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是2012年7月中國金融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
- 作者: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 出版社:中國金融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2年7月
- 頁數:247 頁
- 定價:42 元
- 開本:16 開
- ISBN:9787504965097
《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是2012年7月中國金融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是2012年7月中國金融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內容簡介 《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為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2012年發布的第1號主席令。本辦法適用於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商業銀行,要求商業銀行按照該辦法的規定,滿足資本充足率的監管要求。本辦法共包括...
《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淨資本管理辦法(試行)》是中國銀保監會2019年發布的檔案。辦法印發 根據《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中國銀保監會制定了《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淨資本管理辦法(試行)》,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主要...
《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是中國金融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法規司。內容簡介 為貫徹落實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全面加強金融監管,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制定《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進一步完善商業銀行資本監管規則,推動銀行強化風險管理水平,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質效。《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於2023年10...
《金融風險管理》是2021年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內容簡介 本教材以《第三版巴塞爾協定》的核心內容、中國銀監會發布的《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的主要內容及各項風險管理規章制度為基礎,以金融業規範為支點,對金融風險管理的基本理論、基本方法和各金融機構的實際監管要求進行了闡述,同時吸收了金融、...
第十條 集團母公司應當參照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關於商業銀行資本監管的相關規定,建立全面風險管理架構和內部資本充足性管理及評估程式。第十一條 集團母公司應當按照本辦法披露資本充足性信息。第十二條 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依照本辦法對集團及集團母公司資本充足性、槓桿率、資本管理等情況進行日常監管和現場檢查...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銀監會)按照本辦法對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資本管理狀況進行監督檢查。第九條 商業銀行應按照本辦法披露資本充足率信息。第二章 充足率 充足率 第十條 商業銀行計算並表後的資本充足率時,應將以下機構納入並表範圍:(一)商業銀行擁有其過半數以上(不包括半數)權益性資本的被...
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及其派出機構依法對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及其分支機構和業務活動實施監督管理,對其設立的附屬機構實施並表監管。第二章設立、變更與終止 金融資產投資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章程;有符合本辦法要求的股東和註冊資本;(三)有符合任職資格...
《解讀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是2012年9月中國金融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中國銀行業協會。內容簡介 銀監會發布了《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該辦法借鑑國際監管標準,結合國內銀行業實際,並充分考慮與現行的監管政策和產業政策乃至巨觀經濟政策相銜接,重點體現了巴塞爾II和巴塞爾III統籌推進,一支柱和第二支柱同步實施...
我國:《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第十二條 商業銀行資本包括核心資本和附屬資本。核心資本包括實收資本或普通股、資本公積、盈餘公積、未分配利潤和少數股權。附屬資本包括重估儲備、一般準備、優先股、可轉換債券、混合資本債券和長期次級債務。簡介 《巴塞爾協定》把商業銀行的資本區分為“核心資本”和“補充資本”...
第二十二條 商業銀行開展理財業務,應當按照《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計提操作風險資本。第二十三條 商業銀行應當建立有效的理財業務投資者投訴處理機制,明確受理和處理投資者投訴的途徑、程式和方式,根據法律、行政法規、金融監管規定和契約約定妥善處理投資者投訴。第二十四條 商業銀行應當建立健全理財...
第三十一條 當發生買方信用風險,保理銀行履行墊付款義務後,應當將墊款計入表內,列為不良貸款進行管理。第三十二條 商業銀行應當按照《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要求,按保理業務的風險實質,計量風險加權資產,並計提資本。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三條 商業銀行違反本辦法規定經營保理業務的,由銀監會及其派出...
第二條 根據《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辦法(試行)》適用流動性覆蓋率監管要求的商業銀行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披露流動性覆蓋率信息。第三條 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對商業銀行流動性覆蓋率信息披露實施監督管理。第四條 根據《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經銀監會批准實施資本計量高級方法的銀行(以下簡稱高級法銀行...
第二條 根據《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辦法》適用淨穩定資金比例監管要求的商業銀行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披露淨穩定資金比例信息。第三條 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對商業銀行淨穩定資金比例信息披露實施監督管理。第四條 經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根據《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核准實施資本計量高級方法的銀行(以下...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大額風險暴露是指商業銀行對單一客戶或一組關聯客戶超過其一級資本淨額2.5%的風險暴露。第五條 商業銀行並表和未並表的大額風險暴露均應符合本辦法規定的監管要求。商業銀行應按照本辦法計算並表和未並表的大額風險暴露。並表範圍與《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資本辦法》)一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2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證監會關於開展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試點若干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8〕21號)及其他相關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制定了《存托憑證跨境資金管理辦法(試行)》。
《商業銀行內部控制評價試行辦法(附錄)》是一部部門規章。檔案全文 附錄: 一、結果評價指標及控制比例 ┌──────────────────────┬────────────┐ │ 評價指標 │ 控制比例 │ ├──────────────────────┼─────...
《銀行保險機構大股東行為監管辦法(試行)》是為加強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監管,規範大股東行為,保護銀行保險機構及利益相關者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等法律法規及其他相關規定製定的辦法。由中國銀保監會於2021...
《商業銀行內部控制評價試行辦法》在2004.12.25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頒布。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和加強對商業銀行內部控制的評價,督促其進一步建立內部控制體系,健全內部控制機制,為全面風險管理體系的建立奠定基礎,保證商業銀行安全穩健運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
商業銀行與內部人和股東關聯交易管理辦法 (2004年4月2日)商業銀行信息披露辦法 (2007年7月3日)商業銀行信息披露特別規定 (2014年1月6日)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監管評估辦法(試行)(2019年11月25日)(3)資本與風險管理 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2012年6月7日)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 (2018年12月2日)商業...
10.2 佳創銀行模擬經營分析案例 / 163 附 錄 / 173 附錄1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 174 附錄2 《巴塞爾協定Ⅲ》全文 / 174 附錄3 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 / 179 附錄4 中國銀行體系簡介 / 180 附錄5 商業銀行九大業務條線一覽(新資本協定) / 184 附錄6 商業銀行風險監管核心指標(試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