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使用管理條款

商標使用管理條款,即指規定對許可使用商標的商品訂貨、出廠、銷售、服務維修等方面的所有宜傳、廣告、推銷資料、包裝等材料,許可人有權在事前檢查。

規定對許可使用商標的商品訂貨、出廠、銷售、服務維修等方面的所有宜傳、廣告、推銷資料、包裝等材料,許可人有權在事前檢查。企業許可他人使用註冊商標,通常是以訂立使用許可契約的方式,即發放許可證。在使用許可關係中,商標權人或授權使用商標的人為許可人,另一方為被許可人。 實際中,商標使用許可契約有的是獨立的許可協定,也有相當一些是包含在其他契約中的商標使用許可條款,如附隨於技術轉讓、特許經營等契約的商標使用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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