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礦業綠色化轉型發展實施方案

《商洛市礦業綠色化轉型發展實施方案》已經商洛市政府同意,商洛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3月23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商洛市礦業綠色化轉型發展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3月23日
  • 發布單位:商洛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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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推動礦業綠色低碳循環發展,增強礦業經濟可持續發展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陝西省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按照《商洛市礦業“五化”轉型發展三年行動計畫(2021-2023)》(商政辦發〔2021〕35號)要求,結合我市綠色礦業建設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來陝考察重要講話指示精神,堅持創新發展理念,全面推進綠色礦山建設,依靠先進的技術和工藝不斷提高礦產資源綜合利用效率和水平,把礦石中有益的元素“吃乾榨淨”,減少“三廢”排放,最大程度減輕礦業開發活動對環境的擾動,逐步實現資源開發利用水平提高、生態環境保護有力、社會效益良好的綠色礦業發展格局。
二、工作目標
引導礦山企業加大投資力度,實施技術改造,建設綠色礦山,將礦區環境優美、開採工藝科學、綜合利用提升、節能降耗有力、科技創新投入、企業形象良好貫穿礦業生產全過程,兩年內各縣區分別至少推薦2個省級綠色礦山創建庫項目,力爭列入國家綠色礦山名錄。全市生產和在建礦山60%以上達到市級綠色礦山標準。
三、基本原則
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堅持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進一步解放思想,理順體制機制,推進科技創新,把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放在第一位,全線貫穿於新時期綠色礦業發展的各項重點工作中。
合理統籌,全面推進。堅持規劃統籌、政策激勵、試點先行、整體推進,鼓勵有實力的礦山充分發揮龍頭引領作用,積極創建綠色礦山,努力形成“培養一個、帶動一批”的綠色礦業發展新格局。
四、工作任務
(一)建立綠色礦山建設項目清單。縣級自然資源部門要全面排查轄區礦山生產建設現狀,建立綠色礦山建設項目清單。全市生產、在建或新立礦山,結合礦山實際情況,自行編制或委託有關機構編制實施方案(新建礦山應在取得採礦許可證之日起六個月內完成實施方案編制工作),並將實施方案於2022年3月31日前報縣區資源局備案。各縣區綠色礦山建設實施方案備案情況於2022年3月31日前報市資源局。
(二)積極推進綠色礦山創建工作。
1.明確建設標準。按照自然資源部2018年發布的《非金屬行業綠色礦山建設規範》《化工行業綠色礦山建設規範》《黃金行業綠色礦山建設規範》《砂石行業綠色礦山建設規範》《水泥灰岩綠色礦山建設規範》《冶金行業綠色礦山建設規範》《有色行業綠色礦山建設規範》等行業標準及《商洛市綠色礦山建設項目入庫標準》規定,各縣區綠色礦山建設自評分達到650分以上的即可申請列入市級綠色礦山建設項目庫,自評分達到850分以上的在申請列入市級綠色礦山建設項目庫同時可直接推薦列入省級綠色礦山創建庫。兩年內未達到市級綠色礦山建設項目入庫標準的礦山,給予一年整改期,逾期仍未整改到位的,不予辦理採礦權延續登記手續。
2.加大經費保障。各縣區政府要將綠色礦山建設方案審查、第三方評估、指導檢查、實地抽查等工作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確保綠色礦山創建工作順利開展,不得增加企業負擔。
3.加強動態管理。市資源局採取隨機抽取方式,不定期組織開展入庫綠色礦山實地抽查。對抽查結果達不到市級綠色礦山建設項目庫入庫標準的礦山,將移出市級綠色礦山建設項目庫並責令限期整改。對弄虛作假的,不但移出市級綠色礦山建設項目庫並在全市範圍內予以通報,進行聯合懲戒。
牽頭單位:市資源局
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財政局
市環境局、市水利局、市林業局
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
完成時限:2023年12月31日
五、安排部署
(一)調查摸底階段(2022年3月31日前)。各縣區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對轄區內生產在建礦業企業進行調查摸底,建立礦業綠色化轉型發展工作檯賬,明確責任人,落實工作措施,制定工作方案和進度表,推進整體工作。2022年3月31日前,各縣區政府將調查摸底情況及工作方案報市礦業綠色化轉型發展工作專班辦公室。
(二)轉型發展階段(2022年4月1日-2023年10月31日)。各縣區政府按照礦業綠色化轉型發展工作方案,全面推進綠色化建設工作。各縣區在每季度末月25日前向專班辦公室上報本季度工作進展情況,每年12月25日前報年度工作總結。
(三)總結驗收階段(2023年1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市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對各縣區礦業綠色化轉型發展工作進行檢查驗收,總結綠色化建設經驗,制定完善符合商洛實際的“綠色礦山建設”標準。通過綠色礦山建設全覆蓋,實現廢渣綜合利用、廢水循環利用達標排放、尾礦綜合循環利用,最大程度減少開採活動對環境的影響,促進礦業循環式發展。打造一批環境優美、科技領先、管理規範、產品優質、形象良好的礦業企業,構建新時代綠色礦業發展新格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礦業綠色化轉型發展工作專班,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市資源局主要負責同志、市政府辦督查專員任副組長,市級有關部門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專班負責礦業綠色化轉型發展工作的組織領導、重大事項決策和檢查督導工作。專班辦公室設在市資源局,負責整個建設工作的組織實施,做好檢查、核實等日常工作,嚴格落實工作要求和措施,保證取得紮實效果。各縣區政府也要成立相應領導機構,全面推進礦業綠色化轉型發展工作。
(二)部門聯動聯建。各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協同配合,共同抓好礦業綠色化轉型發展工作。發改部門(秦嶺辦)負責礦業技改提升項目立項審核等工作;科技部門、工信部門負責協調指導礦業企業引進先進技術和設備,開展技改提升工作;財政部門負責協調落實綠色礦山建設方案審查、第三方評估、指導檢查、實地抽查等經費保障工作;自然資源部門負責綠色礦山建設實施方案審查備案、組織第三方評估、推薦省級、國家級綠色礦山建設項目等工作;生態環境部門負責礦山生態環境綜合執法監管,監督礦山企業落實生態環境保護、恢復治理等主體責任及相關法規政策;水利部門負責對礦區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督促礦山企業落實水土保持方案工作要求;應急管理部門負責綠色礦山安全生產管理核查驗收,隱患排查整改督辦等工作;林業部門負責對礦山征占用林地情況進行監管,督促礦山企業加大礦山植被恢復工作;其他部門按照職責做好相關工作。
(三)加大監督考核。嚴格屬地管理,建立健全責任體系,主要領導親自掛帥抓督辦,分管領導認真履職抓落實。將礦業綠色化轉型發展與縣區年終目標責任制考核掛鈎,與縣區政府主要領導年度政績考核掛鈎。
(四)強化追責問責。各縣區政府要加強輿論引導,做好礦山管控,建立信息共享,實行聯合查案辦案機制,把問責追責貫穿於礦業綠色化轉型發展的全過程。對工作中領導不力、把關不嚴、扯皮推諉、失職瀆職的人員嚴肅追責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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