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安排
2016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深入貫徹落實“四個全面”戰略部署和“五大發展理念”,圍繞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以下簡稱《綱要》)和《四川省依法治省綱要》的部署安排,從健全決策機制、提高制度建設質量、規範行政執法、強化權力制約和監督等方面持續推進,為實現“十三五”良好開局、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奠定良好基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安排
- 發布單位:四川省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安排
2016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深入貫徹落實“四個全面”戰略部署和“五大發展理念”,圍繞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以下簡稱《綱要》)和《四川省依法治省綱要》的部署安排,從健全決策機制、提高制度建設質量、規範行政執法、強化權力制約和監督等方面持續推進,為實現“十三五”良好開局、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奠定良好基礎。
一、認真學習貫徹《綱要》,推動各項工作落實
(一)通過專題學習、專家授課、座談交流等多種方式,加強《綱要》的學習培訓,把握《綱要》的主要內容和基本要求,充分認識新形勢下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增強貫徹落實《綱要》的自覺性和堅定性。〔責任單位:省直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結合我省法治政府建設實際,制定《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認真梳理細化《綱要》中各項工作內容,明確落實措施和工作任務,提出時間進度安排和可檢驗的成果形式,切實做到既可操作又可考核,既能夠實現又效果可見。(責任單位:省法制辦)
(三)加強法治政府建設跟蹤問效和考核評價,充分發揮考核促落實作用,建立法治政府建設年度考核通報制度,對推進工作行動遲緩、措施不力、落實不到位和違反依法行政相關規定的,要及時約談、責令整改、通報批評。(責任單位:省法制辦、省政府督查室)
二、深入推進“放、管、服”,增強市場和社會活力
(一)規範省、市(州)、縣(市、區)三級政府權責清單,將政府職能、法律依據、實施主體、職責許可權、管理流程、監管方式等事項以清單形式向社會公開,逐一釐清與行政權力相對應的責任事項、責任主體、責任方式。〔責任單位:省政務服務管理辦、省編辦、省直相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創新監管方式和監督管理機制,建立健全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的“雙隨機”抽查機制,推行行政許可、行政處罰“雙公示”制度。(責任單位:省直相關部門)
(三)全面梳理和公開公共服務事項目錄,逐項編制辦事指南、格式文本、示範文本,列明辦理依據、受理單位、基本流程、申請材料及常見錯誤示例、收費標準及依據、辦理時限、諮詢方式等內容,減少辦事環節,縮短辦理時限。(責任單位:省政務服務管理辦、省直相關部門)
三、加強政府立法工作,發揮立法引領作用
(一)加強重點領域立法,做好重大行政決策責任追究、水利工程管理、農房建設管理、地理信息交換共享管理、宗教活動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對外勞務管理、社會穩定風險評估、非機動車管理、行政處罰聽證程式等方面的立法。(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法制辦、省直相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