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礦業“五化”轉型發展三年行動計畫(2021-2023)

《商洛市礦業“五化”轉型發展三年行動計畫(2021-2023)》已經商洛市政府同意,商洛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12月30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商洛市礦業“五化”轉型發展三年行動計畫(2021-2023)
  • 頒布時間:2021年12月30日
  • 發布單位:商洛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
商洛礦產資源豐富,點多面廣,礦產開發是經濟發展的骨幹支柱產業。為保護秦嶺生態環境,當好“秦嶺生態衛士”,實現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由粗放式向高質量發展轉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陝西省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我市礦業轉型發展規模化、綠色化、延鏈化、數位化、安全化建設(以下簡稱“五化”建設)三年行動計畫。
一、規模化
(一)嚴格礦業權準入。在秦嶺核心保護區、重點保護區所有礦業權依法退出的基礎上,在秦嶺一般保護區,除國家重要戰略性礦產資源勘查開發項目、省市縣區級政府確定的重點礦產資源勘查開發項目以及列入礦產資源總體規劃的開發項目、礦產資源整合擬重新選址或擴大開採範圍的項目外,三年內不再新設礦業權。現有露天礦山除產業準入負面清單、礦產資源規劃等產業行業政策要求提升改造和縣區政府招商引資項目、市縣區發改部門產業提升建設項目、存在礦山立體安全生產隱患等原因外,不得擴大開採範圍和提高生產規模;現有露天礦山採礦證延續需由縣區級相關部門會簽。
(二)嚴格礦業權退出。因礦山企業自身原因導致礦業權過期的,不得辦理礦業權延續登記手續;對過期的礦業權,由縣區政府組織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應急管理、工信等部門定期進行清理,公告無異議的自行廢止,由發證機關按照程式註銷礦業權許可證;加強對礦業權的監督管理,礦山企業取得礦業權三年內無正當理由未組織勘查或開發利用的,不予辦理礦業權延續登記手續(政府及相關部門原因、規劃調整、產業政策調整、基本農田、環評、林地、安全手續、涉法涉訴等非礦業權人自身原因除外);各縣區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對已關閉的礦山實施“兩斷三清”(斷水、斷電、清理原料、清理設備、清理場地)。
(三)嚴格設定優勢礦產資源開採規模。按照礦山開採規模、服務年限與礦床儲量規模相適應的要求,新立採礦權最低開採規模不得低於《陝西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中規定的要求。綜合利用法律、行政、經濟等手段,對轄區內的鐵、鎢、鉬、石墨、螢石等國家戰略性資源,以及釩、矽石、鉀長石、飾面花崗岩等省市優勢礦產資源進行整合,保留或整合後的礦山開採規模要達到《陝西省秦嶺礦產資源開發專項規劃》規定的“中型+”要求(標準詳見附屬檔案)。三年內未達到“中型+”開採規模的,給予一年技改期,逾期仍未技改到位的,按照淘汰落後產能政策要求不予辦理採礦權延續登記或出具採礦權延續核查意見。其他未載明礦產執行全國礦產資源規劃最低開採規模要求。
(四)嚴格設定建築用石料礦山數量規模。全市建築用石料礦山採礦權數量控制在41個以內(其中:商州區7個、洛南縣7個、丹鳳縣5個、商南縣5個、山陽縣7個、鎮安縣5個、柞水縣5個)。現有建築用石料礦山在2023年底生產規模未達到15萬噸/年以上的,不再辦理採礦權延續登記手續。新設或整合後重新設定的建築用石料礦山生產規模不得低於100萬噸/年。
(五)嚴格控制河道采砂。大力推廣機制砂,全市建築用砂類採礦權控制在5個以內,指標由市政府在全市範圍內進行調劑。
(六)嚴格礦產資源開採方式管理。嚴格按照礦山開發利用方案限定露天開採範圍,現有地下開採的採礦權原則上不再變更為露天開採方式。鼓勵現有露天礦山變更為地下開採方式,減少對山體景觀及地表生態環境的破壞。
(七)嚴格礦產資源開發管理。礦山企業未按照證載礦種開發利用,特別是“高質低用”的,如將水泥用灰岩、冶金用白雲岩、飾面用花崗岩等直接開採加工為建築石料的,由縣區政府依法發布關閉公告,由發證機關按照程式註銷或吊銷採礦許可證。各縣區政府要將工程建設(特別是公路、鐵路工程建設)產生的廢渣,除工程建設自身需要外,不得自行銷售。自用以外確有剩餘的,由縣區政府納入公共資源管理並對外銷售,銷售收益的使用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同時督促廢渣加工單位負責落實廢渣加工及砂石土堆積場地的生態環境修復責任。
(八)搭建礦產資源整合平台。由市縣區政府搭建平台,鼓勵有實力的大企業大集團通過收購、參股、兼併、重組等方式,加大優勢礦產資源整合力度,促進礦產資源向優勢企業集中,實現大集團引領、規模化開發,提高資源綜合利用效率。
牽頭部門:市資源局
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環境局、
市水利局、市應急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林業局、
市審批局
責任主體:各縣區政府
完成時限:2023年12月31日
二、綠色化
(一)編制綠色礦山建設實施方案。全市在建、生產礦山企業要按照自然資源部2018年發布的《非金屬礦行業綠色礦山建設規範》《砂石行業綠色礦山建設規範》《有色金屬行業綠色礦山建設規範》等九項行業標準,於2022年1月20日前向縣級自然資源部門上報綠色礦山建設實施方案。方案編制要結合礦山實際,突出提高資源開採回採率、選礦回收率和循環綜合利用等重點,實現開採方式科學化、資源利用高效化、企業管理規範化、生產工藝環保化、礦山環境生態化的綠色礦山內涵式發展。
(二)建立市級綠色礦山建設項目庫。依據國家綠色礦山建設有關標準,按照梯次培育、分級管理的原則,逐步建立市級綠色礦山建設項目庫。2022年1月20日前出台《商洛市市級綠色礦山建設項目庫入庫標準》。
(三)實行綠色礦山創建指標化管理。三年內,洛南縣、山陽縣、鎮安縣各創建1個國家級綠色礦山(列入國家綠色礦山名錄)。各縣區每年至少創建1個省級綠色礦山。到2023年底,未達到市級綠色礦山建設項目庫入庫標準的礦山,給予一年整改期,逾期仍未整改到位的,不予辦理採礦權延續登記手續。
(四)推進礦產資源綜合循環式利用。在礦山開採過程中,要加大技術改造力度,依靠先進的生產工藝不斷提高礦產資源綜合利用效率和水平,實現廢渣綜合利用、廢水循環利用達標排放、尾礦綜合循環利用,最大程度減少開採活動對環境的影響,促進礦業循環式發展。
牽頭部門:市資源局
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環境局、
市水利局、市林業局
責任主體:各縣區政府
完成時限:2023年12月31日
三、延鏈化
(一)延長優勢礦產資源產業鏈條。各縣區、商洛高新區(商丹園區)和市級有關部門建立礦產開發企業、科研機構產學研用平台,完善政府、企業、科研機構“三位一體”協同推進機制,著力打造釩、鉬、鋅、鎂、銅、鎢、黃金、氟、矽、石墨、重晶石、石灰石、鉀長石、鎂橄欖岩、新型建材等“十五+”產業鏈條。依託科技創新,面向市場需求,不斷完善產業鏈條,帶動上下游產業聚集發展,助推礦產業升級轉型、提質增效、高質量發展。
1.釩產業鏈:釩礦→高純五氧化二釩→氮化釩→高純金屬釩→釩氮合金→釩鋁合金→釩電池材料→釩儲能電站。
2.鋅產業鏈:鋅礦→鋅錠(綜合回收金、銀、銦、鎘、銅、鐵等有價元素)→電爐鋅粉→高純氧化鋅→鋅基合金→壓鑄合金→熱鍍合金→鋅基生物可降解材料→鋅基合金工程裝備及服役性能材料。
3.鎂產業鏈:白雲礦→金屬鎂→鎂合金→鎂型材→鎂合金鑄件→鎂合金零部件。
4.鉬產業鏈:鉬礦→高純三氧化鉬→鉬錸酸銨→鉬錸合金→鉬添加劑→鉬合金。
5.鎢產業鏈:鎢礦→白鎢精礦→仲鎢酸銨→鎢粉→碳化鎢粉→硬質合金。
6.銅產業鏈:廢銅→金屬銅→銅材→銅線→銅製品。
7.黃金產業鏈:金礦→黃金(尾礦綜合利用)→黃金製品。
8.矽產業鏈:石英→多晶矽、單晶矽(電子級單晶矽)→太陽能光伏組件→太陽能光伏電站。
9.氟產業鏈:螢石→無水氟化氫→高純氫氟酸→電子級氟材料→含氟精細化學品→氟聚合物→氟碳樹脂→氟碳塗料→含氟製冷劑→含氟發泡劑。
10.石墨產業鏈:高碳石墨→柔性石墨→電池用天然石墨負極材料→石墨保溫絕熱材料→石墨太陽能聚熱板→石墨烯→石墨廢渣循環利用。
11.重晶石產業鏈:重晶石礦→粉體填料→醫用硫酸鋇→工業硫酸鋇→防輻射材料。
12.石灰石產業鏈:石灰石→輕質碳酸鈣→納米級碳酸鈣超細粉→超細重質碳酸鈣→濕法研磨超細碳酸鈣→超細表面改性重質碳酸鈣→超微粉活性碳酸鈣→食品級醫用碳酸鈣。
13.鉀長石產業鏈:鉀長石→鉀肥→矽灰石→煅燒高嶺土→環保石科紙。
14.鎂橄欖岩產業鏈:鎂橄欖岩→鎂橄欖砂→耐火材料(尾礦綜合利用)→硫酸鎂→氧化鎂、氫氧化鎂阻燃劑。
15.新型建材產業鏈:尾礦、礦渣→新型牆體材料→高性能混凝土→防火保溫絕熱防水材料→裝配式建築材料。
(二)實施產業鏈園區化承載。各縣區、商洛高新區(商丹園區)圍繞產業鏈培育建設產業園區,按照“一縣一區、一區多園”的原則,在已有產業園區基礎上,加快培育建設氟矽化工產業園、釩產業園、鉬產業園、粉體材料產業園、石墨烯產業園、鉀長石產業園、鎢鉬產業園等特色產業園區,爭創省級、國家級特色產業基地。推動功能集合配套、項目集中布局、產業集群發展,為優勢產業鏈條式發展提供載體平台。
(三)圍繞延鏈補鏈強鏈招商。各縣區、商洛高新區(商丹園區)和市級有關部門要圍繞全市優勢特色產業鏈條策劃招商項目,重點引進一批基地型、龍頭型、旗艦型的大項目,通過大項目引領、大中小配套、上下游聯動,實現延鏈補鏈強鏈。
(四)發揮鏈主企業龍頭帶動作用。各縣區、商洛高新區(商丹園區)和市級有關部門要利用優勢資源,集中力量,培育發展鏈主型企業,推動鏈主企業向產業鏈、價值鏈高端邁進。三年內,各縣區、商洛高新區(商丹園區)至少培育1家鏈主型企業,要充分發揮鏈主企業龍頭帶動作用,進一步延鏈、補鏈、強鏈,推動產業鏈關聯企業由初級產品、初級加工、粗放經營向高端產品、高端製造、精細管理轉變。
牽頭部門:市發改委
配合單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資源局、
市環境局、市招商服務中心
責任主體:各縣區政府、商洛高新區(商丹園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2023年12月31日
四、數位化
(一)探索制定市級礦山數位化建設標準(試行)。借鑑外地先進經驗,按照國家相關規範,結合我市礦山企業實際,探索制定市級礦山數位化建設標準(試行)。各縣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制定推進礦山數位化建設工作方案,指導在建、生產礦山企業編制數位化建設實施方案。2022年6月底前,全市所有在建、生產礦山企業完成實施方案編制上報備案工作;力爭三年內實現全市規模以上礦山企業數位化建設全覆蓋,建立台賬,納入監管。
(二)組織開展礦山數位化建設示範。每個縣區每年打造1-2個數位化建設示範礦山企業。市工信、自然資源部門聯合組織開展市級礦山企業數位化建設示範評估評選工作,每年評定2-3個數位化建設示範礦山企業。通過示範引領帶動作用,全面推進全市礦山企業數位化建設。
(三)打造礦山安全環保數位化監管平台。圍繞礦山安全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整合升級礦山安全和環境監測系統,按照統一標準規範實施數位化改造。2023年底前,規模以上礦山企業全部納入市環境監控指揮中心線上監管平台;建成市級非煤礦山安全監管綜合信息化平台。
牽頭部門:市工信局
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環境局、市資源局、
市應急局
責任主體:各縣區政府、商洛高新區(商丹園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2023年12月31日
五、安全化
(一)大力推進礦山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三年內,全市正常生產礦山企業100%達到三級以上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大中型正常生產礦山60%達到二級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推動一批礦山企業創建一級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達到二級及以上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的企業,可直接辦理安全生產許可延期手續,不再審查。到2023年底,未能達到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的企業,一律停產限期整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依法註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二)完善升級地下礦山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大力推進非煤礦山機械化、自動化、信息化和智慧型化建設,完善升級地下礦山安全避險“六大系統”(監測監控系統、井下人員定位系統、緊急避險系統、壓風自救系統、供水施救系統和通信聯絡系統)。2023年底前,全市所有建成、在建地下礦山企業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全部接入市級非煤礦山安全監管綜合信息化平台。
(三)嚴格執行尾礦庫減量化置換政策。按照尾礦庫總量只減不增的原則,嚴禁新建獨立選礦廠尾礦庫,嚴禁新建總壩高超過200米的尾礦庫,嚴禁在距離長江和黃河幹流岸線3公里、重要支流岸線1公里範圍內新(改、擴)建尾礦庫。尾礦庫停止使用後必須進行封場,確保壩體安全,消除污染事故隱患。鼓勵採取騰庫措施消除尾礦庫安全隱患。
(四)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行刑銜接機制。依據《刑法修正案(十一)》《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金屬非金屬礦山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等法律法規,建立完善行政、司法聯席會議制度。加大執法力度,對具有導致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現實危險行為,實施前置執法,強化安全生產“行刑銜接”,持續保持高壓嚴管態勢,依法嚴懲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牽頭部門:市應急局
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資源局、市環境局、
市水利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林業局、市審批局
責任主體:各縣區政府、商洛高新區(商丹園區)管委會
完成時限: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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