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四川省酒類管理實施細則》的決定

為維護法制統一,適應酒類食品安全監管及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現決定廢止《四川省酒類管理實施細則》(1994年12月1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31次常務會議討論批准,1995年1月5日四川省酒類專賣事業管理局發布)。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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