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松分司運判,鹽官名。清沿明制,浙江場設嘉興運判、松江運同各一員。康熙四十三年(1704)裁松江運同,併入嘉興運判,改為嘉松分司運判。管轄西路、黃灣、海沙、鮑郎、蘆瀝、橫浦、浦東、青村、袁浦、下砂、下砂二三、崇明十二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