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信訪局入口網站信息報送暫行辦法

2014年11月3日,四川省信訪局印發《四川省信訪局入口網站信息報送暫行辦法》。該《辦法》共9條,由四川省信訪局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信訪局入口網站信息報送暫行辦法
  • 印發機關:四川省信訪局
  • 類別:規範性檔案
  • 印發時間:2014年11月3日
基本信息,辦法,

基本信息

2014年11月3日,四川省信訪局印發《四川省信訪局入口網站信息報送暫行辦法》。

辦法

四川省信訪局入口網站信息報送暫行辦法
(2014年11月3日四川省信訪局印發)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四川省信訪局入口網站信息報送工作,確保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權威性和時效性,根據國家和省政府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結合信訪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省信訪局入口網站信息報送遵循“誰報送、誰負責”和“誰公開、誰審查”的原則。
第三條 省信訪局辦公室負責省信訪局入口網站欄目信息維護更新,對擬公開信息內容進行審查等工作。
各市(州)信訪局、省直有關部門信訪處、省信訪局各處室應及時報送自身職責範圍內、適宜在省信訪局入口網站公開的信息。
第四條 省信訪局入口網站需報送的信息包括:
(一)各級黨委、政府領導關心重視信訪工作,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於信訪工作的決策部署,解決信訪實際問題和民生困難的信息及圖片;
(二)各地、各部門信訪工作活動、動態,信訪工作先進經驗與典型做法,信訪工作的研究成果、理論文章、調研文稿,信訪制度改革、信訪法制建設等宣傳資料;
(三)信訪工作相關政策法規、信訪指南、公示公告、網上調查、專題專欄內容等;
(四)其他適宜公開的信息。
第五條 各市(州)信訪局、省直有關部門信訪處、省信訪局各處室報送信息前,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國家和省政府有關規定,按照“先審查、後公開”和“一事一審”原則,對擬在省信訪局入口網站公開的信息進行審查,不得公開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第六條 省信訪局辦公室對收到的信息負責牽頭審核,審核通過的信息報分管局領導簽發後,更新至省信訪局入口網站;對需相關處室具體研究審核的信息,由相關處室提出審核結果和修改意見,經分管領導審核後,送辦公室按程式報批。
第七條 信息報送應注意如下事項:
(一)注重信息時效。信息生成後,各市(州)信訪局、省直有關部門信訪處、省信訪局各處室應在2個工作日內將信息報送至省信訪局辦公室。各市(州)信訪局每月應至少報送1篇有關工作信息。
(二)講求信息質量。報送信息應按公眾易於接受的新聞稿件格式編寫,做到標題新穎,層次清晰,語言生動,圖文並茂,信息報送稿件格式及報送方式見附屬檔案。
(三)落實工作責任。各市(州)信訪局、省直有關部門信訪處、省信訪局各處室的主要負責人是本部門、本處室省信訪局入口網站信息報送的第一責任人,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專人,認真做好信息收集、篩選、編寫和報送工作。
第八條 省信訪局要將各地、各部門報送信息情況納入績效(目標)管理考核,定期通報信息採用情況,對工作任務完成較好的單位和個人進行通報表揚。對公開信息發生泄密、不依法履行信息公開義務、提供不實信息或因公開內容不當造成不良影響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開過錯責任追究辦法》等相關規定進行問責。
第九條 本辦法由省信訪局辦公室負責解釋,並根據施行情況適時修訂。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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