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一元首,“集體元首”的對稱。是指由一人擔任國家元首職務和行使元首職權。各國元首制中比較普遍採用的形式。名稱不一,如美國稱總統,英國稱女王,盧森堡稱大公,科威特稱埃米爾,阿曼稱蘇丹,不丹稱大君等等,實質上均為單一元首制。除階級本質區別外,有些國家的單一元首制之間,在表現形式上也有某些差別。有些國家的元首在國家機構體系中是單獨的機關,例如日本;有的則和合議制機關結合起來行使職權,例如羅馬尼亞。
各國國家元首的職權由各國憲法規定。一般有:公布法律權,發布命令權,任免權,召集議會權,外交權,統帥武裝部隊權,赦免權,榮典權等。國家元首對外代表國家,在國際交往中享有禮儀上的特殊待遇。由於各國政體不同,國家元首行使的實際權力也不盡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