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銀行經營原則

商業銀行經營原則

商業銀行經營原則是商業銀行制訂和實施銀行戰略過程中所運用的指導性原則。主要包括盈利性、流動性、安全性、社會性等四項原則。商業銀行經營中的 “四性”原則是從不同角度對銀行經營管理提出要求,是緊密相聯不可分割的,忽視任何一項原則都會使銀行經營管理出現問題。然而,上述四項原則之間又存在一定的矛盾,往往難於同時達到最優狀態,銀行經營只有注意協調 “四性原則” 的關係,才能實現整體最佳化的銀行經營管理。

基本介紹

商業銀行,原則,

商業銀行

商業銀行是依法成立的吸收存款、發放貸款、辦理結算業務的企業法人

原則

商業銀行的經營原則
商業銀行的經營一般至少應當遵守下列原則:
1.效益性、安全性、流動性原則。商業銀行作為企業法人,盈利是其首要目的。但是,效益以資產的安全性和流動性為前提。安全性又集中體現在流動性方面,而流動性則以效益性為物質基礎。商業銀行在經營過程中,必須有效地在三者之問尋求有效的平衡。我國《商業銀行法》規定,商業銀行以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動性為原則,實行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我約束。商業銀行既要追求自身盈利,又要注重社會效益,這是我國商業銀行法所規定的經營原則。
2.依法獨立自主經營的原則。這是商業銀行作為企業法人的具體體現,也是市場經濟機制運行的必然要求。商業銀行依法開展業務,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干涉。作為獨立的市場主體,有權依法處理其一切經營管理事務,自主參與民事活動,並以其全部法人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3.保護存款人利益原則。存款是商業銀行的主要資金來源,存款人是商業銀行的基本客戶。商業銀行作為債務人,是否充分尊重存款人的利益,嚴格履行自己的債務,切實承擔保護存款人利益的責任,直接關係到銀行自身的經營。如果存款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的尊重和保護,他們就選擇其他銀行導致該銀行退出市場。
4.自願、平等,誠實信用原則。商業銀行與客戶之間是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法律關係。因此,商業銀行與客戶之間的業務往來,應以平等自願為基礎,公平交易,不得強迫,不得附加不合理的條件,雙方均應善意、全面地履行各自的義務。
5.嚴格貸款人資信擔保,依法按期收回貸款本金和利息
6.依法營業,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8.依法接受中央銀行與銀監會的監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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