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企業財產溢余審計是對商業企業經批准作為收益的各項溢余流動資產(如商品、材料、包裝物、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現金等)的審計。
其主要內容: (1)審查各項流動資產內部控制系統的完善性、符合性,有無健全的財產物資的收發、保管、盤點等規章制度,是否認真執行;(2)審查財產清查盤點工作是否認真,盤點表是否真實,有無錯盤、漏盤或從本位主義出發隨意加大或縮小溢余,隱瞞真相、有意作假、多報或少報庫存、造成虛增或虛減利潤等情況; (3)審查財產溢余的會計處理是否及時、正確、合規等。
商業企業財產溢余審計是對商業企業經批准作為收益的各項溢余流動資產(如商品、材料、包裝物、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現金等)的審計。
商業企業財產溢余審計是對商業企業經批准作為收益的各項溢余流動資產(如商品、材料、包裝物、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現金等)的審計。其主要內容: (1)審查各項流動資產內部控制系統的完善性、符合性,有無健全的財產物資的收發、保...
待處理財產損溢是指在清查財產過程中查明的各種盤盈、盤虧、毀損的價值。定義 待處理財產損溢審計,主要審查企業資產盤點表、資產損溢報告等資料,驗證企業財產損溢的真實性和會計財務處理的正確性;有無將以前年度的費用、虧損或當期費用列入...
發生財產溢余時,應查明原因,報請審批。在批准之前,可以先在“待處理收益”帳戶上反映。經批准作為企業收益處理時,再從“待處理收益”帳戶轉入“財產溢余”帳戶。在商業企業中,財產溢余屬於非商品經營收入。