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詞語
好壞;褒貶。
《楚辭·離騷》:“世幽昧以眩曜兮,孰雲察余之善惡。”
三國 魏 李康 《運命論》:“善惡書於史冊,毀譽流於千載。”
唐 韓愈 《答劉秀才論史書》:“後之作者,在據事跡實録,則善惡自見。” 朱熹 註:“褒貶。”
宋 曾鞏 《史館申請》之三:“善惡可勸戒,是非後世當考者,書之,其細故常行,更不備書。”
明 王守仁 《傳習錄》卷上:“五經亦只是史,史以明善惡,示訓戒。”
佛學概念
【 善惡 】 《佛學大詞典 》
指善與惡。若再加上
無記,則合稱為‘三性’。一般而言,善指順理,惡指違理。然於經論中有多種不同說法,依成唯識論卷五之意,能順益此世、他世之有漏與無漏行法為善;反之,於此世、他世有違損之
有漏行法為惡。其善惡之分際,在順益與違損之差別。且善惡二者皆須貫串此世與他世,否則即為無記。如人、天之樂果,於此世雖為順益,於他世則不為順益,故非為善,而為無記性。又如
惡趣之苦果,於此世雖為違損,於他世則不為違損,故亦非惡,而為無記性。清·田蘭芳《敘袁仲方(袁可立孫)甲子秋冬詩》:“余雖不敢致怨吾友,竊以為春秋善惡並紀,檮杌專以治惡。”
記載
淨影寺慧遠於大乘義章卷十二中,就人、天、二乘、菩薩、佛等五乘,以闡釋善惡之名。即:
(一)順益為善,違損為惡。即以五乘所修之善法為善;能招感
三途果報之因,及人、天中苦果之別報業等,稱為惡。
(二)順理為善,違理為惡。理,指無相空性。佛、菩薩及二乘所修之善法為善;人、天所修之善法是為有相行,故為惡。
(三)體順為善,體違為惡。體,為己之自體,即指法界之真性。依此義,五乘所緣修之一切善行皆為惡。
種類
(一)人、天之善。指
五戒、
十善等之事善。但因於人、天之果報盡時,仍將墮於
三途(地獄、餓鬼、畜生)等
惡道之中,故亦為惡。
(二)二乘之善。二乘人能遠離三界(
欲界、色界、無色界)之苦,故為善;但二乘人雖能自度,而不能度他,故亦為惡。
(三)小乘菩薩之善。小乘菩薩慈悲兼濟,故為善;但因於自身之中,未斷任何煩惱,故亦為惡。
(四)通教三乘之善。三乘同
斷見忍之煩惱,故為善;但因未見別教中道之理,未斷一分之無明,故亦為惡。
(五)別教菩薩之善。別教菩薩能見中道之理,故為善;但因所見之中道為隔歷之中道(隔離而不融通之中道),而非圓教之圓融中道,故其所行帶有方便,不合於理,是亦為惡。
(六)圓教菩薩之善。圓教菩薩所見之
圓妙之理,本為至極之善,但由‘順、背’及‘達、著’等二義而言,則亦為惡。‘順、背’,謂順
實相之圓理為善,背之則為惡;‘達、著’,謂達此圓理為善,而於圓理生起執著,則為惡。其中之第二義,系以達、著二者判別善惡,為天台宗獨特之說。
辭典內容
【 四惡 】 《 丁福保佛學大辭典 》
【 善惡 】 《 丁福保佛學大辭典 》
(術語)判善惡之性經論諸師之說種種不一,菩薩瓔珞經以順理為善,違理為惡。
釋意
經下曰:‘一切眾生識始起一想住於緣,順第一義諦起名善,背第一義諦起為惡。’大乘義章七曰:‘順名為善,違名為惡。’同十二曰:‘順理名善,違理名惡。’法界次第上之下曰:‘善順理為義,息倒歸真,故云順理。惡以乖理為義。’唯識論以順益此世他世之有漏無漏行法為善,於此世他世違損之有漏行法為惡。若夫如人天之樂果,於此世雖為順益,於他世不為順益,故非是善,無記性也。又如惡趣之苦果,於此世雖為違損,於他世不為違損,故非是惡,亦無記性也。論五曰:‘能為此世它世順益,故名為善。人天樂果雖於此世能為違順,非於他世,故不名善。能於此世他世違損,故名不善。惡趣苦果雖於此世能為違損,非於他世,故非不善。 ’淨影約五乘而判三種之善惡:一順益為善,違損為惡。若依此義,則上通佛菩薩,下極人天,其所修之行,名為善。招三途之因及人天中苦果之別報業,名為惡。二順理為善,違理為惡。理者無相空性也,例如行布施,所施者能施者施物之三輪物存於意中,是違於無相空性之理之有相行也,若不存三輪之相,是順於理之無相行也。因之順理為善,違理為惡。若依此義則上從佛菩薩下極二乘,其所修之善法名善,人天眾生所修之善法,總為有相行,名之為惡。三體順為善,體違為惡。法界之真性,為己自體,體性緣起而成行德,所行自體無如心不緣理,所謂隨心之欲而不超軌之境界也,是名為善。若依此義則凡夫二乘無論,即上至三乘,總其緣修之善行,齊為惡也。見大乘義章十二。天台立六種,一人天之善。五戒十善之事善也,然人天之果報盡,則還墮於三途,故亦為惡。二二乘之善。二乘能離三界之苦故名善,然但能自度,不能度他,故亦為惡。故大論謂寧起惡癩野乾心,不生聲聞辟支佛意。當生死涅盤俱為惡也。三小乘菩薩之善。慈悲兼濟故是善,然彼身中未斷一毫之煩惱(小乘菩薩三大劫中不斷惑最後一坐成覺),如貯於毒器之食物,食者乃死,故亦為惡。四通教三乘之善。三乘同斷見忍之煩惱,是善也,然墮於二邊不見別教中道之理,未斷一分之無明,故亦為惡。五別教菩薩之善。見中道之理是善,然猶為隔歷之中道,不能見圓教圓融之妙中,所行帶方便不稱於理,亦是惡。故涅盤經自白由此以前我等皆為邪見人,邪豈非惡耶?六圓教菩薩之善。圓妙之理,是至極之善,然此有二義:一順實相之圓理為善,背之為惡。二達此圓理為善,著之為惡,圓之著尚為惡,況復其餘?止觀二之三曰:‘唯圓法名為善,善順實相名為道,背實相名非道。若達諸惡非惡皆是實相名非道,若達諸惡非惡皆是實相即行非道。通達佛道,若於佛道生著不消甘露,道成非道。’同輔行曰:‘唯圓為善,復有二意:一者以順為善,以背為惡。次以著為惡,以達為善。’又曰:‘以著為惡,以達為善,圓著尚惡,況復余耶?’以上諸說中淨影第一順益之義同於唯識論之說,第二順理與第三體順相兼,同於瓔珞經之說。天台別教之義與淨影第二順理之義同,圓教中之第一義與淨影體順之義及瓔珞經之說同。其第二義以達著斷善惡之性,為天台獨特之發揮。生死即涅盤,煩惱即菩提,於是釋然也。
解釋
【 善惡 】 《 陳義孝佛學常見辭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