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始末
2012年10月,國家財政部和教育部聯合下文並下撥中央補助資金,為全國1.2億義務教育階段的農村中小學生免費配備《新華字典》,中央專項資金按各地教育部門上報的學生人數乘以每本14元的單價進行劃撥。而在湖北,雖然教育廳採購的並不是《新華字典》,但是採購價格卻仍然是每本14元,也就是說,湖北省教育廳花的是正版《新華字典》的錢,買的卻是另一版本的問題字典。
湖北省教育廳表示,已經要求有關單位立即停止該字典的發行,並根據採購協定暫不撥付採購資金,待出版監管部門對該字典作出明確處理意見後,再採取相應的措施。究竟是哪個環節出了問題?教育行政部門是不是違法主體?採購計畫由誰批准?誰來負責執行?面對記者提出的這些問題,湖北省教育廳以正在調查為由不予答覆。
2013年5月8日,湖北省教育廳和新聞出版局聯合下發通知,由湖北省新華書店配發給全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崇文書局版《學生新華字典》(2013年1月第一版)屬編校質量不合格產品,已責成崇文書局全部收回並集中銷毀。崇文書局已委託省新華書店(集團)有限公司代為收回,並以縣為單位集中銷毀化漿。
背後暴利
記者調查發現,新版《新華字典》定價19.90元,商務印書館批發給省級新華書店一般是五八折,約合11.54元;省店向下發行到縣級新華書店一般是六五折,約合12.93元,國家給予14元每本專項補貼完全可以購買到正版字典。 而湖北中小學生獲得的《學生新華字典》由崇文書局出版,記者在武漢找到幾本2012版《學生新華字典》,外觀上與商務印書館的2013版幾乎一樣。
一位商務印書館人員介紹,一本像這樣質量的字典,製作成本頂多兩塊錢,按照政府14元的統一採購價,每本獲利12元,“發放320萬本這樣的字典,意味著非法獲利3000到4000萬元。”
相關律師表示國家規定購買的是《新華字典》,而一些地方教育部門購買的卻是《學生新華字典》。這些偽劣字典流入教育領域,送上學生課桌,背後可能涉及一些官員腐敗問題。
相關評論
花正版的錢,買盜版的貨。這樣荒誕的事情在生活中時有發生,但當這種事情的主體竟然是地方政府時,就不得不令人“大跌眼鏡”了。從招投標到採購驗收,環節多多、程式多多,只要任何一個環節較真起來,這連主編都不存在的盜版書,怎么好意思以政府項目的形式傳送到孩子手裡?就拿驗貨環節來說,譬如《政府採購法》第41條明確規定,採購人或者其委託的代理機構應當組織對供應商的履約驗收。事實上,即便《新華字典》的真偽用肉眼難以鑑別,一般的驗鈔設備足以輕鬆分辨真偽:只要用紫外線燈光照射《新華字典》扉頁的防偽標識就會出現“商務印書館新華字典第11版”的字樣。如此看來,當地政府卻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盜版字典“盜走”的是權力作為的嚴謹與公信,更容易令人產生尋租或自肥的憂慮,但用在孩子們的教育上,卻著實令公眾“寒心”。字典是孩子們的“老師”,特別是在農村,一本字典往往可能影響一個孩子的一生,可如此“問題字典”一旦分發下去使用,必然會對農村中小學生的學習產生誤導,貽害匪淺。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全社會都應該關注他們的成長。如果說偽劣奶粉會對孩子們的身體產生危害,“問題字典”則無異於往知識里“投毒”。“問題字典”反映出的不是小問題,必須嚴查,釐清事件背後的利益鏈條,懲前毖後,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