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銀行監事會

商業銀行監事會是商業銀行的常設監察機構。監事會對銀行經營的各項業務和高級職員的行為行使監督和檢查權,以保證銀行的各項政策得到貫徹執行,並防止董事會濫用職權危害銀行、客戶的利益。監事會和董事會並立,對股東會負責,而且對銀行的監督檢查,比董事會下的專設委員會更具有權威性。

監事由股東大會選任,其中三分之二由銀行股東擔任,三分之一由外界人士擔任,監事不得兼任董事和業務經理,以保證監事會的獨立性。監事會的職責是: ①檢查銀行財務和業務; ②對董事、行長執行公務時違犯法律、法規或銀行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③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④列席董事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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