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是中國金融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法規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
- 作者: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法規司
- 出版時間:2023年
- 出版社:中國金融出版社
- ISBN:9787522022642
- 開本:16 開
《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是中國金融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法規司。
《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是為加強商業銀行資本監管,維護銀行體系安全、穩健運行,保護存款人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的辦法。辦...
《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是中國金融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法規司。內容簡介 為貫徹落實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全面加強金融監管,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制定《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進一步完善商業銀行資本監管規則,推動銀行強化風險管理水平,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質效。《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於2023年10...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銀監會)按照本辦法對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資本管理狀況進行監督檢查。第九條 商業銀行應按照本辦法披露資本充足率信息。第二章 充足率 充足率 第十條 商業銀行計算並表後的資本充足率時,應將以下機構納入並表範圍:(一)商業銀行擁有其過半數以上(不包括半數)權益性資本的被...
《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為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2012年發布的第1號主席令。本辦法適用於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商業銀行,要求商業銀行按照該辦法的規定,滿足資本充足率的監管要求。本辦法共包括十章一百七十九條,同時還附有17個附屬檔案。這17個附屬檔案作為辦法的組成部分,明確了辦法中提到的相關標準及規則。圖書...
《解讀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是2012年9月中國金融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中國銀行業協會。內容簡介 銀監會發布了《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該辦法借鑑國際監管標準,結合國內銀行業實際,並充分考慮與現行的監管政策和產業政策乃至巨觀經濟政策相銜接,重點體現了巴塞爾II和巴塞爾III統籌推進,一支柱和第二支柱同步實施...
《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淨資本管理辦法(試行)》是中國銀保監會2019年發布的檔案。辦法印發 根據《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中國銀保監會制定了《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淨資本管理辦法(試行)》,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主要...
《商業銀行資本監管法規檔案彙編》主要是對近年來發布的有關商業銀行資本監管的法規檔案的整理與彙編。按時間排序,主要包括《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中國銀監會關於商業銀行資本工具創新的指導意見》、《中國銀監會關於做好〈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實施工作的指導意見》、《中國銀監會關於印發商業銀行...
我國:《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第十二條 商業銀行資本包括核心資本和附屬資本。核心資本包括實收資本或普通股、資本公積、盈餘公積、未分配利潤和少數股權。附屬資本包括重估儲備、一般準備、優先股、可轉換債券、混合資本債券和長期次級債務。簡介 《巴塞爾協定》把商業銀行的資本區分為“核心資本”和“補充資本”...
強化資本管理推動華夏銀行穩健發展 華夏銀行行長吳建 應對資本約束轉變經營思路 中國民生銀行行長董文標 加強資本管理促進穩健發展 上海銀行董事長傅建華 抓住時機深化改革調整結構抵禦風險 南京市商業銀行行長章寧 強化資本約束建立審慎經營機制 合肥市商業銀行董事長戴荷娣 附錄 有關法規 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中、英...
《商業銀行設基金公司管理辦法》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出台的管理辦法,於2005年2月20日實施。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落實《國務院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4〕3號),保證商業銀行設立基金管理公司試點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
第十一條 銀行、信用社籌集資本應當符合下列要求:城市商業銀行除原城市信用社股東可將其權益折股轉入資本外,銀行、信用社向新股東募集的資本和原股東新增的資本,必須是貨幣資金(現金),不得以債權、實物資產、有價證券等折股入資;新投資入股的資金必須一次募足到位。第十二條 在經營期內,投資者對其投入銀行...
雖然《商業銀行法》原則性規定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8%,但我國現行監管法規一直未對資本不足銀行規定明確的監管措施,並且在資本充足率計算方法上也放寬了標準。為進一步落實《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2004年3月1日開始全面實施《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借鑑“資本充足性協定”...
一般地說,在法定資本充足率水平以內,銀行的規模越大,資本與資產的比率越低,因為銀行可以憑藉其信譽比規模小的銀行更容易在金融市場中獲得資金,在資本金較少的情況下也能安全地經營。《商業銀行資本充足性管理辦法》、《股份制商業銀行風險評級體系(暫行)》等法規對資本管制都有具體的規定。核心資本在資本中的比重...
《商業銀行設立基金管理公司試點管理辦法》是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為落實《國務院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保證商業銀行設立基金管理公司試點工作順利進行制定的辦法。公告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 〔2005〕第4號 為落實《國務院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
資本充足率反映商業銀行在存款人和債權人的資產遭到損失之前,該銀行能以自有資本承擔損失的程度。規定該項指標的目的在於抑制風險資產的過度膨脹,保護存款人和其他債權人的利益、保證銀行等金融機構正常運營和發展。各國金融管理當局一般都有對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的管制,目的是監測銀行抵禦風險的能力。資本充足率有不同的...
第二十二條 商業銀行開展理財業務,應當按照《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計提操作風險資本。第二十三條 商業銀行應當建立有效的理財業務投資者投訴處理機制,明確受理和處理投資者投訴的途徑、程式和方式,根據法律、行政法規、金融監管規定和契約約定妥善處理投資者投訴。第二十四條 商業銀行應當建立健全理財...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商業銀行。法律法規對外資銀行變更股東或調整股東持股比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三條 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應當遵循分類管理、資質優良、關係清晰、權責明確、公開透明原則。第四條 投資人及其關聯方、一致行動人單獨或合計擬首次持有或累計增持商業銀行資本總額或股份總額...
第五條 中國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按照本辦法規定對商業銀行的槓桿率及其管理狀況實施監督檢查。第六條 中國銀監會對銀行業的整體槓桿率情況進行持續監測,加強對銀行業系統性風險的分析與防範。第二章 槓桿率的計算 第七條 商業銀行槓桿率的計算公式為:第八條 一級資本和一級資本扣減項為《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
《商業銀行財務管理》是2012年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梁紅霞、徐炳倩、黑嵐。內容簡介 本書根據巴塞爾協定、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金融企業財務通則、商業銀行操作風險管理指引等管理規定,結合高職高專金融管理專業的教學要求,深入淺出地介紹了商業銀行財務管理概述、商業銀行資本管理、商業銀行現金管理、商業銀行貸款...
《金融風險管理》是2021年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內容簡介 本教材以《第三版巴塞爾協定》的核心內容、中國銀監會發布的《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的主要內容及各項風險管理規章制度為基礎,以金融業規範為支點,對金融風險管理的基本理論、基本方法和各金融機構的實際監管要求進行了闡述,同時吸收了金融、...
第五條 中國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按照本辦法規定對商業銀行的槓桿率及其管理狀況實施監督檢查。第六條 中國銀監會對銀行業的整體槓桿率情況進行持續監測,加強對銀行業系統性風險的分析與防範。第二章 槓桿率的計算 第七條 商業銀行槓桿率的計算公式為:第八條 一級資本和一級資本扣減項為《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 商業銀行應將其入股的保險公司納入信息集中管理體系,對保險公司的風險暴露進行集中監測和管理。第十六條 在計算資本充足率時,商業銀行投資保險公司的資本投資應從商業銀行資本金中全額扣除。第四節 業務合作 第十七條 商業銀行及其入股的保險公司進行業務合作,應嚴格遵守中國銀監會及保險監管部門的各項業務...
第三十一條商業銀行對主要股東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關聯方、一致行動人、最終受益人等單個主體的授信餘額不得超過商業銀行資本淨額的10%。商業銀行對單個主要股東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關聯方、一致行動人、最終受益人的合計授信餘額不得超過商業銀行資本淨額的15%。前款中的授信,包括貸款(含貿易融資)、...
銀行理財子公司設立分支機構,由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受理、審查並決定,相關程式應當符合《中國銀監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相關規定,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另有規定的除外。第二十條 銀行理財子公司有下列變更事項之一的,應當報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一)變更公司名稱;(二)變更註冊資本...
第三十一條 當發生買方信用風險,保理銀行履行墊付款義務後,應當將墊款計入表內,列為不良貸款進行管理。第三十二條 商業銀行應當按照《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要求,按保理業務的風險實質,計量風險加權資產,並計提資本。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三條 商業銀行違反本辦法規定經營保理業務的,由銀監會及其派出...
從西方國家混合資本工具的發展來看,由於當前國際金融市場資金供給充足,各國商業銀行開始偏重發行具有更高股權信用影響價值的混合資本工具,從而最大限度降低銀行資本成本。作用 (一)我國商業銀行資本管理的發展趨勢 2004年由銀監會頒布的《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關於將次級定期債務計入附屬資本的通知》和《商業...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2015年第6次主席會議修訂通過,並於2015年6月5日公布,自公布日起施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13年第1號)予以廢止。
控制流動性風險,避免嚴重的期限錯配;建立理財業務風險準備金制度,參照基金等行業監管經驗,要求商業銀行按照管理費的一定比例計提風險準備金。社會評論 業內專家表示,提高“非標”資產的監管要求對銀行經營的影響有限。只要應對得當,該辦法的實施不會對銀行自身的資產負債表及資本充足率等造成重大的實質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