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礦業安全化轉型發展實施方案

《商洛市礦業安全化轉型發展實施方案》已經商洛市政府同意,商洛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3月23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商洛市礦業安全化轉型發展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3月23日
  • 發布單位:商洛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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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市政府全面落實《商洛市礦業“五化”轉型發展三年行動計畫(2021-2023)》(商政辦發〔2021〕35號)要求,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系列重要論述為指導,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護人民生命安全擺在首位,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實現礦業開發利用高質量發展轉型為目標,堅持減少數量和提升質量“兩個方向”,提升礦山企業本質安全水平,從源頭上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
二、工作目標
(一)大力推進非煤礦山機械化、自動化、信息化和智慧型化建設(以下簡稱“四化建設”)和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
(二)嚴格控制尾礦庫總量,實行新建尾礦庫和閉庫銷號尾礦庫減量置換,全市尾礦庫總量只減不增。
(三)全市所有地下礦山安全避險“六大系統”有序接入市級安全風險監控平台。
(四)持續保持依法嚴管態勢,依法嚴懲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三、基本原則
(一)以人為本、安全發展。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安全發展理念,以保障人民民眾生命安全為核心,落實防範化解工礦企業安全風險任務,正確處理安全與發展關係,促進全市經濟和企業健康發展。
(二)落實責任、形成合力。強化縣區人民政府領導責任、有關部門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加強統籌協調,嚴格監督考核,建立政企聯動、部門協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機制,推動全市安全生產工作健康發展。
(三)突出重點、分步實施。按照安全風險程度,區分輕重緩急,以地下礦山、尾礦庫“頭頂庫”整治為重點,合理安排工作任務和進度計畫,穩步推進隱患排查和治理。
四、工作任務
(一)健全完善責任體系,防範化解礦山企業安全風險
1.明確縣區政府領導責任。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原則。縣區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本地區防範化解工礦企業安全風險工作第一責任人,班子有關成員在各自分管範圍內對防範化解工礦企業安全風險工作負領導責任。對沒有生產經營主體的尾礦庫,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承擔安全風險管控主體責任。實行縣區人民政府領導包抓地下礦山、尾礦庫安全生產責任制。(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2.強化礦山安全監管責任。地下礦山、尾礦庫包保領導要督促地下礦山、尾礦庫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做好地下礦山、尾礦庫的安全監管工作和尾礦庫閉庫、銷庫治理。包保領導每年至少參加一次轄區內地下礦山、尾礦庫應急救援演練,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尾礦庫安全檢查。(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3.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礦山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其它負責人對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各企業要配備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礦山、尾礦庫,實行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明確和落實各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職責,落實一崗雙責,完善雙重預防機制。(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二)推進精細化管理,全面提升礦山企業本質安全水平
1.加強礦山企業安全標準化建設。各縣區要督促轄區企業積極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促進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強化企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從而有效防範事故發生,提高生產企業本質安全水平。至2023年底,全市正常生產礦山企業全部達到三級以上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60%以上大中型正常生產礦山企業到達二級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市應急局牽頭,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2.推進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各縣區要引導企業按照《安全生產法》要求,建立健全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以下簡稱雙重預防機制),將其納入監管執法內容,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建立雙重預防機制管理平台,通過與安全有關各類技術參數的全面集成,採用大數據、人工智慧等技術,實現礦山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到位、全員全過程參與安全管理,建立企業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構建安全管理健康有序發展的良性格局。(市應急局牽頭,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3.嚴格控制尾礦庫數量。全市尾礦庫總量只減不增,新建尾礦庫實行指標管理和“減量置換”,即閉庫銷號2座尾礦庫,批准新建尾礦庫1座。各縣區人民政府要積極推進轄區內無主尾礦庫、停用超3年尾礦庫閉庫銷號,有序推廣尾礦回採綜合利用技術,鼓勵尾礦庫企業積極採用“回採騰庫”的方式徹底消除尾礦庫安全、環境隱患。(市應急管理局牽頭,市發改委、市資源局、市環境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指導,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4.強化安全管理力量。非煤礦山企業必須依法設立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非煤地下礦山和尾礦庫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不少於3人、非煤露天礦山不少於2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具備安全、採礦、機電、地質、測量、尾礦(水工)等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且具有3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任免,應當及時報市縣應急管理部門備案。(市應急局牽頭,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三)加強信息化建設,積極完善安全監管方式方法
1.建立非煤礦山安全監管綜合信息化平台。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適應信息化發展趨勢,以信息化推進應急管理現代化,提高監測預警能力、監管執法能力、輔助指揮決策能力、救援實戰能力和社會動員能力。洛南縣和山陽縣(國家級重點縣)要率先建立非煤礦山安全監管綜合信息化平台,將礦山企業基礎數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監管執法、風險監測預警等置入其中。(市應急局牽頭,市財政局、市工信局按職責分工配合,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2.礦山、尾礦庫完善線上監測系統。有嚴重地壓活動、開採深度超過800米的地下礦山必須建立線上地壓監測系統;邊坡高度超過200米的露天采場和排土場必須建立線上監測系統;所有尾礦庫必須建成線上監測系統;地下礦山“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必須按照規範建設完成並投入使用。各監測系統必須接入市級非煤礦山安全監管綜合信息化平台。(市應急局牽頭,市資源局、市工信局按職責分工配合,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3.礦山企業實現機械化、自動化、信息化、智慧型化發展。全市非煤礦山要把“四化”建設作為非煤礦山安全發展基礎工作來抓,推進產業轉型升級、高質量發展,走安全、環保、綠色、可持續的新發展路子。在地下礦山大力推廣套用鑿岩台車、鏟運機、撬毛機等機械設備;開展“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工作,減少高危作業場所人員數量。(市應急局牽頭,市資源局、市工信局按職責分工配合,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四)強化執法檢查,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1.加大執法力度。將工礦企業落實安全化情況納入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畫,實施執法檢查,以地下礦山安全避險“六大系統”運行狀況、尾礦庫安全隱患治理為重點,聚焦重大安全隱患,加大專項執法力度。重點檢查存在未批先建、惡意規避審批、不按批准的設計施工、發生重大變更不履行報批手續、採掘施工隊伍掛靠資質等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的工礦企業。(市應急局牽頭,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2.嚴格事故查處。責成事故企業從內部徹查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制定《特別規定》,嚴格事故非煤礦山停產整頓時限。要依法依規採取吊銷證照、停產整頓、關閉取締、失信聯合懲戒等措施,直至按照刑法修正案(十一)立案查處,嚴防因違法違規行為導致工礦企業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資源局、市環境局、市應急局按職責分工督導,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3.提高執法信息化水平。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執法信息化工作機制,推進以“網際網路+執法”的形式開展的遠程監管執法活動,堅持現場執法檢查和網路線上執法相結合,積極拓展非現場執法檢查手段及套用,建立完善非現場執法檢查制度辦法。(市應急局牽頭,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五、進度安排
(一)制定方案階段(2022年3月31日前)。各縣區要摸清轄區礦山、尾礦庫安全標準化建設現狀、建立地下礦山安全避險“六大系統”、邊坡線上監測系統、地壓線上監測系統、尾礦庫線上監測系統運行基本台賬,制定操作性強的礦業安全化轉型發展實施方案,於2022年3月31日前報送市礦業安全化轉型發展工作專班辦公室。
(二)工作落實階段(2022年4月1日-2023年10月31日)。各縣區要按照《方案》,細化措施,倒排工期,建成非煤礦山安全監管綜合信息化平台;轄區礦山企業按要求完成安全標準化創建工作;推動1-2個礦山企業建成非煤礦山“四化”建設示範單位;曝光一批安全生產行刑銜接典型案例。各縣區在每季度末月25日前向市礦業安全化轉型發展工作專班辦公室上報本季度工作進展情況,每年12月25日前報年度工作總結。
(三)總結提升階段(2023年1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各縣區要加強對轄區工礦企業的督導檢查和總結驗收,樹立一批安全管理水平高、信息化管理手段套用好、遏制生產安全事故成效顯著的標桿企業,關閉整頓一批安全管理水平落後、隱患治理不到位的落後企業。各縣區於2023年12月31日前將本地礦業安全化轉型發展建設情況總結報市礦業安全化轉型發展工作專班辦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礦業安全化轉型發展工作專班,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市應急局主要負責同志、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任副組長,各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專班負責礦業安全化轉型發展工作的組織領導、重大事項決策和檢查督導工作。專班辦公室設在市應急局,負責整個建設工作的組織實施,做好檢查、核實等日常工作。各縣區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應機構,嚴格落實責任,強化統籌協調,精心組織安排,將工作任務分解細化到具體部門,並督促相關部門和有關企業抓好落實。
(二)廣泛宣傳引導。充分運用輿論宣傳渠道,加大對礦業安全化轉型發展的宣傳力度,特別是要組織地下礦山、尾礦庫企業負責人學習安全化具體要求,參觀轄區安全生產標桿企業,及時曝光違法違規企業和典型案例,營造良好輿論環境,引導形成全社會共抓共治的工作局面。
(三)加大資金投入。各縣區政府要將非煤礦山安全監管綜合信息化平台作為重點建設工程,安排專項資金予以支持。鼓勵由新建尾礦庫企業出資對轄區無主尾礦庫實施閉庫,兌換新建指標,減輕縣區政府資金壓力。
(四)強化監督考核。將礦業安全化轉型發展工作納入各縣區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內容,對工作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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