,持證上崗;並組織會員單位積極參加中國室內裝飾協會開展的各種全國性的會議、展覽、評比活動以及技能培訓。
近年來,隨著行業信息化發展,協會搭建行業信息化平台,建立服務型管理網站;幫助消費者解決裝修疑問等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四川省室內裝飾協會
四川省室內裝飾協會
隨著形勢的發展,協會地位和作用將進一步發揮,任重道遠。四川省室內裝飾協會將根據國務院國辦《2007》36號檔案和省市的要求,團結依靠廣大會員,加強協會自身建設, 創新管理、創新服務、整合行業資源,適應新的形勢,更好地發揮橋樑紐帶和行業自侓、服務、管理、組織作用,為促進四川室內裝飾行業的健康發展做出更多貢獻。

協會規章

第一條本協會名稱為四川省室內裝飾協會,英文名稱為SI CHUAN INTERIOR DECORATION ASSOCIATION,會徽標誌由中國室內裝飾協會CIDA的圖案組成。
第二條四川省室內裝飾協會(以下簡稱協會)是經政府批准,由同行業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專業人員自願組成的全省性行業組織,是非營利性的社會經濟團體,具有法人地位。
第三條本協會的宗旨是堅持黨的基本路線,適應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化建設的要求,聯結全省室內裝飾行業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專業人員,遵守國家憲法、法律和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為政府、行業、企業、室內設計師等從業人員和廣大消費者服務,起政府與企業間的橋樑與紐帶作用,協調會員之間的關係,維護會員合法權益和行業共同利益,促進室內裝飾行業的發展。
第四條室內裝飾是指運用物質技術和藝術手段對建築物(含公共建築和居民住宅)及車、船、飛機等內部空間進行環境藝術設計、裝飾裝修設計與施工以及室內用品陳設布置的系統工程;是集產品、技術、藝術、勞務和工程服務於一體的綜合性、藝術性的生活服務業;它為人們提供安全、健康、自然、和諧、優美、舒適的生活環境和工作環境。
第五條本協會業務主管單位是四川省經濟信息化委員會,由四川省民政廳註冊登記,本協會接受其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根據行業自律的要求,承擔全省室內裝飾行業管理的具體工作。
第六條本協會的住所在四川省成都市福興街30號輕工大廈13樓1311——1312室。
第七條本協會的工作範圍:
(一)宣傳貫徹與組織實施國家有關發展室內裝飾行業的方針政策;
(二)參與制訂室內裝飾行業發展規劃、技術標準和各種定額;
(三)參與制訂並監督執行本行業職業道德準則和行規行約;
(四)組織室內裝飾設計單位、施工企業資質和從業人員資格的評審與頒證工作,開展對室內裝飾工程設計與施工質量的評定與監督;
(五)開展調查研究,對行業發展和市場管理提出政策和法規建議;
(六)開展人才培訓,組織學術交流,舉辦展覽與評比,推介新產品與新技術,推動技術進步與設計創新,幫助會員拓寬國內外市場;
(七)開展諮詢服務,出版行業刊物,建設行業網站,為會員提供國內外市場動態和技術經濟信息;
(八)開展與國外相關組織的聯繫,接待國內外來訪團組,開展合作與交流;
(九)協調處理會員之間糾紛與行業重大問題,幫助會員維護合法權益;
(十)接受消費者諮詢,協調處理消費者的裝修疑問;
(十)承辦政府有關部門授權和會員委託的其他事項。
第八條本協會的會員有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團體會員由理事長單位,理事單位和會員單位組成。個人會員不收會費。凡從事室內裝飾設計、施工、材料、用品、科研、教學、中介服務等生產經營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均可申請加入本協會。
第九條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承認本協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協會的意願;
(三)在本行業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四)團體會員須取得工商登記執照或法人地位。
第十條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常務理事會通過;
(三)由常務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一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協會的活動;
(三)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有提請本協會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的權力;
(六)有退會的自由。
第十二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承認本協會章程,執行本協會決議,遵守行規行約;
(二)維護本協會的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
(四)向本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五)按規定交納會費。
第十三條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一年以上不繳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協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協會行規

第一條 遵照“科學發展、公平競爭、行業自律”的基本方針,為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維護行業的整體利益,構建良好的競爭秩序,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結合四川室內裝飾行業實際,制定本行規行約徵求意見稿。
第二條 行業自律的基本原則是重契約、守信用,守法、公平、和諧、誠信。
第三條 本行規行約適用範圍為本會全體會員單位。
第四條 行規行約是建立室內裝飾行業自律機制的重要環節,是本會自主設立、自律運行的基本制度。
第五條 協會依據行規行約實施自律性行業管理,規範行業與企業行為,自覺維護市場經濟秩序,保護室內裝飾行業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四川室內裝飾行業健康發展,並充分發揮協會的橋樑和紐帶作用。
第六條 遵循公正、誠信和公平正當競爭的原則,堅持企業之間自我約束和互相約束機制,進行貫徹實施和有效監督。
第七條 倡議全行業從事設計、施工、監理和用品生產行銷等各環節會員企業,企業法定代表人和從業人員共同遵守本行規行約,維護國家和全行業整體利益,積極推進行業自律,創造良好的行業發展環境。
第八條 必須嚴格遵守國家頒布的各項法律法規標準規範,開展設計、施工、生產經營各項活動。不得偷工減料,不兌現服務承諾,損害消費者利益。
第九條 積極履行需要承擔的社會責任。
第十條 全行業應當做到:
(一)按照合法、誠信、公平和等價有償的原則,嚴格自律,合法經營,公平競爭,維護各方合法權益;
(二)積極發展行業各領域之間互助互利的合作關係;
(三)遵守行業道德規範,自覺維護本行業聲譽,建設符合市場經濟的企業文化,樹立良好的行業形象;加強對員工的管理和培訓,提高執業水平和道德水準,保護員工的合法權益;制止並舉報有關違法、違規行為。
(四)按循環經濟和可持續發展的原則,強化企業和職工的環保意識,加強資源綜合利用、節能減排,提高企業環保的治理力度,增加環保投入。
(五)遵守行業質量標準和技術規範,打擊假冒偽劣,抵制侵權行為,確保設計施工工程和生產銷售產品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規範要求,提高行業、企業的信譽度。
(六)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制度標準,嚴防重大生產、施工、設備、質量、及安全室內環境事故發生,確保企業安全生產和職工的身心健康。
第十一條 全行業禁止下列行為:
(一)通過媒體或其他方式進行虛假宣傳,或捏造、散布虛假信息,損害競爭對手的企業形象、商譽、聲譽;
(二)通過商業賄賂等非法手段,以謀取通過正當競爭不能實現的利益或市場地位;
(三)在參展、產品行銷或項目投標等活動過程中,詆毀、攻擊他人的不道德行為;
(四)以排擠競爭對手、搶占市場份額為目的進行產品傾銷,或以犧牲質量為代價壓低成本進行工程和產品銷售,干擾、破壞其他經營單位的合法市場活動;
(五)不按契約約定的時間、數量、金額交付設計施工工程產品;甚至以逃避債務為目的,轉移財產、抽逃資金;
(六)偽造或者冒用資質、名優產品等認證標誌;
(七)擅自以行業的名義組織各種活動,如有關展覽、舉辦技術培訓和信息諮詢活動以及出版刊物,從事與經營、商務有關的活動等;
(八)違反或協助他人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
第十二條 積極支持採取各種有效方式,加強行業間的溝通協作以及相關領域研究的協作,共同創造良好的行業發展環境。
第十三條 自覺接受社會各界對本行業的監督和批評,共同抵制和糾正行業不正之風。
第十四條 對違反行規行約的行為,行業內相互間,要積極指正、勸導和制止,有當事方提出情節嚴重的,由本會組織調查核實,指明幫助改正;不願改正的,要提出通報批評等直至除名會員資格的處理意見,經協會理事會通過後實行。
第十五條 本行規行約條款如與國家政策、法律、法規有牴觸的,以國家政策、法律、法規為準。
第十六條 本行規行約由四川省室內裝飾協會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行規行約經協會理事會通過後實行。

協會地址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福興街30號輕工大廈13樓1312號
協會地址示意圖
四川省室內裝飾協會
四川省室內裝飾協會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