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
關於印發四川省促進外貿回穩向好十五條措施的通知
川府發〔2016〕37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現將《四川省促進外貿回穩向好十五條措施》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更加重視外貿發展,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實,強化監督檢查,多措並舉,努力實現外貿回穩向好。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4日
四川省促進外貿回穩向好十五條措施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促進外貿回穩向好的若干意見》(國發〔2016〕27號),積極應對嚴峻複雜的外貿形勢,推動外貿加快轉型升級,切實培育競爭新優勢,確保全省外貿回穩向好發展,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措施。
一、加大金融財稅扶持力度
(一)充分發揮出口信用保險作用。擴大短期出口信用保險規模,短期險對全省一般貿易出口的支持率提升至30%以上。加大對中小微企業及新興市場的支持力度,短期險對企業覆蓋率超過20%。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大型成套設備融資應保盡保”要求,促進重大項目落地並獲得融資支持。提高承保業務風險容忍度,進一步降低小微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費率,對四川企業的限額滿足率提高到85%以上。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強宣傳培訓和風險指導,積極幫助有條件的市(州)和擴權強縣發展統保平台。(中國信保四川分公司,財政廳、商務廳負責。列首位的為牽頭單位,下同)
(二)大力支持外貿企業融資。充分運用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支持金融機構積極體現利率優惠、降低融資門檻和費率,減少外貿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的融資成本,鼓勵外貿企業利用全口徑跨境融資巨觀審慎管理等政策多渠道融資。鼓勵金融機構創新擔保方式,探索運用信保保單融資、出口退稅賬戶質押融資以及應收賬款、智慧財產權、股權、動產、訂單、倉單抵質押等貸款形式。積極推廣“商稅銀”綜合服務平台,為出口企業提供出口退稅賬戶託管貸款業務。提高企業跨境人民幣業務參與面,降低外貿企業匯率風險和匯兌成本。積極支持銀行開展有真實貿易基礎的跨境人民幣貿易投融資業務。(省政府金融辦,財政廳、商務廳、省國稅局、人行成都分行、開發行省分行、進出口銀行省分行、中國信保四川分公司負責)
(三)最佳化出口退稅環境。完善分類管理,提高一類企業比例,推動一類企業發揮示範作用。切實加快出口退稅進度,積極簡政放權,探索外貿企業出口退稅審批許可權下放,積極推進無紙化申報。明確操作規範、最佳化辦事流程、減少人工審核環節、簡化申報材料、提高審批速度,履行單證齊全審核無誤情況下及時足額退稅承諾。對外貿綜合服務企業以自營方式出口國內生產企業與境外單位或個人簽約的出口貨物,符合條件的,可由外貿綜合服務企業按自營出口的規定申報退(免)稅。最佳化稅收函調機制,提高發函針對性和回函準確性、及時性,無理由不對同一筆購進貨物多次發函。堅決打擊騙退稅行為。(省國稅局,財政廳、成都海關、商務廳負責)
二、促進貿易便利化
(四)提高通關便利化水平。積極推進“三互”大通關和“單一視窗”建設,深化關檢合作“三個一”,實施部門“一站式作業”,全面推進無紙化通關報檢,創新監管及通關模式,切實降低平均查驗率。加快完善開放口岸和平台功能,儘快完成綿陽出口加工區整改,支持綿陽、德陽申建綜合保稅區,支持成都鐵路保稅物流中心儘快通過正式驗收並封關運行,支持宜賓港保稅物流中心儘快開展業務,充分發揮好成都空港和瀘州港的保稅物流中心功能。推動蓉歐快鐵、中亞班列擴能增效。(省政府口岸物流辦,成都海關、四川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負責)
(五)最佳化貨物貿易外匯管理。最佳化分類管理,A類企業貿易外匯收入暫不進入出口收入待核查賬戶,可直接進入經常項目外匯賬戶或結匯。提高縣域外貿企業辦理外匯業務的便利性,逐步全面授權外匯管理縣支局辦理所有外匯管理業務。(省外匯管理局負責)
(六)清理規範涉企收費。落實涉企收費“三項目錄清單”制度,落實《港口收費計費辦法》,規範港口、保險、運輸、銀行等收費行為,健全收費舉報制度,嚴肅查處亂收費行為。電器電子產品出口符合條件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免徵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省發展改革委,省政府口岸物流辦、財政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交通運輸廳、商務廳、省國稅局、成都海關、四川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人行成都分行負責)
三、促進外貿規模穩步回升
(七)大力發展加工貿易。緊緊抓住中央大力支持加工貿易向中西部梯度轉移契機,用好用活政策,承接國際、國內加工貿易訂單轉移、企業轉移、產能整合,積極推進加工貿易企業增資擴股、技改研發、企業併購,加快推進加工貿易產業集群集聚。編制年度供地計畫時,將加工貿易產業用地優先納入供地計畫。加工貿易企業依法取得的工業用地,可按契約約定分期繳納土地出讓價款,契約簽訂後1個月內繳納出讓價款50%的首付款,餘款按契約約定及時繳納,最遲付款時間不超過1年。省政府確定的優先發展產業的加工貿易工業項目,根據規劃主管部門提供的規劃條件和行業主管部門提供的投資要求,對建設用地容積率和建築係數超過地方規定標準(地方未制定標準的,按照國家標準執行)40%以上、投資強度增加20%以上的,可按其所在地土地等級相對應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70%確定出讓底價。支持轉移到四川的加工貿易及產業鏈配套企業參與電力直接交易。做好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工作,落實生產經營困難企業實行養老保險費緩繳政策,職工本人工資低於上年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40%的,按40%確定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基數。鼓勵金融機構為加工貿易梯度轉移項目提供金融支持。開展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貨物狀態分類監管試點,在稅負公平、風險可控前提下,為符合條件的企業辦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國土資源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省國稅局、人行成都分行、開發行省分行、進出口銀行省分行負責)
(八)發揮雙向投資對外貿的促進作用。提高國家級經濟開發區和各類園區的發展水平,加大製造業引進外資力度,最佳化投資環境,提高引資引智質量。以境外工程承包和對外投資帶動出口,大力推進“一帶一路‘251’行動計畫”,積極支持大型裝備等產品、技術和服務出口,積極協調解決企業“走出去”面臨的簽證申辦難點和普遍性問題。(商務廳,財政廳、省外事僑務辦負責)
(九)積極擴大進口。充分用好進口貼息政策,鼓勵我省企業擴大一般貿易進口,重點擴大先進技術、設備、關鍵零部件和資源性產品進口。簡化企業辦理鼓勵類項目進口設備免稅手續。積極探索和爭取汽車平行進口試點。鼓勵和支持原油加工企業積極爭取原油進口資質。加快進口商品展示中心和進境免稅店建設。支持跨境電商擴大消費品進口。進一步完善進境糧食、冰鮮水產品、種苗、食用水生動物、整車和肉類指定口岸功能,積極爭取水果等其他進口產品指定口岸落地四川,引導境外消費回流。(商務廳,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政府口岸物流辦、成都海關、四川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負責)
四、提升綜合競爭力
(十)推動自主品牌出口增長。依法認定四川省著名商標。通過“萬企出國門”活動加大自主品牌行銷力度,用好高層訪問、境內外展會等渠道擴大“四川造”知名度。支持企業在境外註冊商標、申請專利、進行國際認證、收購知名品牌商標及其使用權等,支持文化貿易企業開展境外著作權和著作權註冊登記翻譯等。〔商務廳,省工商局、省知識產權局、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著作權局)、財政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貿促會負責〕
(十一)加強國際行銷。支持我省企業建設境外子公司、分公司、辦事處、專賣店、海外倉等,完善境外服務保障體系。重點支持建設電子終端產品、汽車(機車)、工程機械、發電設備、鐵路車輛、石油機械等境外售後維修服務中心和培訓中心。中國信保四川分公司、開發行省分行、進出口銀行省分行等金融機構應積極為企業建立國際行銷服務體系提供信保、融資和消費信貸等支持。對境外行銷網點的場所購租、設備購置等給予政策扶持。(商務廳,財政廳、省貿促會、中國信保四川分公司、人行成都分行、開發行省分行、進出口銀行省分行負責)
(十二)加強質量建設和智慧財產權保護。嚴把出口產品質量關,積極開展出口質量安全示範區和生態原產地產品保護示範區建設,指導企業獲取國際通行質量認證,大力促進“四川造”出口商品質量整體提升。推動企業建立智慧財產權分析評議機制,重點針對人才引進、國際參展、產品和技術進出口等活動開展智慧財產權風險評估,提高企業應對智慧財產權國際糾紛能力。加強對企業按照《專利合作條約》(PCT)提出的專利國際申請的支持,開展專利國際申請的實務培訓,做好專利代理和服務。加強外貿領域誠信體系建設,探索建立外貿企業信用評價體系。(四川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知識產權局、商務廳、財政廳負責)
五、支持外貿新業態發展
(十三)積極推進跨境電子商務。貫徹落實《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動跨境電子商務加快發展的實施意見》(川辦發〔2015〕97號),加快建設中國(成都)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積極研究出台配套政策,建立和完善綜合服務平台體系,最佳化監管模式,培育發展跨境電商經營主體,營造良好環境,推動“網際網路+外貿”實現優進優出。(電子商務業發展推進小組成員單位負責)
(十四)提升專業市場的國際化水平。鼓勵專業市場組織企業抱團赴境內外開展行銷、用好跨境電商等方式積極承接海外訂單。積極發揮商協會及其海外機構作用,拓寬專業市場資源,提升專業市場影響。積極吸引國際採購商入場採購,增加國際化銷售的品種和業績。鼓勵專業市場與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建立穩定的聯繫渠道。完善專業市場國際貿易服務功能和配套支持政策。(商務廳,成都海關、四川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財政廳、省國稅局、中國信保四川分公司負責)
(十五)鼓勵發展外貿綜合服務。鼓勵龍頭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申報“國家外貿綜合服務試點企業”。加快建立與發展外貿綜合服務相適應的管理模式。支持市(州)和縣(市、區)企業開展外貿綜合服務先行先試。鼓勵省內外貿綜合服務企業與外向型產業園區、專業市場、中小企業等深度結合。出台外貿綜合服務企業試點管理辦法,在通關、退稅、外匯、融資等方面創造便利條件。(商務廳,財政廳、成都海關、四川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國稅局、人行成都分行、中國信保四川分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